江宁区企业稳岗奖励政策免费咨询:15855137731(手机/微信)
一、南京江宁区企业稳岗奖励申领对象
依据江宁防控指挥部8月2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性商业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和禄口前方指挥部7月29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禄口地区管控工作的通告》,为落实疫情管控暂停营业企业。具体企业名录由企业纳税所在街道、园区认定。
二、南京江宁区企业稳岗奖励人数确认
(一)“原有人员”人数,是指2021年8月在本企业实际结算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的数量。社会保险费以社会保险系统到账为准,下同。
(二)“新增加参保人员”人数,是指2021年8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的数量。同一人员在不同企业*参保的,可纳入各企业“新增加参保人员”人数计算。
三、南京江宁区企业稳岗奖励标准
按照2021年8月实际结算参保缴费人数,给予暂停营业企业每人100元一次性奖励;2021年8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新增加参保人数,给予暂停营业企业每人500元一次性奖励。
四、南京江宁区企业稳岗奖励申报
(一)“原有人员”稳岗奖励。暂停营业企业于2021年9月13日至9月30日期间工作日,将加盖企业公章的《江宁区支持暂停营业企业稳岗奖励申请表(原有人员)》(附件1)以PDF和Word格式发送到企业纳税所在街道、园区指定邮箱(邮箱由各街道、园区明确)。
(二)“新增加参保人员”奖励。暂停营业企业于2022年1月11日至1月28日期间工作日,将加盖企业公章的《江宁区支持暂停营业企业稳岗奖励申请表(新增加参保人员)》(附件2)以PDF和Word格式发送到企业纳税所在街道、园区指定邮箱(邮箱由各街道、园区明确)。
暂停营业企业原则上一次性申报。
五、南京江宁区企业稳岗奖励审核发放
各街道、园区收集暂停营业企业申报材料后,对企业暂停营业的*实性进行认定,将加盖街道、园区公章的《____街道(园区)暂停营业企业花名册》(附件3)与各经认定企业申请表电子版(PDF和Word)一同发送至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对各申报企业可享受政策人数进行审核,将加盖区人社局公章的审核汇总表报*门,由*门将奖励资金拨付至企业银行账户。
江宁区的朋友,如果有对这个政策不明白的,或者想到代理申报这个政策的,都可以来咨询小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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