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人:高先生电话:18519272310
开标时间:2021-03-22 招标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本项目为已建黄河水电公司格尔木光伏电站SVC无功补偿装置改造项目的土建施工部分。格尔木光伏电站已建设1座330kV升压站,3台主变(2*150MVA+1*240MVA),通过1回330kV线
路送出,每台主变低压侧设1段35kV单母线,其中150MVA主变35kV侧母线原分别设2套容量为32.5MVar和18.75MVar的 SVC型无功补偿装置,240MVA主变35kV侧母线原设2 套25MVarSVG
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电站2号、4号SVC型无功补偿装置设备运行稳定性差、故障率高、容量不满足要求,需对2号、4号SVC装置进行改造,采用水冷型SVG装置。SVC设备改造前,本期需在330kV升压站内
原1号SVC室的位置(已拆除并恢复至原始地貌)修建1座SVG室及设备基础、电缆沟等,拆除2号、4号SVG室内设备和基础,拆除2#SVG室土建房屋,保留4#SVG室土建房屋。
1.2招标范围
1.2.1承包人应完成下列项目(但不限于)的工程内容:
1.2.1.1土建工程:
(1)SVG室工程:SVG室,一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单座建筑面积约227.74m2,共1座;SVG室内外的设备基础;
(2)SVG室建筑物接地;
(3)SVG室地基处理;
(4)SVG室室内外电缆沟工程;
(5)完成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临建、拆除工程。
1.2.2 实施地点:青海海西州格尔木市东出口黄河格尔木450兆瓦光伏电站业主指定区域。
1.2.3施工工期:施工工期为55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时间为准。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主要管理人员资格
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以上),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以上)。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独立完成至少两个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含工作内容)。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5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
1.7.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圆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21年3月8日北京时间10:00时在青海黄河格尔木光伏电站(一期)中控楼*,由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交通工具及费用自行解决。
1.9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1年3月22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
1.10其它
1.10.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0.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书(副本)、本人身份证。
报名前邮箱:zbbm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bm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