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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07-10-04A-2021-D-E02170 招标人:中钞华森实业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钞华森实业公司重型运钞车采购项目已由中钞华森实业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钞华森实业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中钞华森实业公司重型运钞车采购项目。
2.2交货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高新区*谷三路1号中钞华森实业公司。
2.3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7个月内。
2.4招标控制价:本项目* 高限价为¥1500000.00(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
2.5招标内容:为保障2021年*、*发运安全,现需补充运钞车1辆。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书》。
3.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许可(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一年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成立日期提供任意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财务报表,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纳*复印件(提供完*或银行*凭证加盖公章)】;
3.4具有依法缴纳*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企业*证明复印件(提供完*或银行*凭证加盖公章)】;
3.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没有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查询截图,未提供截图的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注意事项
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及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4.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可在保证金中抵扣。
4.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21年2月24日至2021年3月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工作日,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的*,以上报名材料均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购买文件不接受现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17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对象为招标代理机构。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次招标项目开标将于上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开标进行,欢迎各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报名前邮箱:zbbm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bm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