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人:高先生电话:18519272310
开标时间:2021-03-16 招标人: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自治区分行
资金来源: 其它 投 资金额:72.0万元
日 期:2021年02月24日
采购编号:金内招字【2021】XJJZN-004
受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国开行新疆分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伊犁分行安保服务项目
2.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3.项目概述:为国家开发银行伊犁分行提供位于新疆伊犁州伊宁市解放路243号*大厦九层的安保服务,预计时间为2021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1日,*终服务时间以签订的合同
为准。预算金额为:72万元。
服务事项包含:每日对治安防范区域内进行楼内外巡逻(每天不得少12次),守护、安全检查和视频监控,并熟练掌握监控视频操作方法;在治安防范区域内对车辆、人员及其携带
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配合分行做好安全维稳相关工作;负责治安防范区域消防日常巡检和消防管理工作,每天进行楼内外巡检,熟悉消防设施具体地点,每月至少对全楼消防器材
检查一次;负责分行监控室日常监控管理工作;配合分行安全保卫部门做好其他安保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4.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安保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3)保安服务人员共需4人,安保人员需提供*部门颁发的保安证,其中监控上岗人员还需提供消防设施操作员*书或其他消防相关的国家*。
(4)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应提
供相关书面声明材料。
(5)投标人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有效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中注明复印件或扫描无效的,须提供原件)
。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
合体投标的除外。
(8)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9)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5.招标文件购买:
(1)发售时间:2021年2月24日至2021年3月4日,每天上午 10:00 ,下午19: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文件售价:叁佰元整(300元)现金。(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现场文件领取地点:*市
特别说明: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时
,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以上资料一式两份)
6.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21年3月16日11:00 (北京时间)前递交。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10000元投标保证金。
8.开标时间及地点:兹定于 2021年3月16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报名前邮箱:zbbm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bm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