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LTZB2021G-03
开标时间:2021-03-03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公告
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光明村农民新居建设项目选取会计师事务所
项目编号:LTZB2021G-03
一、招标条件受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光明村村民委员会委托,代理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光明村农民新居建设项目选取会计师事务所。招标人为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光明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会计师事务所。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光明村农民新居建设项目选取会计师事务所。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全过程审计咨询服务。
2.3服务地点: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光明村村民委员会。
2.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起至本项目结束止。
2.5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港、澳地区)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投标人须具备*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具有完*的财务审计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从事过类似项目审计经验一项。
3.3投标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供应商(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查询打印)
3.4 投标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查询打印)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中标人必须对审计项目的内容及结果负法律责任,对出具报告的*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当前正值新冠肺炎*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2至2021年2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扫描成清晰可辨的PDF格式电子文件,以邮件的方式发送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进行确认。
*副本复印件;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人*;
(4)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查询打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3日上午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报名前邮箱:zbbm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bm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