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20210112-FW01-F 招标人: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数字化经营管控平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10112-FW01-F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数字化经营管控平台建设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招标人为 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自筹 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数字化经营管控平台建设项目。
2.招标内容:构建以工程项目为核心的业财融合管理体系,围绕核心业务建立从预算、核算、结算、分析的全闭环管理。数字化平台与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同步建设,通过业务流程优化、数据优化,全面提升集团公司上下级单位、营销、项目、采购、财务、人力及各部门间的业务协同效率。
3.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及行业现行行业规定和合同技术条款。
4.服务对象: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5.服务期限:2021年03月01日-2022年12月31日。
6.预算金额:85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项目服务团队具有劳动协议期内不少于6人的技术服务人员,拥有及时、可靠、高效、优质的服务实力。
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供应商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之间的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新成立的供应商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即可。)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发 *;
6、一个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由总部或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上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且每个供应商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28日至2021年02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人或被授权人手持下列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的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或将以下资料发送至邮箱(邮件标注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如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要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在邮箱里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打印后由法人或者被授权人手动填写,将电子版登记表扫描后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上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
(4)企业2020年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1年02月24日下午13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长春市。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报名前邮箱:zbbm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bm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