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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供排水总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市场调研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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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1-01-25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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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昌市供排水总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市场调研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SCHX〔2021〕001号 招标人:西昌市供排水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报价须知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项目名称
    西昌市供排水总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2
    调研人
    调研人名称:西昌市供排水总公司
    接收邮件时间:2021年1月26日上午9:00至2021年1月27日下午17:00按要求发送至电子邮箱
    4
    报价人
    报价人名称:XXX
    项目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
    报价人地址:XXX
    6
    服务地点
    西昌市供排水总公司指定地点。
    7
    项目概况
    为西昌市供排水总公司日常运行管理、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等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意见
    8
    对本项提出的意见或者建议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西昌市供排水总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总报价(元/年)
    ¥:                    (大写):
    供货商名称
                             (盖章)
    注:供货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终价格,报价包括货款、运输、包装、税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售后服务、人工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为西昌市供排水总公司日常运行管理、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等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意见。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日常法律服务
    1、免费为采购人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2、免费协助采购人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文件;
    3、接受采购人委托,参与相关业务谈判;
    4、接受采购人委托,担任代理人,有偿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免费向采购人相关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每年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40分钟;
    6、应采购人委托,以采购人法律顾问的名义作授权声明或有关代理行为;
    7、接受采购人委托,有偿代为办理相关资信*法律事务。
    8、接受采购人委托,有偿依法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二)收费方式
    1、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的服务收费标准。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10000元;
    (2)涉及财产关系的,根据所涉及的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实行分段累计收费。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律师收费总计*高不超过10万元。
    ①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部分6% ;
    ②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的部分5.5%;
    ③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部分5%;
    ④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的部分4%;
    ⑤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部分3%;
    ⑥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2%;
    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10000元。
    收费说明:
    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数个罪名或数起犯罪事实,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费。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案件可采取计时收费,计时收费标准为200-1500元/小时。
    (3)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诉讼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在规定标准5倍之内(含5倍)协商确定收费标准。但不得重复累加收费。
    以下诉讼案件可在委托代理(收费)合同中约定为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诉讼案件:
       ①案件法律关系复杂,律师办案时间明显多于同类案件的;
       ②案件涉及疑难专业问题,对律师专业水平要求明显高于同类案件的;
       ③重大涉外案件及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计时收费案件不适用本条款。
       (1)前述收费标准,除另有指明外,是指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单独代理二审、*复核、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减半收取。
       (2)少数民族地区,*、省级贫困县(区)的律师服务收费可按本标准酌情下浮。
    (三)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专业、严谨、高效、诚信地提供法律服务;
    (2)供应商对服务对象尚未公开的文件、材料负有保密义务;
    (3)供应商应当将每年为服务对象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书面咨询意见汇编成册交采购人存档;
    (4)供应商原则上不得更换指派人员,如确需更换的,需说明正当理由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5)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服务对象造成损失或不利影响,应承担赔偿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及完成地点:
    (1)服务期限:三年。
    (2)完成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保密义务:
    对采购人委托办理的所有工作具有保密义务,未经授权不得泄露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如未经授权泄露,则当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如违反保密义务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违约情形
    (1)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法律服务;
    (2)提供的法律服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3)在服务过程中因重大失误或其他瑕疵行为的,对服务单位造成损失。
    4、违约责任
    (1)供应商对于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失职、失误或延误等原因造成服务对象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或引发重大*件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应负责赔偿;
    (2)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提供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采购人有权根据供应商违约情况,对法律顾问费作相应扣减;
    (3)供应商未严守在工作中知晓的国家秘密、服务对象的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不宜公开的信息,随意发表与顾问职责无关的言论,给服务对象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负责赔偿;
    (4)供应商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应退还收取的全部法律服务费,并赔偿因此给服务对象造成的损失。
    5、解决争议的方式
    (1)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日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向州西昌市人民*提*讼;
    (2)诉讼结果应为*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诉讼外,诉讼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6、*方式:
    签订合同后,每年年初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发*之日起25日内,采购人按双方合同约定支付当年年度服务费的*:
    ①考核分数60分(含)以上为合格,下一年度继续履约;
    ②考核分数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无偿解除合同。
    具体考核办法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1
    服务保障
    正确处理自身业务和法律服务之间的关系,积极、准时参加采购人安排的各种会议、活动等。
    30
    无特殊情况(不超过两次),值班律师不按时到采购人值守,固定律师不按时参加采购人安排的各种会议、活动,一次扣5分。
    2
    工作质量
    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供法律意见书或法律咨询意见,并对其合法性负责
    40
    (1)提供的法律意见书或法律咨询意见不符合要求的,一份扣10分;出现严重失误的一份扣20分。
    (2)未能按时、有效完成有关工作任务,每项扣5分。
    (3)怠于履行代理案件工作职责,超期提供证据或者漏交主要证据或者答复、答辩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5分;由此导致被纠错、败诉的,每次扣10分。
    3
    执业纪律
    在执业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律师事务所及指派的两名固定律师无投诉
    25
    (1)所在律师事务所被投诉的,一次扣1分;固定律师被投诉的,一次扣2分。
    (2)投诉被查实的或受到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处罚、处分的,一次扣5分。
    4
    加分项目
    创新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5
    出具的*化解重大历史遗留问题的,每一件加5分。
    7、履约验收
    严格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和本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不得拒绝社会监督。
    注:1、以上打号★的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招标公告##招投标##标讯#
    报名前邮箱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机  :13011885531
    邮箱  :toubiaobu8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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