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标时间:2021-03-03 招标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62551.16万元
一、 招标条件
本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增购电客车*租赁项目(车辆)(2021-2029年)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62551.16万元,招标人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数量
招标范围
1
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增购电客车*租赁项目(车辆)(2021-2029年)
1项
本项目租赁物为期8年的*租赁服务,租赁物为苏州轨道交通2号线20列/100辆轨道交通车辆整车设备(车载信号除外)、租赁物采购总价3%的备品备件和易损易耗件及维修*工具、技术资料、培训及伴随服务。
本次招标明确租赁物整体纳入*租赁范围,连同附加件(1列车受电*监测、1列车*网紫外燃弧、2列车走形部监测、2套高速巡检、4列车能耗记录仪、42台车载RADIO、42台车地无线网桥等)、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工具和测试仪器、技术文件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为: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当日*授权中国*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经批准从事*租赁业务的资格;
3、投标人与本*租赁项目所需的租赁物(包括但不限于地铁列车及其附属设备和相关伴随服务)供货人有相关合作协议,并获得该供货人供货承诺及就本*租赁项目的投标授权;
4、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2015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以后签订的*租赁项目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且供货人至少具有1个2015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以后签订并已完成的合同金额不少于5亿元的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总包销售业绩。(上述业绩证明均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5、须提供公司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
(1)本项目不接受以非独立法人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
(2)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
8、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售后不退。
获取时间:2021年1月22日下午17:00至2021年1月29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时间为准)。
①单位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函(或介绍信)及经办人*;
②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支付宝转账截图。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开始时间:2021年3月3日上午09:00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3日上午09:30
递交地点:苏州市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3月3日上午09:30
开标地点:苏州市
报名前邮箱:zbbm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bm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