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徐先生电话:130 5123 8215
截止时间:2021-01-26
受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土地开发分公司 的委托,对轨道交通城产业园一期标准厂房项目1.1期工程结算复审单位采购项目 进行询比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轨道交通城产业园一期标准厂房项目1.1期工程结算复审单位采购项目
1.2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范围为轨道交通城产业园一期标准厂房项目1.1期工程结算复审单位的采购,具体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3 采购预算(上限值):参照湘价服[2009]81号文有关规定计取,分段按株财发[2019]16号、株财函[2019]129号文件明确的折扣率标准实施折扣后再累进计费,超过上限值的报价将按废标处理。
结算
审核
咨询费 计费基数:
送审金额 <1000万 折扣率60% 取费标准:
湘价服(20
09)81号文 备注:参照株财发[2019]16号执行
1000-5000万 折扣率50%
核减 <1000万 折扣率60%
1000万-5000万 折扣率50%
咨询费的计费基数参照株洲国投集团工程项目造价相关计价规定以采购人或上级主管单位*终审定的金额以单项工程为单位,不分专业计费(既统一按建筑工程计算);室外附属工程统一作为一个单项工程计算,费用由项目所在公司承担。
1.4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 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书,*书处于有效期内;
2.3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如有级别,则为一级注册造价师),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的*证明。
2.4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采购活动,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2.5 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3.1 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从2021年1月20日起至2021年1月26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
3.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株洲市
3.3 采购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3.4 获取采购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购买)或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购买)、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5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4、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2月1日9时30分
4.2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1年2月1日9时30分
4.3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地点:株洲市
4.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报名前请发邮件获取报名表(zhaobiaobu66@126.com)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5123 8215
邮 箱:zhaobiaobu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