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长春市十一高中第二教学楼护墙板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招标编号:CFDHW2101240030
开标时间:2021-02-01 招标人:长春市十一高中
资金来源: 其它
长春市十一高中第二教学楼护墙板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CFDHW21012400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受长春市十一高中 的委托对长春市十一高中第二教学楼护墙板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长春市十一高中,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项目概况
长春市十一高中第二教学楼护墙板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2月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FDHW2101240030;
项目名称:长春市十一高中第二教学楼护墙板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933348.00元;
*高限价:人民币933348.00元;
采购需求:长春市十一高中第二教学楼护墙板改造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地点:长春市绿园区;
工 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实际合同为准);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和管理能力;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供应商拟派出的强制性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备案,为本单位在职在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须在本公司缴纳*(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账号及密码、查询网址,以便进行核查,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要求人证相符,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5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2019年12月-2020年12月)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3.6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供应商近三年(2018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供应商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
3.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3.1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并购买磋商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响应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1年1月20日09时00分至2021年1月2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
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将获取材料扫描件成一个文档(PDF格式)发送至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对收到供应商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后,对供应商资料有不完整性的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修改等(供应商需在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对获取成功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领取并购买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获取成功的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后,将“领取并购买文件登记表”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纸质版“领取并购买文件登记表”和加盖公章的获取材料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书(副本)(持有新版*书的供应商可提供与新版*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执业*书、注册*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书、《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登记备案截图;
5)供应商企业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6)外阜企业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截图;
7)授权委托书、法人*、被授权人*及复印件。
售价:人民币8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1年2月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长春市。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1年2月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1年1月20日09时00分至2021年1月26日16时00分。
报名前邮箱:zbbm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bm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