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GDJX202012YQ0805
开标时间:2021-01-29 招标人:中山市板芙镇湖洲村民委员会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3.232232万元
受中山市板芙镇湖洲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板芙镇湖洲村虾角环山沟清淤工程(以下简称“项目”)进行邀请竞价招标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GDJX202012YQ0805;
二、采购项目名称: 中山市板芙镇湖洲村虾角环山沟清淤工程;
三、采购项目上限预算金额(含税):本项目中介预算金额为132322.32元,报价上限价为中介预算金额下浮15 %,即¥112473.97元,报价含税且不得超出上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项目内容:中山市板芙镇湖洲村虾角环山沟清淤工程(详见施工图、中介预算);
2.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3.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六、★供应商资格:
2. 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须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 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 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6.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7. 投标人须为收到本项目投标邀请函的单位;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01月19日08时30分至2021年01月25日17 时 30分期间进行报名;
10.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2021年01月19日08时30分至2021年01月29日10 时 00分前缴纳现金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投标保证金,账号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七、获取纸质招标文件方式:
1. 供应商须在2021年01月19日至2021年01月25日期间在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经办人*(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投标邀请函原件。
2. 凡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八、 现场踏勘时间、地点: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现场踏勘。
九、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01月29日上午09:30至10:00时;
十、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9日上午10:00时;
十一、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9日上午10:00时;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投标地点:,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
十三、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中山市板芙镇湖洲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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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先生
手机 :13011885531
邮箱 :toubiaobu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