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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路、沙荡路、洪东路、园六路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 标 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临河路、沙荡路、洪东路、园六路工程设计项目项目业主为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高新区财政统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工程地点:淮安市淮阴区高新区临河路(飞耀路-安澜北路)、洪东路(长江东路-钱塘江路)、沙荡路(盐河路-淮河东路)、园六路(黄河东路-滨水东路);
2.1.2 项目规模及内容:
(1)临河路(飞耀路-安澜北路)全长1500米、宽24米,设计内容为道路、雨污水、给水、路灯、绿化、安保等。
(2)洪东路(钱塘江路-长江东路)全长1030米、宽30米,设计内容为道路、雨污水、给水、路灯、绿化、安保、征地等。
长江东路至盐河路,长770米、宽7.5米×2,设计内容为道路、给水、路灯、绿化、安保。
(3)沙荡路(淮河东路-盐河路):长1570米、宽24米,设计内容为道路、雨污水、给水、路灯、绿化、安保等。
(4)园六路(滨水东路-黄河东路)全长920米、其中350米宽24米、570米宽30米,设计内容为道路、雨污水、给水、路灯、绿化、安保。
项目总投资约8660万元。
2.1.3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110万元(*高投标限价)。
2.1.4 设计服务期限:40日历天(设计节点时间详见设计任书)
(1)方案设计(满足规划审批要求)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内提交成果文件;
(2)初步设计及概算(通过发改委专家评审,含专家评审费)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交成果文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预算)提交时间:初步设计批复后25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概预算等相关资料。
(4)后续服务期:招标设计开始到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
2.1.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江苏省、淮安市及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同时应通过规划、图审、住建等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审批要求,如不满足要求无偿重新设计。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临河路、沙荡路、洪东路、园六路工程勘察、方案设计(满足规划审批要求)、初步设计及概算(通过发改委专家评审,含专家评审费)、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预算)及全过程配合服务(含全过程设计所需资料采集)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有根据设计人完成设计的进度和质量情况酌情调整的权利。各阶段的文件均需形成完整的文件并审查通过。
2.3本项目投资额约为人民币8660万元,设计单位设计项目总投入不得超出原投资额,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合同,不予以任何补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专业(至少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 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应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师(道桥)及以上职称;
(2)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人民币8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设计项目;
(2)自 2019-01-19 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 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自 2020-01-19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 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自 2020-10-19 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5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需提供 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企业2019年1月19日以来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和近两年内没有被人民*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不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19 日至2021年2月5 日招标人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1 年 2 月 8 日 14 时 3 0 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8.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9.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月19 日至2021年2月5 日。
报名前邮箱:zbbm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bm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