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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2020年常用物资供应商入围项目第四次(空调设备及配件采购)比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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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21-01-18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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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2020年常用物资供应商入围项目第四次(空调设备及配件采购)比选公告
    ---- 招标编号:XHWY-GZJLZB2020003
    开标时间:2021-01-28 招标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600.0万元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2020年常用物资供应商入围项目第四次(空调设备及配件采购)(比选编号:XHWY-GZJLZB2020003),比选人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可前来参选。
    1.   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1.1比选内容: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2020年常用物资供应商入围项目,标段一为空调设备及配件采购。采购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1.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由于前两次公开招标失败,一次比选失败,本次比选为标段1的第四次:
    标段编号
    类别
    入围中选人数量(人)
    入围中选候选人数量(人)
    服务地点
    标段1
    空调设备及配件采购
    13
    13-15
    成都市行政区域内、高新区、天府新区、眉山市
    注:1、入围中选人按照入围中选候选人排名顺序推荐中选,出现入围中选人放弃中选或被取消中选资格时,比选人可以按照入围中选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其他入围中选候选人为入围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2、本次通过入围的参选人将进入比选人2021年至2023年常用服务类供应商库,具体后期业务承接将根据比选人项目实际情况每月度通过邀请招标、比选、询价等方式确定。
    1.3   本项目不设置*高参选限价。
    2.   参选人资格要求(标段一):
    2.1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选;
    2.3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做出以下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1、须满足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高新区、天府新区、眉山市及临时的配送需求;
    2、参选人须承诺所提供的物资均须具备产品合格证和正品保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
    3、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
    2.4参选人的关联关系限制情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参选人的自然人股东在参与本次参选的其他参选人单位有控股、或在该单位中担任主要管理职务的(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等职务),该两家参选人的参选均无效;参选人的主要负责人不得与新华物业职工存在直系亲属关系。
    2.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参选人在*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5)参选人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中选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参选人存在因在参选截止日前二年内拖欠工资被行政处罚或引发*件的不良记录;
    (8)参选人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黑名单”。★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1月 19 日至2021年 01 月 22 日,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1.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应当委托经办人持下列资料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  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
    4.1.4 比选文件每个标段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 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 1 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参选人承担。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参选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参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01 月 28 日10时00分
    5.2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
    2021 年01月 18 日
    #招标公告##招投标##标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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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徐先生
    手机  :13011885531
    邮箱  :toubiaobu8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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