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人:河曲县精神病*
资金来源: 其它
一、采购条件
河曲县精神病**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组织进行国内公开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 项目编号:ZD21HW1021
2.2 采购内容与范围:
*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具体技术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
2.3实施地点:项目现场。
2.4时间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月。
2.5质量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8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网页为准。
3.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22日,每日8: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
4.3 标书售价:500元人民币/标段(包),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4.4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须办理的其他事项说明:
携带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 2019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完整审计报告,关于投标人信用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须提供信用报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申明或相关证明材料,采购公告发布前连续6个月的纳税凭证,*近一次*缴纳完整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资料,其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证明资料。
各投标人除携带上述资料外,还需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明资料,以上资料须提供清晰完整有效证件原件及按顺序胶装成册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见采购文件
5.2 递交地址:见采购文件。
逾期送达的、未按指定方法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方式
6.1 开标时间:见采购文件
6.2 开标地点:见采购文件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曲县精神病*
#招标公告##招投标##标讯#
报名前邮箱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机 :13011885531
邮箱 :toubiaobu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