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JX2020ZB-F104
开标时间:2021-02-04 招标人:中国*总公司深圳市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30.0万元
受采购人(深圳市*光明公司)委托,对光明公司车辆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JX2021ZB-F104
二、项目名称:光明公司车辆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为加强日常运营事务的规范化管理,特进行本次招标。本项目投资总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每年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注:以上金额为预估金额,实际金额以*终委托的工作量为准)。服务周期为两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拟选定1家合作商为招标人提供相关服务。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排序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为中标服务供应商;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备选供应商。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采购文件项目内容。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在*近三年没有出现招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自行查询信用记录,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和承诺无不良行为处罚记录(或不在处罚禁止期限内情况说明)的承诺书。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受罚黑名单以及相关行政处罚信息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评标过程中将在上述渠道复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投标人自查结果与评标复查结果不一致,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将以评标复查结果为准。)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该项目授权代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①以评标委员会于资格审查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无行贿犯罪记录。对列入行贿犯罪记录名单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②评标委员会同时对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截图或下载,并签字确认。③若评标委员会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不到该投标人行贿犯罪记录的,以投标人出具的资格声明函为准,并视为没有上述记录。)。
6.投标人未列入*行业“黑名单”(以采购单位提供“黑名单”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月16日至2021年1月2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六、报名方式及报名资料:现场报名,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经办人*。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用A4纸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七、投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21年1月22日17时00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2月4日14时3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2月4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逾期不予以受理)。
十、开标时间:2021年2月4日14时30分。
十一、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十二、开标地点:深圳市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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