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人:高先生电话:18519272310
招标编号:SCTHZC(2021)01号
开标时间:2021-01-25 招标人:乐山市乐高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受乐山市乐高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乐山高新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THZC(2021)01号。
2.采购项目名称:乐山高新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人:乐山市乐高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采购金额:资金720000.00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乐山高新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服务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情况承诺;
8、投标人需提供现任法定代表、主要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令第 654 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 ”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截止投标当日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与本项目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签收时,若存在上述不良记录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21日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报名时须提供现场书面递交介绍信及经办人*,所有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招标文件发出后报名费不予退还,供应商投标资格不得进行转让)。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月25日14: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乐山市,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并提交。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快递的磋商响应文件。
十、磋商时间、地点:
磋商时间:2021 年1月25日 14:0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乐山市
报名前邮箱:zbbm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bm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