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编号:GXTC-C-21050005
受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国开行重庆分行”或“开行重庆分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项目名称:2021-2023年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2.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项目预算602万元。
3. 项目概述:拟采购一家供应商,为招标人的员工食堂提供供餐及管理服务,投标人提供餐食制作及供应、用餐服务、餐具清洁消毒、餐厨环境卫生、垃圾清运、团队内部管理、采购管理、库房管理、设施设备维保维修、厨房改造咨询与监理、供应商管理、安全管理、财务管理、配合检查等。本项目招标服务期3年。
4.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为参加投标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 证 书或营业执照等 证 明材料。
(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要求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并附投标人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行业对财务报表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前尚未完成近一年度审计的,投标人在投标中说明后可提供上一期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 明(提供银行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 证 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资信 证 明中注明复印件或扫描无效的,须提供原件)。
(3) 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 或者执照,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 投标人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6) 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7)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0) 投标人至少有一项正在服务且每日服务规模超过500人次(含500人次)的政府机关、*企业餐饮项目经验(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有效 证 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需要包括显示上述内容的相关页、签字页或甲方盖章的服务人次说明)。
(11) 投标人应具有餐饮服务许可 证 或食品经营许可 证 (若提供食品经营许可 证 ,需同时提供与业主方签订的服务合同)。
5. 招标文件购买:
(1) 发售时间: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1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现场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
(3) 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整(壹佰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 网络标书销售: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在线售卖。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特别说明:(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 证 (网上购买须上传以上资料彩色扫描件);(2)在线支付标书款,需要开具增值税*发 * 的,需要先上传开 * 信息。
6.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2月4日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至重庆市开标。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 投标保 证 金: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 证 金。
8. 开标时间及地点:兹定于2021年2月4日9:00(北京时间)在重庆市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报名前请发邮件获取报名表(zhaobiaobu66@126.com)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5123 8215
邮 箱:zhaobiaobu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