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金泉仪表智能制造项目5-7#厂房建设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金泉仪表智能制造项目5-7#厂房建设工程,主要内容包含5-7#楼厂房建设,建筑面积约48400平方米,总投资约5400万元(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2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3项目编号:XL-2020-12-29
2.4建设地点:临沂综合保税区蒙山三路与沂河五路交汇处东北
2.5招标内容:主要包括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建、装饰、电气等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7计划工期:45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投标企业要求:投标申请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只需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营业范围;(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即投标人应处于正常的营业状态;(5)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书(需提供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执业印章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
4.资格审查
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须于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5日下午17:00之前报名并进行资格预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具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有效期内的*书(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投标单位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人授权代理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5.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书(需提供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执业印章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书中项目经理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严禁更换,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否则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6.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高人民*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证明截图,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才可以获取招标文件。
5.2 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11日,每日上8:30至下午17:00时。
5.3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月27日下午15:30时。
6.2开标时间:2021年1月27日下午15:30时。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0114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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