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一.招标条件
为满足学校对后勤服务工作要求,推进学校后勤管理服务工作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提升服务水平、提高食堂服务质量,保障师生安全、营养就餐,并且合理消费。经研究,学校将对食堂经营管理权对外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取中标人。
二.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实验东光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2.2、项目概况:
(1)人员情况:学校现有学生约 1800 人,学校现有教职员工约 170人(两个校区);
(2)食堂经营及使用场地:约1000平方米,相关设备齐全。
2.3、服务期限:一次招标有效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
2.4、服务地点:长春市实验东光学校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评级A级资格或在吉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评级A级单位名录中;具备配送餐资格;
3.2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银行*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不亏损,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的记录;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3.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食堂承包服务业绩,提供现已合作学校有效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5人员要求:投标人服务团队至少包括注册营养师1名、*厨师1名、*食品安全管理师1名,提供证书及近半年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6信誉要求:投标人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在招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规*的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3.8提供模拟本次项目在岗员工健康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 28 日至2021年01 月 04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副本、银行*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一项食堂承包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和法人*,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还须提供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1份。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 01 月20 日9时30分整。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15193885
E_*il:lsztg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