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1 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三人民*北区新院区监控存储扩容项目
1.2 项目编号:HN-2020-286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2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2.3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采购内容:郑州市第三人民*北区新院区监控存储扩容项目。(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5 采购预算:98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采购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7 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提供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近半年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发售信息
4.1.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4.1.2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通过邮箱方式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为PDF版)。拟投标供应商把所需资料按顺序整理好并以PDF格式(彩色扫描件加盖公司公章)发至指定邮箱内;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所需资料(盖章彩色扫描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上须注明委托人本人联系电话、邮箱,且*实有效);
2)法人营业执照;
3)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近半年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的书面声明;
7)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
本次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15193885
E_*il:lsztg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