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1.新设立的危险*品经营企业;2.新增危险*品经营业务的企业;3.原成品油*过期被发证机关注销的企业。
二、延期申请有效期满后继续从事危险*品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向发证机关提出延期申请。办理延期手续时,如经营企业有变更事项,应结合延期一并完成,无需单独办理变更手续。
三、变更申请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发证机关重新颁发经营许可证,证书有效期不变,载明变更日期。1.企业名称;2.法定代表人;3.主要负责人;4.门牌号;5.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控措施,以及各种预防预案。6.有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品储存设施建设项目的。
四、重新申请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有下列情形*的,应重新申请办理许可证。发证机关重新颁发经营许可证,证书有效期重新核定:1.变更注册、经营地址的;2.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变更其储存场所的;3.仓储经营的企业异地重建的;4.经营方式发生变化的;5.许可范围发生变化的。6.许可时间到期的。
五、遗失*(受理纸质材料)经营企业发生成品油*遗失的,应在市级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办理遗失*手续。
六、注销(受理纸质材料)危险*品经营企业有下列情形*的,应当依法办理许可证注销手续:1.企业法人依法终止的;2.成品油*依法被吊销的;3.经营企业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不再从事危险*品经营活动的应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后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