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肥市数字化车间申报基本条件:
(一)在我市依法注册,具有2年以上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数字化车间固定资产总投资达500万以上,数字化生产线投资达100万元以上(建设周期不超过1年半),且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
(二)企业已制定信息*作制度,积极推行首席信息官(CIO)制度,建立信息化组织实施机构,编制信息化发展规划;
(三)企业两化融合发展处于单项应用阶段向综合集成阶段过渡;
(四)设备数字化:具备数字化生产线的基本要求,数控装备必须占生产装备总数的60%以上,全自动化生产线不少于2条(流程制造业不少于1条);
(五)管理信息化:以MES为核心,关键数控设备及大型加工中心全部联网,实现对车间现场网络化监控和可视化管理; 建立起适应数字数量传递的零件数字*艺设计、数字化加工、生产现场管理和质量检测的综合自动化应用环境。
数字化车间政策咨询:0551-65300128,15855137731
二、认定程序:
组织申报。由各县(市)区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组织企业申报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出具初审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市经信委,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每年认定智能工厂20家,数字化车间200个,备案数字化生产线2000条。已认定的合肥市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开展评估验收,每两年组织一次复评。
三、合肥市各区数字化车间认定奖补金额
省级数字化车间,省里 50万
包河区:省10万 市5万
蜀山区:省10 万 市5万
巢湖市:省20万 市10万
高新区:省15 万 市未公布
庐阳区:省未公布 市10万
新站区:省15 市10万
瑶海区:省未公布 市10万
经开区:省10万 市10万
*:省15万 市10万
肥西县:省10万 市10万
长丰县:省15万 市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