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专利补贴政策:
1、 对企业以专利权*方式*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市一次性按*利息和专利评估费总额的50%予以补贴,*高可达20万元(省和市不重复支持)。对当年开展专利质押的担保机构,担保额达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担保机构20万元奖励。
2、 对单位或个人当年获得授权的国内外发明专利;众创空间、孵化器内当年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小微企业;当年发明专利获得授权10件、20件、30件的单位;当年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贯标*的企业;当年获得验收通过的市级专利贯标试点的企业;当年列入市级知识产权示范的企业;当年开展市级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的企业;当年开展国内专利*的企业;当年利用平台新增专利托管企业达到100家的专利服务机构;当年代理发明专利获得授权的本市专利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数量由县(市)区、开发区统一组织申报,给予县(市)区、开发区50万元以上奖补,由其兑付单位或个人。
3、 新成立从事专利运营、数据分析服务、研发设计、成果评估交易的新型科技服务机构,对其当年服务性收入超过200万元的,给予50万元奖补。
合肥市专利政策咨询:0551-65300128,158/5513/7731(微信同号)
肥西县:
1、 设立专利*引导基金,支持企业以专利*方式*,对企业*额50-500万元的,给予企业*利息和专利评估费一次性补贴,*高不超过10万元。
2、 对当年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分别给予权益人每件3000元、500元、300元奖励。对当年度新申请发明专利(进入实审阶段)给予每件2000元奖励,单个企业或个人限报不超过50件。当年新申报发明专利20件以上并进入实审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申请PCT专利进入国家阶段的,给予每件1万元奖励,对获得国际专利(PCT)发明授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3、 县内企业通过受让、受赠、并购、独占许可等方式,获取县外发明专利并实施转化和产业化的,给予受让方每件3000元奖励,单个企业累计不超过6件。
肥东县:
1、 对单位和个人当年申请的发明专利,按规定缴费的,每件给予2000元奖励;对当年获得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单位和个人,每件分别给予1000元、500元奖励;对当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单位和个人,每件给予3000元奖励,对当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5件以上的,再给予企业和个人3万元奖励;对当年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审阶段)达到30件、50件的企事业单位,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奖励;对当年代理我县专利申请超过500件,且发明专利占50%以上的专利代理机构,给予10万元奖励。
2、 鼓励企业开展产品国际*、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和境外专利申请。对企业开展产品国际*、商标国际注册、境外专利申请等发生的*、注册、专利申报核准等费用给予20%的补贴。
*:
1、 对企业以专利权*方式*额500万元以下的,一次性按*利息和专利评估费总额的50%予以补贴,*高不超过10万元。
2、 对企事业单位获得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分别给予专利研发团队每件5000元、2000元、1000元资助;对个人获得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分别给予每件4000元、1500元、500元资助。鼓励专利代理机构来我县开展服务,对专利代理机构在我县年代理发明专利申请量100件以上的,给予5万元奖补。
长丰县:
1、 对企事业单位获得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分别给予专利研发管理团队(个人)每件5000元、1000元、500元奖励。对全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5件、10件、15件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15万元;当年申请发明专利(需电子申请)进入实审阶段达30件、50件的企事业单位分别奖励6万元、10万元。
瑶海区:
1、 对企业以专利*方式*,*额度不足1500万元的,给予企业*利息和专利评估费一次性50%补贴,*高不超过20万元。此条与省、市政策不重复享受。
2、 对专利权人涉外*诉讼费,省、市(区)各按2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费用补贴,省补贴*高可达10万元。
3、 对发明专利当年申请并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的,给予每件3000元资助;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每件5000元资助;对在我区开展专利代理服务,经区科技局备案,当年代理我区发明专利申请量较大(100件以上),给予*高不超过5万元奖励。对当年发明专利申请(需电子申请),全部进入实审阶段达到30件、50件的企事业单位,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奖励。
巢湖市:
1、 支持企业以专利*方式*,对企业*额在500万元及以下的,给予企业*利息和专利评估费总额一次性50%补贴(省、市和县区不重复支持)。
2、 对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每件分别奖励专利权人5000元(分两期拨付,*对企事业单位发明专利拨付2000元,后期再拨付3000元,个人发明专利*拨付1000元,后期再拨付4000元)、1200元、800元。
3、 对单位和个人当年发明专利申请达到30件、50件,给予一次性5万元、10万元奖励。当年发明专利授权5件以上,给予5万元奖励。
4、 对企业发明专利授权一年内核心专利产品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3000万元以上,给予10万元奖励。
5、 鼓励企业开展产品国际*、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境外专利申请以及服务外包相关专业*,对企业开展相关*、注册、专利申报核准等实际费用给予20%的补贴,*高不超过20万元。
包河区:
1、 对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的,给予每件1000元资助;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每件4000元资助;对在我区开展专利代理服务并与区科技局签署协议的机构,根据其年度工作业绩,给予*高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
2、 当年申请发明专利达到100件(含)以上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当年申请发明专利达到50件(含)以上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同时满足的,仅按*高额度享受一次。
3、 对当年获得中国专利金奖的专利项目,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中国*专利奖的,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
4、 区内企业开展专利诉讼*,具有典型意义且取得良好效果的,按照案件终审后鉴定费、诉讼费总额的30%给予支持,每个案件*高不超过2万元,每家企业每年合计不超过5万元。
5、 鼓励企业开展专利*。对企业以专利*方式*,*额度不足1500万元的,给予企业*利息和专利评估费一次性50%补贴,*高不超过50万元。
6、 鼓励企业进行产品国际*、商标国际注册和境外专利申请。对企业当年发生*、注册、专利申请费用给予20%的补贴,单个项目发生金额须在人民币5万元以上,每户企业年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
庐阳区:
1、 对单位或个人获得授权的国外、国内发明专利,分别资助5000元、4000元;众创空间、孵化器内当年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小微企业,给予1000元奖励;企业当年新增发明专利申请30件以上或发明专利授权10件以上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以上奖励专利申请地址须在庐阳区范围内。专利代理机构代理我区企业申请发明专利,申请量达100件的,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授权量达50件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蜀山区:
1、 对发明专利获得授权的,每件给予4000元资助。对在我区开展专利代理服务并与区科技局签署协议的机构,根据其年度工作业绩,给予*高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合肥经开区:
1、 支持企业以专利*方式*,给予企业*利息和专利评估费一次性50%补贴,享受贴息的*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2、 国内发明专利进入实审阶段1000元、授权5000元。
3、 对申请国外发明专利并进入国家阶段的企业,每进入一个国家或地区奖励3万元(同一专利*多奖励3个国家或地区)。
4、 区内企事业单位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证书的给予1万元奖励;获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给予500元奖励。
5、 区内企事业单位获得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分别给予每件500元、800元奖励。
6、 每家企业或个人国内国际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高定额奖励金额不超过15万元。
7、 区内企业(单位)年发明专利申请量(进入实审阶段)实现零的突破,前3件每件给予1000元奖励;发明专利授权量实现零的突破,前3件每件给予3000元奖励;年发明专利申请量(进入实审阶段)达到50件,给予10万元奖励;年发明专利申请量(进入实审阶段)达到100件及以上的,给予30万元奖励。年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25件及以上的,给予5万元奖励。年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50件及以上的,给予10万元奖励。
8、 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将发明专利权转让给区内企业并实现产业化的,给予转让方每件3000元、受让方每件2000元的奖励,每家*高不超过10万元。
9、 对注册在开发区的专利中介机构年代理区内企业发明专利超过150件,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合肥高新区:
1、 区内企事业单位获得知识产权的,每件按以下标准予以补贴:通过PCT途径申请国外专利并进入国家阶段的补贴5万元(同一专利*多补贴两个国家或地区);取得国外发明专利证书补贴3万元。以上每家企业补贴金额*高不超过20万元。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的补贴0.2万元,取得专利证书的补贴0.6万元;取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证书的补贴0.8万元;取得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补贴0.1万元。以上补贴每家*高不超过10万元。
2、 对企业开展专利*、专利无效等*活动案结并胜诉的,国内案件按照每家实际发生的诉讼费、代理费的50%给予补贴,*高不超过5万元,国外案件按每家企业实际发生费用50%给予补贴,*高不超过10万元。
3、 鼓励高校院所转让发明专利给产业技术研究院企业进行产业化,给予受让方每件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资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4、 支持企业以专利*方式*,对企业*额在1500万元以下的,给予企业*利息和专利评估费50%的一次性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对企业*额在1500万元以上的,按合肥市自主创新政策执行。
合肥新站区:
1、 鼓励专利**。支持企业以专利*方式*,对企业*额在1500万元以下的,给予企业*利息和专利评估费50%的一次性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对企业*额在1500万元以上的,按合肥市自主创新政策执行。
2、 鼓励企业开展产品国际*、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境外专利申请以及服务外包相关专业*。对企业开展相关*、注册、专利申报核准等实际费用给予50%的补贴。
3、 通过PCT途径申请国外专利并进入国家阶段的补贴5万元(同一专利*多补贴两个国家或地区);取得国外发明专利证书补贴3万元。以上每家企业补贴金额*高不超过20万元。
4、 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审阶段)和授权分别给予每件1000元、4000元奖励;对企事业单位获得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分别给予每件800元、1000元奖励。
5、 对个人获得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分别给予每件400元、500元奖励;每年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外观设计及实用新型专利奖励金额*高不超过3万元。
6、 区内专利中介机构年代理区内企业专利超过300件,且发明专利占50%以上的专利代理机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巢湖经开区:
1、 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取得国外发明专利证书(同一专利*多补贴两个国家)的,每件分别给予一次性3万元、1万元奖励。
2、 对专利机构(不受注册区域限制)年代理区内专利申请量达到100件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年申请量每增加20件,再给予该代理机构一次性1万元奖励;对代理发明专利年申请量(进入实审阶段)达50件、20件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3万元奖励。对代理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审阶段)突破百件的,给予一次性15万元奖励。
3、 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国内发明专利进入实审阶段的,每件分别补贴0.3万元、0.1万元,授权后每件再分别补贴0.5万元、0.2万元;对企事业单位获得实用新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授权的,分别给予每件0.1万元、0.12万元资助;对个人获得实用新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授权的,分别给予每件0.05万元、0.06万元资助。
4、 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当年申请(进入实审阶段)或授权的发明专利分别达到10件、5件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3万元奖励;对企业当年实现发明专利授权“零”突破的,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对企事业单位当年实现申请发明专利(进入实审阶段)突破百件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5、 支持企业以专利*方式*,对企业*额不足1500万元的,给予企业*利息和专利评估费一次性50%补贴。
6、 专利维护费补贴。对企事业单位当年获批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在授权的前三年分别给予每件0.09万元/年、0.06万元/年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