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第五批制造业单项*组织推荐,根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组织申报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和复核第二批制造业单项*的通知》要求,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在前期*摸底的基础上,组织辖区内行业领军企业申报。有申报意愿的企业请联系辖区经信部门按照程序进行推荐申报。
二、各县区(开发区)择优推荐*多1家企业上报市经信局,市经信局再择优上报。
三、各县(市)区、开发区要严格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做好原件和复印件的查验工作,对企业的市场占有率、独立法人地位、有无环境违法记录等予以重点把关,保证推荐质量。
四、企业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申请书要求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并提供word电子文档。
五、所有申报及复核企业需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企业用户说明详见附件5。
六、请各县区、开发区于6月8日前将正式推荐上报文件(加盖公章)、汇总表及企业申报材料,报市经信局规划发展科,逾期不再受理。申请书封面“推荐单位”一栏无须盖章。
制造业单项*:零五五壹-六五三壹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