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如下:
*部分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打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第二部分 企业*明材料
1、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若未*“三证合一”需分别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
2、企业取得的生产批文和相关*情况等*明。
第三部分 知识产权
(一) 知识产权汇总表
采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知识产权汇总表》格式。
(二) 知识产权佐证材料
1、知识产权一
(1)知识产权授权证书和知识产权有效性证明(知识产权证书及证明该知识产权有效的国家权威机构网站截图,或授权通知书及缴费证明);
(2)反映知识产权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后面的说明页);
(3)当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由申报单位征求其他权属人同意后出具确认文件;
(4)其它。
2、知识产权二
……
以此类推。
(三)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情况证明材料
提供参与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文本。
第四部分 人力资源情况
(一)企业人力资源情况说明表
采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人力资源情况表》格式(不再附人员花名册)。
(二)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总体说明
包括在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第五部分 近三年研究开发活动
(一)近三年研发活动总体情况说明(重点说明近三年研发工作总体思路、研发方向、所属技术领域、研发组织管理、成果数量及对企业技术进步、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作用)。
(二)近三年研发活动汇总表(详见表1)
表1 研发活动汇总表
(三)近三年研发活动佐证材料
1、研发活动RD1
(1)采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企业研究开发活动情况表》的RD1表格式;
(2)科研项目立项文件及项目计划任务书;
(3)验收、结题证明或阶段性成果说明和阶段性技术工作总结;
(4)其它。
2、研发活动名称RD2
……
以此类推。
第六部分 科技成果转化
(一)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说明
(二)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详见表2)
表2 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
(三)科技成果转化佐证材料
1、科技成果转化一
(1)成果名称、成果来源于RDx、技术购买或其他有关说明;
(2)按照成果转化方式提供相应成果转化证明材料,包括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的实物图片(图片后需详述该成果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发挥的作用)、销售合同、销售收入发*、检验报告、转让合同等。
2、科技成果转化二
……
以此类推。
第七部分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说明
(一)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总体情况说明(重点表述高新技术产品的名称、目标市场、用途等;高新技术服务的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方式及服务结果的体现形式)。
(二)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汇总表(详见表3)
表3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汇总表
(三)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佐证材料
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一
(1)采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的PS1表格式;
(2)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先进性的具体说明及比较优势说明;
(3)相关的生产批文、*认可和*书、产品检验报告等材料;
(4)其它。
2、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二
……
以此类推。
第八部分 研发组织管理
(一)研究开发组织管理制度总体情况说明
(二) 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研发费用辅助账说明
企业已经建立的研究开发组织相关管理制度(如:项目立项、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企业研发费用辅助账编制说明及佐证。
(三)内部*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及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说明
内部*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的组织架构、研发团队及办公、试验用房面积、仪器设备等科研条件、开展产学研合作情况说明及其佐证。
(四)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开放式创新创业平台说明
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开放式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及运行情况说明或相关制度。
(五)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说明
企业开展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人才引进等情况,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
第九部分 企业成长性及相关审计
(一)企业成长性情况说明
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成长性总体情况说明,并附计算公式及具体数据。(加盖“企业公章”)
(二)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专项报告中应明确说明申报企业研发经费辅助账建立及执行情况。)
(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四)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五)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2020安徽省高企申报咨询热线:13339105710(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