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南平大厦B栋一楼商场临街有3个通道。除了前盖,玻璃通道。2001年11月,临街的101、104、105、106人行道的业主拆除了商场原有的玻璃罩,并在其立面上方(即本层商场与上层商场之间的外墙)安装了广告牌。
其他商贩认为4名店主的行为受到侵害,诉讼要求4名{今日热点}被告恢复原状,同时拆除私人广告牌。四名被告反复辩称,玻璃隔断是拆除的,而不是所谓的墙。
对于双方诉讼的主要焦点,南岸法院认为,由于建筑材料的更新换代,“墙”不再局限于以土、砖、混凝土为载体的传统材料,商场的玻璃密封面应视为外墙房子。
因此,四被告人应恢复临街玻璃外墙,并拆除临街外墙上竖立的广告牌。
市律师协会民政委员会张世强点评: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房屋外墙属于房屋全体业主,任何一个业主无权单独处置。本案中,4名被告人拆除、竖立广告牌,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