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晓得。就算有又会有人说出来么?
在中国,有个叫耶和华见证人的一个基督教组织,他们经常在外传道,有时候会在某个成员的家里进行聚会,演讲有关圣经的一切内容。我想问若是举报这个组织聚会传道之类的,现在的公安机关会受理吗?
关键要看演讲的内容是否违法?违法也要有证据的
谁知道耶和华见证人是什么教?
引 言:
主基督预言到,在世界末日及他再来之前,必先有一些预兆(signs)会发生。马太24:3-14所论之预兆中,第一样的预兆乃是异端、邪教之兴起--必有假基督、假先知起来,迷惑多人,甚至连选民也迷惑了(太24:4-5,11,24)。其次,提后4:1-4亦预言到末日来到之前,人会厌烦纯正的道理,随从自己的私欲、偏向荒渺的言语。现今世代的异端中,专向这些对真理模糊不清的「教友」入手传教的,是耶和华见证人。1984年,美国耶和华见证会宣布加入他们教派的人中,逾百分之八十是从天主教和基督教而来的。所以主劝戒及警告我们要儆醒(太24:4,42-43),并要在真道上扎根,以致晓得分辩真理与异端。
l·异端特色
A·在基督教圈子以内,挂着基督教名号者。
B·在圣经以外,加上比圣经更具权威的东西或人,如
1·摩门教:摩门经、圣约和教义、无价珍珠等
2·统一教: The Divine Principle
3·耶和华见证人:表面看来,他们只根据圣经,但实际上,他们有与圣经具同样权威:甚至更具权威的东西--《守望台》、《导至永生的真理》、《上帝是那不可能说谎的吗?》等。就算圣经没有说是绝对的,若这些刊物说是绝对便是绝对。还有,他们的圣经也是采另一译本,是经过篡改的新世译本(New World Translation,参II )。
C·将神绝对的真理摒弃:
1·否认主耶稣完全的神性
2·否认三位一体之教义
3·否认人是无力自救、必须因信称义
4·否认圣灵乃有位格的
5·否认基督曾在肉身复活
6·否认主宝血的救赎是唯一途径
7·否认主必要再来
8·否认灵魂在肉身过后仍存在
9·否认有地狱存在:
10·否认有神迹
D·将相对的东西绝对化:耶证认为
1·得救是要靠自己努力工作
2·输血等于食血(见附录新闻)
3·基督已于1914年以人不能见之方式回到地上,现在在天上统治世界,这明显与圣经教训有冲突
4·守很多「规条」,靠守规条去「赚取」救恩
E·唯我独尊--以教派名称分辨,唯有加入他们教派者才可得救。而不是以个人与神关系去决定。那证称基督教会为魔鬼、大巴比伦。
F·牵强地歪曲圣经,将异端教义传播:耶证说
1·基督是受造的
2·道成肉身前的基督乃天使长米迦勒
3·只有十四万四千耶和华见证人将来可以上天堂
4·有十字架、圣诞树等便等于拜偶像
5·1914年乃「印证」了但以理书4:1-27之预言,又谓这是「外邦人日期」结束之时。这一年,基督已「无形地再来」,在天上建立了王国:结束了外邦国家「自公元前607年以来不受上帝王国干预地对地球所作的全权统治」(参《上帝所不可能说谎的事》, PP· 322-327)。
G·解经绝对化:只有守望台为至高权威,无人可反对(见pp·166,167-169,177)。
H·圣经只是他们利用之工具,「符合」他们立场的经文则引用,不合则不用。
I·随意跳跃解经,不理会写作背景,忽略神渐进性启示之事实。
J·他们以自己比圣经作者甚至主耶稣更清楚神之奥秘--如主再来日期。因多次预言主再来之日期均出错,导致不少教徒失望而离开。
删改圣经的一些例子:
耶和华见证人所经常用的「新世译本」(New World Translasion)并不是真正的「译本」,乃是删改本,按着耶和华见证人的教义、神学体系随意删改神的话,将自己的意思硬放在经文中:
A·把太25 :46「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义人要往永生里去」改成:「这些人要永远的被剪除(everlasting cutting-off),那些义人要往永生里去」。
B·将约1:1「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The Word was God)改为「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是一位神(祗)」(The Word was a god)。
c·凡是指着主基督是神之处,他们都将「神」改为「一位神(祗)」。(参约1:1)
D·凡指着圣灵是「他」(男性“He”)之处,他们则删改为「它」(“it”)。(参约16:12,14; 14:16-17等)
E·在西1:15一17的经文中,在「一切被造的」、「万有」、「一概」……之前多加了四次「其他」(other)。
F·在新约,所有「主」(κυριοζ)均写成「耶和华」,但明显指着主耶稣的地方,却仍译成「主」。
G·在新约圣经中,注入237次「耶和华」这名号(希腊文原为κυιοζ或θεσζ ,例如:
1·启1:8“κυριοζ θεοζ”写成「耶和华神」
2·启4:8“κυριοζ θεοζ ”写成「耶和华神」
3·路2:9,23“κυριοζ”写成「耶和华的」
4·但是在路2:11,29“κυριοζ”则仍译为「主」
5·约20:28,20明显对耶稣说的“κυριοζ”仍译为「主」,
“θεοζ”仍译作「神」(GOD)
明显,当中有很多不一致、偏见的地方,但仍无法隐瞒一真理:主基督就是神,就是耶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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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见证人签字的协议有效么
协议有效,见证人的签字,在我国法律上并非是生效条件,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良序风俗的就合法有效。法律依据《合同法》 第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韩国耶和华见证人
他是永恒的见证者!没人能超越的。。
公安局扣押物品见证人身份有何规定
1.扣押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
对扣押的物品,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调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对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挪作他用;对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及时退还;经核实属于他人合法财产的,应当登记后立即退还;满六个月无人对该财产主张权利或者无法查清权利人的,应当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九条规定 “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损失由公安局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