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整体版式 许多施工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并不重视,导致合同出现许多错别字,比较常见的是将“签订”写成”签定” ; 将“做出”错误写成“作出”。(“作出”是用于比较抽象的事物,“做出”是针对具体的事物。); 将“必须”写成“必需”; 并且许多段落字体间距不同,不仅对合同的严谨、美观产生疑问,也容易产生许多法律纠纷。 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几点问题 (一)有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在合同中约定:“监理期内出现重大的伤亡事故,按监理总价款的5%进行处罚 ” 。 该条我认为:在该监理合同中反复出现的对另一方进行“罚款”、“处罚”的约定,一般认为:一个企业有权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方违约时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只要这类约定是合法的,即使再苛刻也没有法律上的问题。但是,企业之间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任何一方无权以只有行政机关才有的职权对另一方的违约行为自行进行制裁。 对此存在的法律风险:一旦发生纠纷,建设单位对对方索赔的依据将不再具有确定性,对方(违约方)会以该条款无效为由,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予以撤消,这样极易使建设单位产生索赔无依据的风险,使建设单位处于被动状态。 因此我认为,对这类情况,如果要约定类似的违约制裁条款,只能以违约责任的方式约定。 (二)许多建设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采用的是建设部提供的的范本,其中有如下规定:“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对此我认为:该条原文是标准文本中的内容,由于该标准文本很大程度上是维护监理公司的利益,如果因监理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高于监理报酬总额,那么建设单位就会自己承担其他部分的损失。因此,该条可以改为:“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为监理公司造成的实际损失,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部分问题 (一)明确措辞、注意合同的严谨性 1、如某合同原文约定:“乙方如不能按质、按期完成满足本工程约定的节点进度控制的要求时,甲方有权单方要求乙方无条件立即退场,并赔偿甲方不能按期售楼引起的索赔事件所造成的费用损失。” 修改意见:原文索赔主要是针对现房而引起的,而没有考虑到销售期房所引起的纠纷,因此,该条可以改为“乙方如不能按质、按期完成满足本工程约定的节点进度控制的要求时,甲方有权单方要求乙方无条件立即退场,并赔偿甲方不能按期售楼或者按期交房等引起的索赔事件所造成的费用损失。”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文约定:“施工单位由于内部管理不善,造成工地材料商、施工作业人员工地闹事导致影响工地的施工,停水停电等影响正常施工和生活,建设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限五天内出场,结算以建设单位结算为准”。 修改意见:“闹事行为“不仅限在工地,在其他地点(比如在市政府或者其他行政机构)也会发生针对建设单位的游行、示威等行为,因此该条可以更改为:“施工单位由于内部管理不善,造成工地材料商、施工作业人员等其他人员到工地或者其他地点集会、游行、示威、静坐等危害社会秩序的闹事行为,停水停电等影响正常施工和生活,建设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限五天内出场,结算以建设单位结算的为准。” (二)项目经理问题 某些房地产开发商对项目经理的约定不够清晰,甚至直接以项目负责人代替,比如某合同约定:“乙方实施本项目时,应该选派具有丰富管理经验及相应资质的项目负责人。本项目选派的项目负责人: ;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本合同期内不得更换,并须常驻施工现场,除不可抗力原因外,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本项目以外的任何项目负责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 。
看守所家属会见制度
为了减少在押人员家属等待的时间和合理的安排看守所的工作时间,特实行家属会见预约。为规范家属会见预约,特制定本制度。
一、 所有家属会见前必须进行网上预约,并按看守所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会见。
二、 不能在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会见的看守所将不予安排,需要再次预约。
三、 其他紧急情况需要立即会见的,在您书面请示后予以答复。
四、 会见前请主动出示身份证、户口簿及其他所需手续,并留置在外值班,待会见完成后取回。
五、 严格遵守看守所关于会见时间和人数的安排,不得超过规定时间和超过规定人数会见,否则看守所将提回在押人员。
六、 会见时严禁提供影响在押人员不良情绪产生的话语和行为,要引导在押人员积极改造。
七、 在看守所正常的工作时间进行会见,否则不予安排。
八、 禁止携带食品给在押人员食用。
九、 违反以上规定者,看守所将中止会见并作出相应处理。
看守所能减刑吗?
<<刑法>>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第七十九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我在看守所的生活图片
一般是7个月左右,最长近16个月(也许更长)。
看守所里打人吗?
具体的说打人在看守所里在短时间内还是禁止不了的,不过也要看在那里了,有的地方看守所管理比较文明的,打人的事吗也就相对的少。不过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不会想我们在电视上看到的那样情况。
女子看守所的真实生活情况是怎样?会挨打吗?有谁知道?速度!
你要是敢叼的话绝对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