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和限价房不轻易转让牟利解析
经适房和限价房不轻易转让牟利解析:
由于经适房、限价房可转手交易,不少人在利益的驱使之下,利用“双轨制”的差价,将经适房和限价房在5年内按市场价出租,5年后就让其进入流通市场变成商品房转手牟利。因此,很多人千方百计进入经适房行列,经适房暴露出越来越多“不公”及“腐败”问题。近几年,关于经适房的争议不绝于耳,中低收入家庭该“租”还是“买”之争,有人开宝马车住经适房、武汉经适房“六连号”等事件都让经适房处于风口浪尖。
最近,广州准备停建公适房、限价房,在市场上引起强烈的反响,不少专家批判广州的做法是“停建经适房是因噎废食”,不能因为在执行上出现漏洞,就归咎于经适房制度本身。至于经适房和限价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房价过快上涨,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反对停建经适房、限价房的人士普遍认为,可以通过监管来杜绝寻租行为。有些人名下既无房,又无车,无固定工资,无存款,完全有资格申请经适房、限购房,但他们可以开宝马,穿名牌,品名酒,过着潇洒的生活,这又如何解析?
今年我国要开工1000万套保障房,据大部分城市公布的保障房类型来看,普遍以廉租房、公租房为主。2009年~2010年,我市经适房建设仅1700套,其余廉租房、公租房3125套,我市今年开工的2.1万套保障房,也基本以廉租房、公租房为主,经适房比例更低。
经适房、限价房该不该建,要建比例是多少,这就涉及到我国的住房保障体系。“居者有屋”是无数国人追求的梦想,如果因为房价过高而买不起,只能租住保障房的话,对这部分人是重大的打击。按我国“十二五”规划,全国保障房覆盖面将达20%,如果全部以廉租房、公租房,这意味着将有20%人没有自己的住房。
香港的保障房体系就是租售并举的,既有只租不售的公屋,约占总量的30%左右;也有只售不租的居屋,约占总量的20%左右。但并不存在国内这样以权寻租等贪腐现象,这说明产权转移式的保障房制度也是可以发挥积极的社会作用,关键在于制度和监管。
经适房、限价房为何成为部分人寻租的手段,最重要的原因是这些房可以在市场上流通,赚取巨大的价差,如果限制流通,则可大大降低寻租行为。有专家建议,要让经适房和限价房不轻易转让牟利,就要建立政府回购制度,要出售可以,由政府按原价回购,不能产生套利,就可大大降低经适房及限价房的“不公”及“腐败”问题。
评论
比尔·盖茨花1亿元租四合院看奥运???
近日媒体报道称 “微软创始人花费一亿租下北京‘盘古大观’空中四合院” 经过记者核实———
近日,一篇《盖茨花费一亿租下北京四合院观看奥运》的新闻引起了京城媒体的关注。
今日凌晨,记者从盖茨所创立的慈善基金会获得证实,盖茨并未在北京租下豪宅,更不会在奥运期间住在那里。
微软创始人
一亿元租空中四合院?
7月23日,南方一家媒体用很大的篇幅报道称,微软创始人盖茨已经花费1亿元,租下位于北京“盘古大观”楼盘的空中四合院,准备在北京看奥运会时下榻。报道中还包括“盘古大观”销售部相关人士的说法。
这样的报道让人难免心生疑窦,一个月前“裸捐”580亿美元后退休、投身于慈善事业的盖茨如何会如此大手笔?
据该媒体报道,位于水立方、鸟巢等奥运场馆不远的“盘古大观”融合了公寓、写字楼和空中四合院,其中空中四合院的租金达到了每平方米9万元,而且只租不售,租的条件也是只允许年租,不得月租。
该报道引述“盘古大观”销售部的易小姐的话称:“我们不租短期,租期至少是一年,而租费是1亿元。”据称,盖茨租的四合院分两层,面积大约700多平方米。
可文章中并没有写明9万元/㎡的价格是按照年算还是按照月算。
如果按照9万元/年/㎡计算,盖茨可能得为此支付6300万元,但是离1亿元还有一定的距离;而如果按照9万元/月/㎡计算,那么1亿元显然只能租一个多月。
慈善基金会
盖茨没有租下北京豪宅
今日凌晨,盖茨创立的慈善基金“比尔与梅林达·盖茨基金会”向本报记者发来邮件,基金会称其代表盖茨正式回应,盖茨本人并没有租下“盘古大观”某四合院,更不会在奥运期间住在那里。
同时,基金会还向记者证实了比尔·盖茨来京看奥运的消息。该基金会媒体部称,盖茨在北京奥运会期间将会把部分精力放到基金会的工作上,他将看望部分在中国的基金受益者和相关合作人。
关于盖茨来京看奥运可能的入住地点,基金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次完全是盖茨的一次私人旅行,我们不便透露详细情况。”
微软全球资深副总裁、微软中国董事长张亚勤博士在接受媒体求证时,也对“盖茨租楼”的消息表示不可能。
地产商
“这个消息不是我们发出去的”
今天上午,记者找到了“盘古大观”市场部的杨先生。
杨先生说,“盖茨一亿元租楼”报道出来后,来电咨询核实的媒体很多,所以公司委任他负责回答相关问题。“我只能告诉你,这个消息不是从我们公司发出去的。”
杨先生表示,即使比尔·盖茨方面否认租房信息,他也无法对这一事件做出确定的回应,“目前,就我这个层面,我不能确定。像盖茨这样的大客户,我们接触不到。”
当记者向他询问公司具体谁或哪个部门在负责此类事务时,杨先生表示无法帮忙。
此前媒体报道
《盖茨花费一亿租下北京四合院观看奥运》(摘录)
北京的8月将是全世界最热闹的地方,不但全世界最顶尖的运动员聚集北京,全世界众多富豪也把来北京看奥运视为一种时尚,并早已订下了套票,这其中就有美国的前世界首富比尔·盖茨。
不过,这位已将数百亿美元家产投入到慈善事业的软件巨人,这次不会在北京住酒店了,他为自己选择了一个离“水立方”不到180米的空中四合院,推开四合院窗户向外眺望,晶蓝的“水立方”与雄浑的“鸟巢”一览无余…… 1
评论
听说盖茨会来北京看奥运,还花了一个亿租了一空中四合院,是真的吗??
近日媒体报道称 “微软创始人花费一亿租下北京‘盘古大观’空中四合院” 经过记者核实———
近日,一篇《盖茨花费一亿租下北京四合院观看奥运》的新闻引起了京城媒体的关注。
今日凌晨,记者从盖茨所创立的慈善基金会获得证实,盖茨并未在北京租下豪宅,更不会在奥运期间住在那里。
微软创始人
一亿元租空中四合院?
7月23日,南方一家媒体用很大的篇幅报道称,微软创始人盖茨已经花费1亿元,租下位于北京“盘古大观”楼盘的空中四合院,准备在北京看奥运会时下榻。报道中还包括“盘古大观”销售部相关人士的说法。
这样的报道让人难免心生疑窦,一个月前“裸捐”580亿美元后退休、投身于慈善事业的盖茨如何会如此大手笔?
据该媒体报道,位于水立方、鸟巢等奥运场馆不远的“盘古大观”融合了公寓、写字楼和空中四合院,其中空中四合院的租金达到了每平方米9万元,而且只租不售,租的条件也是只允许年租,不得月租。
该报道引述“盘古大观”销售部的易小姐的话称:“我们不租短期,租期至少是一年,而租费是1亿元。”据称,盖茨租的四合院分两层,面积大约700多平方米。
可文章中并没有写明9万元/㎡的价格是按照年算还是按照月算。
如果按照9万元/年/㎡计算,盖茨可能得为此支付6300万元,但是离1亿元还有一定的距离;而如果按照9万元/月/㎡计算,那么1亿元显然只能租一个多月。
慈善基金会
盖茨没有租下北京豪宅
今日凌晨,盖茨创立的慈善基金“比尔与梅林达·盖茨基金会”向本报记者发来邮件,基金会称其代表盖茨正式回应,盖茨本人并没有租下“盘古大观”某四合院,更不会在奥运期间住在那里。
同时,基金会还向记者证实了比尔·盖茨来京看奥运的消息。该基金会媒体部称,盖茨在北京奥运会期间将会把部分精力放到基金会的工作上,他将看望部分在中国的基金受益者和相关合作人。
关于盖茨来京看奥运可能的入住地点,基金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次完全是盖茨的一次私人旅行,我们不便透露详细情况。”
微软全球资深副总裁、微软中国董事长张亚勤博士在接受媒体求证时,也对“盖茨租楼”的消息表示不可能。
地产商
“这个消息不是我们发出去的”
今天上午,记者找到了“盘古大观”市场部的杨先生。
杨先生说,“盖茨一亿元租楼”报道出来后,来电咨询核实的媒体很多,所以公司委任他负责回答相关问题。“我只能告诉你,这个消息不是从我们公司发出去的。”
杨先生表示,即使比尔·盖茨方面否认租房信息,他也无法对这一事件做出确定的回应,“目前,就我这个层面,我不能确定。像盖茨这样的大客户,我们接触不到。”
当记者向他询问公司具体谁或哪个部门在负责此类事务时,杨先生表示无法帮忙。
此前媒体报道
《盖茨花费一亿租下北京四合院观看奥运》(摘录)
北京的8月将是全世界最热闹的地方,不但全世界最顶尖的运动员聚集北京,全世界众多富豪也把来北京看奥运视为一种时尚,并早已订下了套票,这其中就有美国的前世界首富比尔·盖茨。
不过,这位已将数百亿美元家产投入到慈善事业的软件巨人,这次不会在北京住酒店了,他为自己选择了一个离“水立方”不到180米的空中四合院,推开四合院窗户向外眺望,晶蓝的“水立方”与雄浑的“鸟巢”一览无余……
评论
什么是集资房?
什么是集资房?
使用权房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的住宅,政府以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给居民的公有住房。
私房也称私有住宅,私产住宅。它是由个人或家庭购买、建造的住宅。在农村,农民的住宅基本上是自建私有住宅。公有住房通过住宅消费市场出售给个人和家庭,也就转为私有住宅。随着住宅商品化的推进,城市私有住宅的比重将会随着房改的推进而不断提高。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归国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廉租房是在即将出台的国家房改方案中首次提出了“廉租房”这一概念,类似于香港的“廉租屋”。我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廉租房的来源主要是腾退的旧公房。
经济适用房是指以微利价出售给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商品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实用效果,而不是降低建筑标准。
1994年由建设部、国务院房改领导小组、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指出,经济适用住房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并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不含别墅、高级公寓、外销住宅)建设的普通住宅。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物业的管理费。即将出台的国家房改方案基本上沿用了“经济适用房”这个概念。经济适用房以微利价出售,只售不租。其成本价由7项因素(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费、配套费、建安费、管理费、贷款利息、5%以内的利润)构成,约占住宅总量的70%。出售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售价有市、县人民政府根据以上几项因素综合确定,并定期公布,不得擅自提价销售。
商品房原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经批准用于市场出售而建造的房屋称为商品房。商品房按销售对象可分为内销商品房和外销商品房。内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实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形式,经过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审批,建成后用于在境内范围(目前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出售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外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政府外资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通过实行土地批租形式,报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列入正式项目计划,建成后用于向境内、外出租的住宅,商业用房及其他建筑物。
为进一步简化交易手续、刺激住房消费,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平稳的原则,市府1999年11月发文规定,除花园住宅、部队住房和按照市政府制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公有住房外,普通内销商品房、侨汇房、经济适用住房,职工已购公有住房、动迁房、职工住宅和其他划拨土地上的住房交易,统一归并为内销商品住房交易,销售对象为中国境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和改革开放后赴境外的中国公民。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推向市场的,并可以自由买卖交易的房屋都应该是一种商品。但目前的中国房地产市场,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商品房可分为内资内销商品房、外资内销商品房、高标准内销商品房、外销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凡是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
安居房是指为实施国家“安居工程”而建造的住房。它是由国家安排的专项贷款和地方自筹资金共建的面向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特别是对人均居住面积在4平方米以下的特困户提供的销售价格低于成本价、由政府补贴的非赢利性住房。
国家安居工程是国家为推动房改,加快城市住宅建设及解困和建立住房新制度的一项重大举措。
1995年《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提出,国家安居工程从1995年开始实施,在原有住房建设规模基础上新增安居工程建筑面积1.5亿平方米,用5年左右时间完成。国家安居工程直接以成本价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3年多来,全国共竣工国家安居住房面积5576.32万平方米,为70多万户家庭解决了住房困难。据国家权威部门透露,今年继续建设国家安居工程,但要淡化国家安居工程这个概念。明年国家安居工程将并入经济适用房的建设之中。
平价房是指以成本加上3%的管理费作为销售价格向大多数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住宅。成本由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建设费、管理费、贷款利息和税金等七项因素构成。
微利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修建的用于公开向社会让利出售获取微利的普通商品房。
深圳市在1989年率先提出:深圳市住宅局代表政府建设微利房,以成本价向居民出售。住宅局可获微利,以弥补建设福利房的亏损。它实际上是一种成本房。深圳市每年约供应福利房2000余套,微利房7000余套。1997年微利房价格为2500-3500元/平方米,福利房价格约为1000元/平方米。福利房即相当于我们后来说的经济适用房。
评论
什么是集资房
什么是集资房?
使用权房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的住宅,政府以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给居民的公有住房。
私房也称私有住宅,私产住宅。它是由个人或家庭购买、建造的住宅。在农村,农民的住宅基本上是自建私有住宅。公有住房通过住宅消费市场出售给个人和家庭,也就转为私有住宅。随着住宅商品化的推进,城市私有住宅的比重将会随着房改的推进而不断提高。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归国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廉租房是在即将出台的国家房改方案中首次提出了“廉租房”这一概念,类似于香港的“廉租屋”。我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廉租房的来源主要是腾退的旧公房。
经济适用房是指以微利价出售给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商品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实用效果,而不是降低建筑标准。
1994年由建设部、国务院房改领导小组、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指出,经济适用住房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并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不含别墅、高级公寓、外销住宅)建设的普通住宅。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物业的管理费。即将出台的国家房改方案基本上沿用了“经济适用房”这个概念。经济适用房以微利价出售,只售不租。其成本价由7项因素(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费、配套费、建安费、管理费、贷款利息、5%以内的利润)构成,约占住宅总量的70%。出售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售价有市、县人民政府根据以上几项因素综合确定,并定期公布,不得擅自提价销售。
商品房原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经批准用于市场出售而建造的房屋称为商品房。商品房按销售对象可分为内销商品房和外销商品房。内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实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形式,经过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审批,建成后用于在境内范围(目前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出售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外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政府外资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通过实行土地批租形式,报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列入正式项目计划,建成后用于向境内、外出租的住宅,商业用房及其他建筑物。
为进一步简化交易手续、刺激住房消费,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平稳的原则,市府1999年11月发文规定,除花园住宅、部队住房和按照市政府制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公有住房外,普通内销商品房、侨汇房、经济适用住房,职工已购公有住房、动迁房、职工住宅和其他划拨土地上的住房交易,统一归并为内销商品住房交易,销售对象为中国境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和改革开放后赴境外的中国公民。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推向市场的,并可以自由买卖交易的房屋都应该是一种商品。但目前的中国房地产市场,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商品房可分为内资内销商品房、外资内销商品房、高标准内销商品房、外销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凡是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
安居房是指为实施国家“安居工程”而建造的住房。它是由国家安排的专项贷款和地方自筹资金共建的面向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特别是对人均居住面积在4平方米以下的特困户提供的销售价格低于成本价、由政府补贴的非赢利性住房。
国家安居工程是国家为推动房改,加快城市住宅建设及解困和建立住房新制度的一项重大举措。
1995年《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提出,国家安居工程从1995年开始实施,在原有住房建设规模基础上新增安居工程建筑面积1.5亿平方米,用5年左右时间完成。国家安居工程直接以成本价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3年多来,全国共竣工国家安居住房面积5576.32万平方米,为70多万户家庭解决了住房困难。据国家权威部门透露,今年继续建设国家安居工程,但要淡化国家安居工程这个概念。明年国家安居工程将并入经济适用房的建设之中。
平价房是指以成本加上3%的管理费作为销售价格向大多数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住宅。成本由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建设费、管理费、贷款利息和税金等七项因素构成。
微利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修建的用于公开向社会让利出售获取微利的普通商品房。
深圳市在1989年率先提出:深圳市住宅局代表政府建设微利房,以成本价向居民出售。住宅局可获微利,以弥补建设福利房的亏损。它实际上是一种成本房。深圳市每年约供应福利房2000余套,微利房7000余套。1997年微利房价格为2500-3500元/平方米,福利房价格约为1000元/平方米。福利房即相当于我们后来说的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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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安居房?
使用权房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的住宅,政府以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给居民的公有住房。
私房也称私有住宅 ,私产住宅。它是由个人或家庭购买、建造的住宅。在农村,农民的住宅基本上是自建私有住宅。公有住房通过住宅消费市场出售给个人和家庭,也就转为私有住宅。随着住宅商品化的推进,城市私有住宅的比重将会随着房改的推进而不断提高。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归国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廉租房是在即将出台的国家房改方案中首次提出了“廉租房”这一概念,类似于香港的“廉租屋”。我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廉租房的来源主要是腾退的旧公房。
经济适用房是指以微利价出售给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商品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实用效果,而不是降低建筑标准。
1994年由建设部、国务院房改领导小组、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指出,经济适用住房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并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不含别墅、高级公寓、外销住宅)建设的普通住宅。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物业的管理费。即将出台的国家房改方案基本上沿用了“经济适用房”这个概念。经济适用房以微利价出售,只售不租。其成本价由7项因素(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费、配套费、建安费、管理费、贷款利息、5%以内的利润)构成,约占住宅总量的70%。出售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售价有市、县人民政府根据以上几项因素综合确定,并定期公布,不得擅自提价销售。
商品房原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经批准用于市场出售而建造的房屋称为商品房。商品房按销售对象可分为内销商品房和外销商品房。内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实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形式,经过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审批,建成后用于在境内范围(目前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出售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外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政府外资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通过实行土地批租形式,报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列入正式项目计划,建成后用于向境内、外出租的住宅,商业用房及其他建筑物。
为进一步简化交易手续、刺激住房消费,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平稳的原则,市府1999年11月发文规定,除花园住宅、部队住房和按照市政府制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公有住房外,普通内销商品房、侨汇房、经济适用住房,职工已购公有住房、动迁房、职工住宅和其他划拨土地上的住房交易,统一归并为内销商品住房交易,销售对象为中国境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和改革开放后赴境外的中国公民。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推向市场的,并可以自由买卖交易的房屋都应该是一种商品。但目前的中国房地产市场,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商品房可分为内资内销商品房、外资内销商品房、高标准内销商品房、外销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凡是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
安居房是指为实施国家“安居工程”而建造的住房。它是由国家安排的专项贷款和地方自筹资金共建的面向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特别是对人均居住面积在4平方米以下的特困户提供的销售价格低于成本价、由政府补贴的非赢利性住房。
国家安居工程是国家为推动房改,加快城市住宅建设及解困和建立住房新制度的一项重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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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售不租,只租不售
发布日期:2020-08-25 13: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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