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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机不明,入党动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20 13:11:09 浏览次数:218
所有感情动机不纯?目的不明?对待不善?
动机不纯?目的不明?对待不善?拿什么是纯?什么是善?什么是明?全在自己心中..纯~明~善~的话给他个发展的空间,你自己的标准是最贴切的》》。 评论

一个女孩对你暧昧不明!她有什么动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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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感情动机不纯?目的不明?对待不善?
这种现象很正常了。如果你爱他。让他幸福。没有别的目的。爱一个人是无偿的付出。而不是怀疑或者猜测。如果你是一个善人会认真对待每一个人。如果你是恶人。你将会跟你说的一样。 谢谢采纳 评论

所有感情动机不纯?目的不明?对待不善?
开始的开始总是甜蜜的。后来就有了厌倦、习惯、背弃、寂寞、绝望和冷笑。 曾经渴望与一个人长相厮守,后来,多么庆幸自己离开了? 曾几何时,在一段短暂的时光里,我们以为自己深深的爱着的一个人。后来,我们才知道,那不是爱,那只是对自核祷选? 你以为不可失去的人,原来并非不可失去。你流干了眼泪,自有另一个人逗你欢笑。你伤心欲绝,然后发现不爱你的人,根本不值得你为之伤心。今天回首,何尝不是一个喜剧?情尽时,自有另一番新境界,所有的悲哀也不过是历史。 评论

求一些关于犯罪心理学的案例(要解析那种的)^
邱兴华,男,已婚,农民,40余岁,“7.16”汉阴特大杀人案的疑凶。 根据弗洛伊德的理论,我们先从邱兴华的童年说起,邱自幼丧父、母亲是间歇性精神病。童年是一个人成长生活过程中社会化最为关的基础阶段,我们不敢说邱兴华今天的犯罪与其童年经历紧密相连,但是这样的家庭背景绝对是其不良心理形成的始作俑者。丧失父爱,不能感受母爱的温暖,从小生活在担惊受怕的日子里,必然在其幼小的心灵中形成了低信任感、自卑、向外(或向内)攻击的性格特征,这些也许在平时生活中没有显现出来,比如其哥哥邱兴富说到,‘大部分情况下,特别是在外人面前,邱兴华很少发脾气,受到欺负时,尽管心里恼火,却一般不会外露’。但是歪曲、变态的心理会逐渐形成,并潜伏在人的内心深处,一旦足够量的刺激出现,这样的“潜意识”就会浮出冰面,成熟的犯罪心理形成,不良心理体验会一起迸发出来,如果情境允许,那么表现在行动上就会付诸实施。在看守所里,邱兴华对警方说,他在一夜间残忍地连杀10人的理由,竟是因为瓦殿道观住持熊万成“摸了他媳妇一下”。后来他又说,他承认自己没拿到证据,但他坚定地认为这是事实。在没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枉下判断,并认为就是事实,这样小的一个刺激量就成了邱兴华杀人的犯罪的导火索、催化剂。 邱兴华由于童年的不幸遭遇加上后来生活上的不如意,周围环境对其的排斥,逐步歪曲了其正常心理。邱兴华自己曾说,自己频频地搬家,究其原因是因为所处的邻居不好。但其搬了六次家,如此频繁地搬家,不是因为工作或生活的原因,而就是因为与邻居关系处理不好,这就值得我们深思,究竟是邻居有问题还是他本人不易与人相处呢?在与别人相处的过程中,邱兴华选择的是逃避而不是直面、正确地去面对,这样的与人相处的方法也无可厚非,但久而久之,当无法逃避时,就会选择其它过激的方法来处理。在平常生活中,由于种种生活压力所迫,邱兴华又不会运用一定的宣泄方法来排解,因此冲动性、报复性、攻击性心理特征逐渐形成,为后期犯罪心理的“成熟”积蓄了可怕的能量。 据邱兴华的妻子何冉凤讲述,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她就开始感觉到邱兴华有些古怪。他心神不定,坐立不安。经常无缘无故地发火,抱怨何冉凤瞧不起他。而就在去年下半年,邱兴华承包的一处土方工程,因为事故赔偿了一名受伤工人4000块钱,导致这一年几乎没有收入。邱兴华的情绪由此跌入谷底。他晚上经常一个人闷头抽烟,一坐就是一通宵。邱兴华的古怪也渐渐升级,他开始有了奇怪的想法:两个女儿不是他亲生的,因为她们走路的姿势与他不像。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会成为夫妻吵架的理由。吵完或打完后,邱兴华有时会反省,向家人道歉。然而他似乎无法控制自己,之后不久,同样的事情又会发生。 这些现象都表明,潜伏在邱少华潜意识中的原始冲动已经经受不住意识阀的控制开始活跃,多疑、报复等心理状态和暴力性的行为现象已经开始频繁出现。这就好比地震的前期征兆频繁出现一样,预示着后面地震的即将到来。 追问:

袭人和宝钗都有什么共同之处?
宝钗:谙于人情事故,协理探春也很出色,都会告密 袭人:稳重踏实,虽然没啥特别突出的才干,但默默努力总会有成果,都会告密 宝钗不论是有意嫁祸还是情急自保,不论嫁祸是否对黛玉产生危害,嫁祸的事实是明写的即罪行是成立的(这多少有损宝钗清誉),这里涉及到只是一个宝钗嫁祸的动机问题。 宝钗嫁祸的动机主要认为有两种: 一是情急自保,潜意识嫁祸黛玉(宝钗并未意识到这会嫁祸黛玉)。这种潜意识又分为两种,一种是宝钗正好去找黛玉,情急之下,自然而然说出黛玉名字;一种是黛玉的名字时时放在宝钗心上,情急之下,第一反应就是黛玉。 二是为求自保,有意嫁祸黛玉。宝钗暗藏祸心,借此机会正好陷害黛玉。 宝钗嫁祸除了写宝钗为求自保的心态外并未写宝钗何以找黛玉作借口的心态,所以从这一段里根本无法找出宝钗最真实的想法(即动机),所以论证宝钗嫁祸的动机其实就得转论宝钗是否心里藏奸的问题,若心里藏奸,宝钗并不是作者表面所写端庄大方,浑然不觉,那么有意嫁祸的可能性占大份,否则就基本是一种情急自保的行为了。 至于是嫁祸否对黛玉产生危害则是罪行得遂和未遂的问题了,书中未明写,不得而知。 而袭人告密事件不同,袭人告密事件需确定的是袭人是否存在告密行为,是一种行为的论证,至于动机,那要在袭人告密的行为确立后才能进一步分析。当然动机和行为是相辅相承的,有动机才有行为,反过来有行为必有动机。 袭人告密事件也分两种: 一种罪行成立,即袭人告了密,动机分为三种,分别是:接受特派任务,保全宝玉,是愚忠的表现;排除异已,除情敌,确保地位;以上两种兼而有之。认为袭人告密的人一般认为袭人有以上三种动机,前有王夫人下达任务的明写,后有宝玉起疑和袭人模棱两可的态度,是曹公的一种不写之写的手法,明写王善保家的进谗,字里行间含蓄指出袭人告密,是一种十分高妙的写法。 另一种是罪行难于证实或不成立。这些人一般认为袭人告密动机不明,告密作为更是不明,作者既明写王善保家的进谗(而且写得明明白白),其中并无袭人有告密行为的可疑之处,王夫人心理活动也很明显,也无袭人告密在前的痕迹,至于宝玉的起疑也只是宝玉个人想法,难于作为证实袭人告密的证据,袭人模棱两可的态度更是难于说明问题。 评论

关键词: 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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