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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档案,完美犯罪档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19 12:30:59 浏览次数:210
求小说 《犯罪心理档案第一部》作者是刚雪印
去红袖先看看 评论

犯罪心理档案1哪里可以阅读
去书店、心理犯罪学什么的都有。 评论

哪里有《犯罪心理档案》txt格式下载?
同类的别的小说要不要,你的这个没有查到 追问:

少年犯罪檔案結侷是?
九夜茴推新书《花开半夏》身世扑朔迷离、被收养的弟弟和清纯善良、命运坎坷的姐姐,本是生如夏花的两个年轻生命却在走私贩毒的"儒商"手中花开半夏;当相依为命的亲情遇到纯洁朦胧的爱情,当少年无知挑战情法极限,困苦无知的姐弟两人竞走向了黑暗凶险的不归路………故事从意见涉黑大案引出,刑侦警察叶向荣派遣卧底1149深入调查海平市内隐藏的最大的走私贩程豪,在与程豪的危险对决中,叶向荣却意外发现了掩埋在罪恶行径中的一段纯爱救赎。孤儿魏如风被夏领养,和姐姐夏如画青梅竹。命运的波折使魏如风无意中的成为了走私贩程豪收下的一名"古惑仔",他与夏如画的命运在程豪的操纵下就此转变,虽然有着至死不渝的爱,却还是一步步走向黑暗的前路。然而就在那年夏天,他们真的幸福过……..本文通过精美的镜头式写作手法和冷艳的文笔,在荡气回肠的故事中,以悲伤的触觉探讨了少年犯罪、上游犯罪和社会伦理价值。小说既有错综复杂的案件侦破,也有缠绵悱恻的姐弟恋情;既有正义与邪恶的殊死较量,也有法律与社会的灰色地;既有真挚情感的纯洁唯美,也有泯灭人性的残酷背叛。在跌宕的人物命运和精彩的故事情节中,作者挑战情法理的人性极限,刻画了一段颇具真实脚本、引发最深感动的故事。 后记写完最后几个字的时候,北京下起了雨,外面有些冷,我心里也有些冷。从开篇开始,我想大多数人就读到了悲剧的味道,我没想突兀的设计圆满,引用苏彤的话,圆满这两个字奢侈的可笑。熟悉我的朋友可能知道,我在2005年曾经在网上发表过一个长篇小说,叫做《弟弟,再爱我一次》,那就是这篇小说的前身。但是现在大家看到的《花开半夏》与《弟弟,再爱我一次》是完全不同的,除了主要人物关系我沿用了下来,两篇文字几乎没有一句话是相同的。之所以做了这么大的改动,还是因为这个题材。《花开半夏》是根据一个真实案件改编的,雏形来源于我学生时代看的一本杂志,那本杂志里有一个寄信栏目,就是可以把写给其他人的信,在杂志上公开发表。我看到的就是一封20岁左右的女孩子写的信,收信者是个已故去的男孩。字里行间能看出来,那个男孩是个少年犯,在一起涉黑案件中被伤害致死。因为男孩比女孩小一些,所以女孩叫他弟弟。最后一句话我印象很深,女孩说,弟弟,你答应我一定回来的,你忘了吗?当时看完这封信我很唏嘘,还特意写了篇风花雪月的短篇,以手抄本的形式在同学间传阅,名字就叫《再爱我一次》,那就是我写过的第一篇小说。后来到了2005年我重新拿起了笔,为了纪念我最初的文字,我就用同样的题材扩充成了《弟弟,再爱我一次》。那会我只看中了这一段凄美的爱情,因而表现的也是爱与命运的主题。但是到了今年,当我重新回想这个的时候,我有了不同以往的想法。不管是杂志里的男孩女孩,还是魏如风和夏如画,他们的爱情之所以成为悲剧,是因为涉及了少年犯罪。有的朋友可能要问,真的有这样的事情么?年纪那么小也会做这样的事么?我要说,有,真的有。少年犯罪是一件灰暗且令人惋惜的事,但是它距离我们并不遥远。看过《匆匆那年》的朋友应该都会记得,我在里面写了一个少年犯罪的案子,男孩李贺在与社会青年的斗殴中被弹簧扎中肝脏,死在了学校口。这也是个真实的事件,是我上初中时同区的一间学校的事。我有一个朋友和死者还很相熟,他甚至告诉我,那天下午打架之前,死者也叫他去帮忙来着,但是恰巧他有事,就没过去。结果第二天,就传出了那人的死讯。后来我问他,如果你那天没事呢?你会去吗?他迟疑了一下,点点头说,会去吧,谁也想不到他会死啊!少年时代谁能想过会直面死亡呢,可少年犯罪就是这样,在想不到并没准备的时候突然发生。原本我以为这是个极少的个例,可是没想到在网上关于《匆匆那年》的讨论中,我看到很多人说起这件事,这些读者都猜测《匆匆那年》确有其事,理由就是在他们学校,曾经也发生过"李贺事件"!我数了数,里面提到的学校至少有十几所,而且全国各地都有涉及。这样的结果让我讶异,我又回想起我高中时在学校的德育课上听到一个通告,一个少年黑社会性质的秘密组织"三合堂"被侦破,其中所谓的老大应该只有17岁,而他的手下竟然有上千人!整个堂会像武侠小说一样树形布置,分布之详细,部署之周密,令人叹为观止。后来在陆陆续续的关注中,我看到了更多的这样的事,比如校园暴力,少年涉黑涉毒等等。也是因为如此,我重新构思了整个故事,写出了现在大家看到的《花开半夏》。 《花开半夏》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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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前科档案几年后才能消除。

你好!

 我国目前立法与司法中尚未明确规定前科消灭制度

在我国法律实践中,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管罪行轻重、主观恶性大小、是否彻底悔改,均存在犯罪记录,而且终身不能消除。

作为前科所导致的法律义务之一,见于我国《刑法》第一百条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该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的刑事处罚,不得隐瞒。”“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是指按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应当注意,被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或被人民法院予以免除刑事处罚的人,不属于受过刑事处罚的人。

一般只要不是进国企事业单位的话,其他的工作单位 就业问题应该没有什么影响的……

(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评论

派出所里有犯罪档案记录的可以办理出国吗?

你好:朋友。

出国一般都到公安局开一张无犯罪证明的。朋友。

假如您过去有犯罪记录。现在已经成为一名合法公民。 当然可以出国啦。朋友。

明白后。能否采纳和评价?

追问:

关键词: 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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