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间尺,因眉距广尺得名,传为春秋著名铸剑工匠干将、莫邪之子。父为楚王 铸剑而失命,遂立志复仇,以头贿客,代击楚王。事迹载《越绝书·越绝外传记宝剑》、《吴越春秋·阖闾内传》(汉赵晔)、《列异传》(魏曹丕)、《搜神记》(晋干宝)。
眉间尺为父报仇 古时候,有一个相貌奇特的孩子,他两眉之间的距离有一尺宽,人们都叫他眉间尺。
眉间尺是铸剑能手干将的儿子。他父亲用了三年时间为楚王造了一把削铁如泥的利剑。干将知道,残暴的楚王怕他再为别的国君造剑,一定会杀掉他。临死前,他留下了另一把宝剑,告诉妻子,要他那还未出世的孩子日后为他报仇。
干将死后,他的妻子莫邪生下了一个男孩,就是眉间尺。眉间尺稍稍长大后,母亲就把父亲被杀的事告诉了他。眉间尺决心为父报仇。他找到了父亲留下的宝剑,告别了母亲,大步向京城走去。
楚王心里有鬼,梦见眉间尺要来杀他。他连忙叫人画了眉间尺的像,到处张榜贴文,重金悬赏捉拿这个奇怪的孩子。
眉间尺得知这些情况后,赶紧跑到深山里躲藏起来了。想到父亲的仇还没有报,他心中悲痛极了。这时,忽然走来一个黑衣人,他对眉间尺说:“拿你的头和剑来,我去为你报仇。”眉间尺觉得,只有这个办法才能为父亲报仇雪恨,他马上拔出宝剑割下自己的头来,两手捧着头和剑,把 它们交给了黑衣人。黑衣人说:“你放心,我不会使你失望的。”眉间尺的尸体这才倒了下去。
黑衣人带着眉间尺的头去见楚王,楚王大喜。黑衣人说,这颗头应该放在汤锅里煮烂,不然,以后还会兴妖作怪。楚王同意了,把眉间尺的头放在汤锅里煮了三天三夜也没煮烂。黑衣人提议,让楚王亲自到锅边看一看,借他的威风压一压邪气,头才会烂。楚王来到锅边,黑衣人猛地抽出了宝剑,顿时,楚王的头落进了汤锅里。
眉间尺的头立刻咬住了楚王的耳朵,两颗头你咬我扑,一时难分胜负。这时,黑衣人忙割下自己的头,帮眉间尺去斗楚王。经过七天七夜,眉间尺终于胜利了。三颗头颅被煮得稀烂,分不清你我了。人们只得把锅里的东西分成三份,葬在三个地方,修了坟墓,通称“三王墓”。
问问团队```◆听风阁◇ .....为您解惑~~~~如有问题请追问,满意请采纳。。。.
评论
鲁迅在《铸剑》中描写眉间尺复仇途中的遭遇:“……”这段描写在《铸剑》中有什么作用?你能说说作者的意图吗?
相对于《呐喊》的开山之功(无论是政治意义还是文学意义的)和《彷徨》的低吟徘徊(所表现出的解析作者心路历程的文本意义),鲁迅的第三本小说集《故事新编》缩于一隅,似乎被我们遗忘了。而这个集子的创作时段覆盖了前两本小说集,并且远远超出,一直到鲁迅去世的前两年(1935);鲁迅虽是写古书上的事,可也自认为“并没有将古人写得更死”(《故事新编.序言》),于是其中的故事,大致可以让我们窥见鲁迅创作鼎盛时期政局的起伏跌宕、文坛的风云争斗、报刊的唇枪舌剑。补天的女娲腿间出现古衣冠的小丈夫,射日的后羿暗刺高长虹数回,《理水》中“文化山”上的人等各有所指,如此不一而足。鲁迅自己也不看好的“油滑”缺少拉开距离的幽默,多了过于热心的讽刺,于是《故事新编》在某种程度上陷入了杂文的窠臼。
这样的看法并无不可,却仍隔靴搔痒。《故事新编》躲在《呐喊》和《彷徨》的影子里--这两个文集的题目就是一种彪炳于世的显性文化姿态;而《新编》让我们看到的却是那个躲在s会馆钞古碑的鲁迅,一个与古人遇合胜过跟今人交流的鲁迅,一个在线装古籍和现代启蒙之间努力挣扎的鲁迅,《新编》在“没有将古人写得更死”的同时还是最大程度地眷恋着那个已然失落的世界,鲁迅在文化急遽震荡时期的微妙心态也于焉浮现。所以,虽然鲁迅早就想让这类故事“算是一个开始,也就是一个收场”,可毕竟没有结束,还共写了八篇单独成集出版。《故事新编》正堪成为“呐喊”和“彷徨”之文化主将内心深处幽曲之所的解读文本。
二
本着这样的视角,我们首先来看《铸剑》的故事处理。
《铸剑》的故事源自古书《列异传》和《搜神记》。鲁迅以白话写文言,把很短的篇幅敷衍成长长的故事,晋人志怪原本的古朴诡谲已经消失,简单的复仇原型中充满对人物个性的阐释和叙事本身的张力。
原本的故事,父子两代的篇幅是大体均等的。而在《铸剑》中,真正的铸剑者在故事开始的时候业已死去,他的事迹是通过小说主人公眉间尺的母亲之口交待的:
“大欢喜的光采,便从你父亲的眼睛里四射出来;他取起剑,拂拭着,拂拭着。然而悲惨的皱纹,却也从他的眉头和嘴角出现了。他将那两把剑分装在两个匣子里。
……
“‘你不要悲哀。这是无法逃避的。眼泪决不能洗掉命运。我可是早有准备在这里了!’他的眼里忽然发出电火似的光芒,将一个剑匣放在我膝上。‘这是雄剑。’他说。‘你收着。明天,我只将这雌剑献给大王去。倘若我一去竟不回来了呢,那是我一定不再在人间了。你不是怀孕已经五六个月了么?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抚养。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给他这雄剑,教他砍在大王的颈子上,给我报仇!’”
这是庄严的笔调,是魁梧的人格,是反抗者的颂歌。眉间尺的父亲是真正的英雄,是作为其子的“史前史”而出现的,故事如此安排已不仅仅是叙事技法方面的问题了,鲁迅的匠心在于拉开英雄和现实之间的距离,树立一个理想寄寓之所,告诉我们真正的安身立命所在;《列异传》和《搜神记》没有这么明确的目的,因为神迹在其中是不证自明的;而《铸剑》中的父亲则是鲁迅亲手发明的神话,是附魅传统经过现代理性反思破灭之后新的(旧的?)梦想,神话的时代毕竟已经过去了:
“窗外的星月和屋里的松明似乎都骤然失去了光辉,惟有青光充塞宇内。那剑便溶在这青光中,看去好像一无所有。”
鲁迅也只能说“看去好像一无所有”。他笔下的英雄人格在现代题材里几乎没有出现过,涓生、吕纬甫、魏连殳都是失败的知识分子、文化精英,带着绝望的气息,更遑论闰土和阿Q这些农民们;英雄只在古书里,是(故事“新”编的主人公)眉间尺(我们毋宁将他看作是“现在时”的)的父亲;照理说,鲁迅从新文化运动开始,就应该是最有资格和最坚定具备审父意识的人,但是鲁迅实在不能够坚定。雄剑溶在青光中看似全无,正隐约象征鲁迅心底深处对文化、对国家命运虚无主义的态度。
追问:
谁有关于干将莫邪的电视剧、电影,多多益善。
电影《铸剑》
片名:铸剑
颜色:彩色
类型:剧情片
地区:中国大陆 香港
时间:1994年
主创人员导演:张华勋
编剧:张扬 杨从洁
演员名单高发
马精武
阮巡饰眉涧尺
马崇乐
杨青
故事梗概根据鲁迅同名小说改编。
周宣王时代的楚国。楚王嗜杀,找来天下第一铸剑名师干将及其妻子莫邪为他铸剑。干将夫妇采金英铁精,苦干三年,为楚王造一名剑。楚王怕干将为他人所用,剑成之日就斩杀了干将。干将妻莫邪对此早有所料,她要丈夫铸成两把剑。一把雌剑献了楚王,一把雄剑莫邪保留着。
干将被害16年后,莫邪含辛茹苦养大儿子眉间尺。莫邪把其父遇害情景告诉眉间尺,眉间尺一改以往柔弱性格,决心以雄剑为父报仇。眉间尺凭一股勇气来到王城,杀不成楚王,又被通缉捉拿。
侠士宴之敖来见眉间尺,他可以杀楚王,但要借重眉间尺的宝剑和头颅。眉间尺信任他,把宝剑和自己的头颅给了宴之敖。宴之敖以献眉间尺之头晋见楚王,并设计在煮头的鼎边用雄剑砍下了楚王的头,眉间尺和楚王两颗头在鼎中进行殊死搏斗。眉间尺年幼,不是楚王对手,被楚王的头咬住不放。宴之敖见状,拔剑自刎,头颅掉入鼎中,加入战团,终于把楚王头咬得无声无息。三个头都煮成了白骨,无法分出彼此,楚国王公大臣出于无奈,只好将三个头颅均以王礼分而葬之。这就是三王冢的来历。
《将邪神剑》
编剧:张大春
电影 将邪神剑 导演:丁善玺
主演:庹宗华、金素梅、李志奇
故事梗概春秋时期,各国混战,百姓民不聊生。吴国的阖闾利用给大王送膳的机会派刺客将匕首藏在鱼腹中,大王遇害,阖闾继承王位。阖闾爱剑如命,哪里有名剑,他便千方百计弄到手,并悉心珍藏。太子庆忌一直对阖闾篡位十分不满,准备寻找机会杀死阖闾。
弱小的徐国在战乱中经常任人宰割,徐人知道
朱宝意好剑对一个国家来说可以决定它的生死存亡,于是派公子到吴国寻找铸剑高手欧冶子,希望他能助徐国一臂之力。无奈欧冶子自认铸剑太多,罪孽深重,不肯相助。在欧冶子的指点下,公子来到深山找到欧冶子的师弟干将。干将刚刚提炼了一种硬金属,起名百炼钢。公子提出拜干将为师,学习铸剑的本领。
阖闾得知干将有百炼钢,于是派兵抓住欧冶子,强迫干将立起高炉为其铸剑。干将与欧冶子的妹妹莫邪青梅竹马,两人决定成亲。但阖闾认为只有童男才能铸出好剑,因此虽同意干将成亲,却只能有夫妻之名,不能有夫妻之实。
庆忌深爱阖闾宠妃芷姜,提出只要芷姜陪其过夜,便将一名剑送与阖闾。阖闾为了得到名剑,不惜让芷姜献身,芷姜为此十分悲伤。志士要离胸怀大志,为了救百姓于水火之中,不惜牺牲妻儿反对阖闾暴政。他深知阖闾与庆忌两人相争,无论最终是谁争得王位,百姓的悲惨生活都不会结束。于是要离借为庆忌吹笙的机会将庆忌毒死,自己也与庆忌同归于尽。
眼看距离阖闾规定的时间就要到了,但剑却始终没有铸炼成功。干将知道,剑铸不成,不仅自己,连几百名协助铸剑的工人都要被阖闾杀害。看到干将整日愁眉苦脸,莫邪心中很是担忧。她看到剑谱上写有用生命祭剑可获得成功,再联想到欧冶子每铸一把名剑便用自己的血作为祭奠,心中便有了为铸剑献身的想法。在向阖闾交剑的前一晚,莫邪沐浴更衣,爬到剑炉的至高点。面对干将的苦苦哀求,莫邪还是选择跳入剑炉。她面带微笑,毫无畏惧,纵身跳入剑炉,终于铸成名剑。
干将共铸成两把剑,为其起名干将、莫邪。他将莫邪剑呈送给阖闾,并告知这是用莫邪的生命换来的。阖闾大骂干将妖言惑众,并提出如果莫邪剑能绕柱三圈便相信他的话。一瞬间奇迹发生了,莫邪剑果真绕柱三圈,在场的人无不惊愕。
阖闾知道干将还藏有一把名剑,便将其关入大牢,命令必须交出名剑。莫邪现身,将干将救出,两人化作一龙一凤,飞离吴国。最终阖闾没能得到任何一把名剑,反而和一群溜须拍马的大臣葬身在倒塌的剑炉下。
评论
★★怎么办?铸剑 主题思想,铸剑。眉间尺、宴之敖人物分析?
铸剑 主题思想中国现代文学史教材一般认为,《铸剑》是“通过眉间尺为父报仇雪恨的故事,赞扬了古代人民反抗暴虐的大无畏牺牲精神。”①依此主题,眉间尺是主要人物,歌颂的是古代人民,抨击的是古代残暴的统治者。笔者认为,这一【点击了解更多→】 评论
有什么关于人才的古诗句?
论诗五绝 清 赵翼 李杜诗篇万口传,至今已觉不新鲜。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满江红 魏了翁 逢著公卿,谁不道、人才难得。 须认取、天根一点,几曾休息。 未问人间多少士,一门男子头头立。 只其间、如许广文君,谁人识。 冠盖会,渔樵席。豪气度,清标格。 要安排稳当,讲帷词掖。 蜀泮堂堂元不恶,犹嫌偏惠天西壁。 嘱公卿、著眼看乾坤,搜人物。 杂诗 龚自珍 九州生气恃风雷,万马齐喑究可哀。 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 出都留别诸公 康有为 天龙作骑万灵从,独立飞来缥缈峰。 怀抱芳馨兰一握,纵横宙合雾千重。 眼中战国成争鹿,海内人才孰卧龙? 抚剑长号归去也,千山风雨啸青锋。 与菽园论诗兼寄任公孺博曼宣 康有为 一代才人孰绣丝,万千作者亿千诗。 吟风弄月各自得,覆酱烧薪空尔悲。 正始如闻本风雅,丽葩无奈祖骚词。 汉唐格律周人意,悱恻雄奇亦可思。 将进酒 年代:【唐】 作者:【李白】 体裁:【乐府】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君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侧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 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拟行路难十八首 六 鲍照 对案不能食, 拔剑击柱长叹息。 丈夫生世能几时? 安能叠燮垂羽翼? 弃檄罢官去, 还家自休息。 朝出与亲辞, 暮还在亲恻。 弄儿床前戏, 看妇机中织。 自古圣贤尽贫贱, 何况我辈孤且直。 曹操《短歌行》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 明明如月。何时可掇。忧从中来。不可断绝。 越陌度阡。枉用相存。契阔谈宴。心念旧恩。 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 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评论
《穆斯林的葬礼》里楚雁潮翻译的《铸剑》中难懂的歌是什么意思?
我再说一下《铸剑》中的三首古歌。鲁迅有一个日本学生,也是他的朋友,叫增田涉,曾写信问他关于《铸剑》里的一些难点,提到了这几首古歌,鲁迅回信说(1936年3月28日):“在《铸剑》里我以为没什么难懂的地方,而要注意的是那几首歌,意思都不明显,因为是奇怪的人和头颅唱出来的,我们这种普通人是难以理解的。……”这三首歌有不太容易理解的地方,但如果联系作品里具体的情节环境、人物与当时的气氛等因素,那么这三首歌大体上还可以理解。我们系高远东老师写过《重写民族神话、历史和传说》一文,对三首歌作过考察,可供大家参考。 第一首歌出现在眉间尺知道要报父仇是极其困难的情况下,他以大勇大敬的精神相信了黑色人的话,很勇敢地砍下了自己的头颅,把这个巨大的、艰难的复仇使命交托给了黑色人之后,黑色人即宴之敖者坚毅地唱了这首歌,背景是狼群“伸着舌头,咻咻地喘着,放着绿的眼光”却不敢追咬,显示着青剑的威力。在这样的背景下,黑色人唱起了第一首歌: 哈哈爱兮爱乎爱乎! 爱青剑兮一个仇人自屠。 夥颐连翩兮多少一夫。 一夫爱青剑兮呜呼不孤。 头换头兮两个仇人自屠。 一夫则无兮爱乎呜呼! 爱乎呜呼兮呜呼阿呼! 阿呼呜呼兮呜呼呜呼! 诗歌的第一、七、八句是衬句,不一定全有意义。第一句从“爱”——眉间尺的爱开始,他爱自己的父母,也爱惜自己的的宝剑。但由于要为父复仇,他甘愿割下自己头颅(“自屠”)。“爱青剑兮一仇人自屠”,“一个仇人”就是眉间尺。以下句中的“一夫”与“一个仇人”是对峙的,处于对立的地位。“夥颐连翩兮多少一夫”:“夥颐”,读过《史记?陈涉世家》的人都知道,“夥”是多的意思,“颐”是助声词,两个字合在一起就是多到令人惊叹的程度。“一夫”或称“独夫”,指的是暴君(孟子称“贼残之人谓之一夫”)。这句意思是:世界上有好多这样残害百姓的暴君。“一夫爱青剑兮呜呼不孤”,呼应上面一句,谓喜爱宝剑用宝剑去杀人的独夫民贼是不少的。第四句重复了上句意思。“头换头兮两个仇人自屠”,仇人用自己的脑袋去换仇人的脑袋,眉间尺是自杀了,而暴君是因为多行不义必自毙,“自屠”就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的。“一夫则无兮爱乎呜呼”,最后暴君被消灭了。这诗用的是楚辞体。春秋早期有越人歌,实际上是记的音,意思是由楚人译的,跟楚辞的句式相近,都是江南的。鲁迅用了楚辞的形式,因为这故事发生在江南。 第二首歌是宴之敖者为国王献艺时唱的,那时金鼎中的水刚刚沸腾。炭火的红光映在宴之敖者的身上,他“伸起两手向天,眼光向着无物”。“无物”的一种解释是,一切都不在他的眼里。另外一种是鲁迅常用的所谓“无物之阵”,那“无物”含有看不着、摸不到的意思,实际上是群众里习惯势力所形成的力量,鲁迅称为“无物之阵”。这儿两种说法都可以说得通。宴之敖者舞蹈着,忽地发出尖利的声音唱起歌来: 哈哈爱兮爱乎爱乎! 爱兮血兮兮谁乎独无。 民萌冥行兮一夫壶卢。 彼用百头颅,千头颅兮用万头颅! 我用一头颅兮无万夫。 爱一头颅兮血乎呜呼! 血乎鸣呼兮呜呼阿呼, 阿呼呜呼兮呜呼呜呼! 前两句是指,一腔爱意,一腔热血,谁没有啊。“民萌冥行兮一夫壶卢”,“民萌”是指一般的老百姓,“冥”是黑暗,前半句指老百姓在黑暗当中生活;“一夫壶卢”指国君快乐得大笑,“壶卢”指从喉口发出的噪音狂笑。老百姓在黑暗当中生活,而专制暴君纵情享乐,可以得意狂笑。“彼用百头颅,千头颅兮用万头颅,”谓专制暴君踩着那么多的头颅来获得自己的享受,用多少人的头颅筑起了高台而他在上面享受。“我用一头颅兮而无万夫,”这是黑色人的自白,说我只带着一个头颅(眉间尺的头颅),而未用一兵一卒。“爱一头颅兮血乎呜呼”,“血呼呜呼兮呜呼阿呼”,意指我今天带了一颗头颅也带了他的嘱托来除掉暴君。这就是第二首诗的大概意思。 宴之敖者唱这两首歌,一方面表达自己的复仇的决心,透露出他内心的激越慷慨悲凉,他知道最后自己是要牺牲的,但是他在现场唱着这样的歌,对眼前的一切视若无物,另一方面又流露出侠士本身对复仇行为的超脱、调侃和一种虚无感。这里面杂糅着悲凉和嘲讽两种不同的美学因素,实际上有两类情感,体现着鲁迅“复仇”哲学的全部矛盾。一种是利他的精神以及铲除强暴的正义感;另一种我们只有在反复地吟诵当中才能体会到,那就是调侃,对国王的调侃,对眼前场面的调侃,同时也包含着对自身行动的自嘲,包含着一种冷漠、嘲讽的虚无情绪。这恐怕跟鲁迅早年接受的尼采的强者思想有关,这里面的感情是很复杂的。 第三首歌,是眉间尺的头颅在金鼎里唱给王的,目的是为了引国王下殿观看,以便宴之敖者把他杀死。他唱这首歌与前面两首不一样了。他唱的是颂诗的形式,表面上歌颂国王: 王泽流兮浩洋洋; 克服怨敌,怨敌克服兮,赫兮强! 宇宙有穷止兮万寿无疆。 这三句是说,国王的恩泽广大,具有打败一切怨敌的强大的力量,虽然宇宙有穷止,但国王的运命却是万寿无疆。这里暗含着反话。然后第四、五、六句“幸我来也兮青其光!青其光兮永不相忘。异处异处兮堂哉皇!”意思是说,幸好我眉间尺来了,身上带着复仇的剑气,即宝剑的青光,在青光闪耀下,一切仇恨更加清楚难忘,永远记在心头,现在你国王和我眉间尺处境各异,我在鼎中歌舞,你在殿上观看,但马上你也要身首分离的。鲁迅说,第七句用了“堂哉皇哉兮嗳嗳唷”,“嗳嗳唷”是猥亵的淫荡的小调的声音,是南方的一种格调低下,带有调侃嘲弄意味的小调,表现了在“颂诗”形式下对国王的嘲弄。这最后一首歌由眉间尺唱出来,反映了眉间尺精神上、气质上的成熟,他本来是犹犹豫豫,优柔寡断的性格,连杀一只老鼠都下不了决心。但到后来,他信赖了黑色人,把脑袋给了他,眉间尺是真正成熟了,坚强了,摆脱了平庸和凡俗。所以到后来,他在精神和思想气概上与宴之敖者融为一体,宴之敖者曾经唱过的两句歌,他也重复着唱了:“我用一头颅兮而无万夫,彼用百头颅,千头颅……”这正好和眼前的形势对应。国王有很多人守卫着他,有许多精兵,而复仇者一方只有一颗头颅,没有万夫,表现了眉间尺很强的自信以及对国王的轻蔑,他坚信今天仇一定能报。 参考: http://blog.tl100.com/user1/fangfujian/archives/2006/3602.html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