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6年7月4日《独立宣言》的发表,是美国历史上划时代的大事,也是世界历史上的重要篇章。革命导师马克思高度评价了它的历史地位,称它为“第一个人权宣言”。[1]解放以来,我国史学工作者在这方面的研究也取得了很大成绩,发表了不少论文与专著。在世界通史、欧美近代史的专著中也都有专门的章节给以叙述,是解放以来我国世界历史研究中最富有成果的领域之一。 然而,一般地说,过去我们对《独立宣言》的研究多偏重于理论分析、阶级内容的揭示及其历史地位的阐述,对于《独立宣言》的原稿研究不够,更缺乏结合英属北美殖民地历史发展背景来进行研究,因此,在对《独立宣言》的分析上又存在着不够细致,理解上也不够准确的地方。特别应当提到的是,在我国当前通行的一些教材和文章中,往往把《独立宣言》的发表作为美利坚合众国诞生的标志,这是不够恰当的。 是否能把1776年7月4日《独立宣言》的发表作为美利坚合众国诞生的标志,首先要从《独立宣言》本身去寻求答案。然而,无论从它的标题或是从它的本文中都很难找到关于美利坚合众国独立或诞生的内容,尽管其中也谈到了独立和新国家的诞生问题。《独立宣言》中所宣布的独立是英属北美13个殖民地中一个个具体殖民地的独立,它所说的新国家也指的是从13个殖民地脱胎出来的13个新国家,而不是像一般教科书中所阐述的是美利坚合众国的独立与诞生。 从标题上看,根据1776年7月19日第二届大陆会议的决议,《独立宣言》的正式标题规定为《北美十三国联合一致的共同宣言》(TheunanimousDeclarationofthethirteenunitedStatesofAmerica),这就再清楚不过地告诉我们:《独立宣言》所宣布的是13个国家的独立,而不是一个美利坚合众国的独立。虽然在标题上写有unitedStatesofAmerica,但我认为并不能作“美利坚合众国”解,一则由于这里的united第一个字母用的是小写而非大写。再则当时美利坚合众国作为一个独立的国家尚未出现,它的正式出现应当在1781年《邦联条例》通过之时。该条例第一条规定“本邦联的名称是美利坚合众国”。[2] 从《独立宣言》的正文看,通观1300字的原文,其中涉及state或states都指的是十三国:这种解释不但能同标题一致,而且也同北美殖民地时期历史发展实际相符。在通常的情况下,人们在论证《独立宣言》是美利坚合众国诞生的标志时,都经常引用《独立宣言》中下面的一段话: We,Therefore,theRepresentativesoftheunitedStatesofAmerica,in GeneralCongress,Assembled,…intheNameandbyauthorityofthe goodPEopleofthesecoloniessolemnlyPUblishanddeclare,thattheseUnited coloniesare,andofRightoughttobeFreeandIndependentStates. 由于我们大多数同志把这段话中unitedStatesofAmerica理解为“美利坚合众国”,同时又把FreeandIndependentStates中的States也视为“美利坚合众国”的简称,即“合众国”来看待,因此,通常就把上述那段话作了如下的翻译:“因此,我们集合在大会中的美利坚合众国的代表们……我们以这些殖民地的善良人民的名义和权力,谨庄严地宣布并昭告:这些联合殖民地从此成为,而且理应成为自由、独立的合众国”。这种译法势必造成把《独立宣言》看作是美利坚合众国诞生标志的误解。其实我们只要仔细琢磨一下这段话的意思,就不会把unitedStatesofAmerica理解为美利坚合众国。如果按照有些同志的理解,把《独立宣言》看作是美利坚合众国诞生的标志,那么很自然地应该认为,在《独立宣言》通过之前,美利坚合众国是不存在的。但是,为什么在这段话中又出现了“我们在大会中的美利坚合众国的代表们……”这一提法呢?同时,这里的“美利坚合众国”又是什么时候建立的?而“美利坚合众国的代表们”又是怎么产生的?这些问题不但在殖民地时期的历史上找不到答案,而且在逻辑上也是说不通的。同样,这里的unitedStatesofAmerica同标题一样,也用的是小写。 补充:
美国邦联和联邦的区别?
第一、二者的含义不同。联邦也称“联盟国家”。是由若干成员单位(共和国、州、邦等)组成的统一国家,如现在的美国、德国、印度等。 邦联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为了达到军事、贸易或其他共同目的而形成的一种国家联合,如现代的欧盟、东盟等实际上就是邦联。 第二、两者的范围不同。联邦的范围小,邦联的范围大,邦联之中有联邦,但联邦之中无邦联。欧盟中就包含了一些联邦国家,如德国。 第三、两者的机构不同。联邦有自己的立法机关和中央政府,邦联无联邦的最高立法、行政机关,其主要机构是邦联的议会或成员国首脑会议。 第四、两者的职权不同。联邦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联邦的地位高于组成单位,一切重大权力均属于联邦中央政府,联邦法律为国家的最高法律,各州法律不得与它相抵触,联邦法院的判决,其效力适用于全国,各州政府、法院和公民均有遵守的义务;参加联邦的各州,可以根据联邦宪法制定本州宪法和法律,可以建立本州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并在自己的管辖区内行使权力,领导下属各级政府。 邦联的活动只限于特定方面,其首脑会议的决议必须经过成员国认可才能生效,但无法律效力,各成员国仍是有主权的独立国家,各自拥有立法、行政、外交、军事、财政等方面的权力。 第五、两者的国际交往不同。联邦是国际交往的主体,不过有的联邦国家也允许成员国有某些外交权。 邦联不是国际交往的主要主体,其成员国各自保持内政和外交上的独立,具有主权实体性质的仍是成员国。 总之,邦联是“国家的联合”,而联邦则是“联合的国家”。 评论
美国内战开始于哪一年,结束于哪一年?
时间: 1861年4月12日–1865年4月9日
南北战争,又称美国内战(American Civil War),是美国历史上一场大规模的内战,参战双方为美利坚合众国(简称联邦)和美利坚联盟国(简称邦联)。这场战争的起因为美国南部十一州以亚伯拉罕·林肯于1861年就任总统为由而陆续退出联邦,另成立以杰斐逊·戴维斯为“总统”的政府,并驱逐驻扎南方的联邦军,而林肯下令攻打“叛乱”州。此战不但改变当日美国的政经情势,导致奴隶制度在美国南方被最终废除,也对日后美国的民间社会产生巨大的影响。
评论林肯颁布了哪两项重要法令?
1862年5月,林肯签署了《宅地法》 ,1863年1月1日正式颁布《解放黑奴宣言》,这两个法令的颁布是南北战争的转折点. 评论
美国南北战争时。北方控制了几个州。南方控制几个州。南方为什么会战败。
南北战争,又称美国内战(American Civil War),是美国历史上一场大规模的内战,参战双方为美利坚合众国(简称联邦)和美利坚联盟国(简称邦联)。这场战争的起因为美国南部十一州以亚伯拉罕·林肯于1861年就任总统为由而陆续退出联邦,另成立以杰斐逊·戴维斯为“总统”的政府,并驱逐驻扎南方的联邦军,而林肯下令攻打“叛乱”州。此战不但改变当时美国的政经情势,导致奴隶制度在美国南方被最终废除,也对日后美国的民间社会产生巨大的影响。
名称: 南北战争 地点: 大部份位于美国南方的州份 时间: 1861年4月12日–1865年4月9日 参战方: 美利坚合众国,美利坚联盟国 结果: 北方联邦军胜利,并废除奴隶制 参战方兵力: 北军2,200,000人南军1,064,000人 伤亡情况: 北军总死亡人数360,000人
南军总死亡人数258,000人 主要指挥官: 林肯、格兰特,罗伯特·李http://baike.baidu.com/view/175988.htm 评论
《解放黑人奴隶宣言》是谁签署的?在当时起什么重要作用
1862年9月22日,美国第十六届总统林肯发表了《解放黑人奴隶宣言》。马克思称赞这个宣言是“联邦成立以来的美国史上最重要的文件”。 如果不签署美国的内战会持续很长时间更严重的话会导致美国的分裂。同时签署这份文件的意义在于是当时的国际影响。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