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江西上饶土皇帝,有些人会说到饶姚贵,饶姚贵是谁,做了什么事情,详细信息如下:
《刑事审判参考》指导案例第384号
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追缴其犯罪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胡发群在宣判后表示不服判决,将提起上诉。
今年60周岁的胡发群在任原上饶地区行署副专员、上饶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中共上饶市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钱财,折合人民币共计166万元,其中索贿145万元,受贿21万元。
2001年下半年,江西龙江实业有限公司有意收购上饶市信州区商业局下属企业华联商厦并在原址开发建设“时代广场”。该公司法人代表姚贵禄考虑以外资介入有优惠政策,即邀请上海瑞文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陆百湖合伙开发。2001年10月,姚贵禄在上饶把陆百湖介绍给胡发群,陆百湖向胡发群说明了意图,并请胡帮忙。嗣后,在该公司收购华联商厦以及建设“时代广场”过程中,胡发群多次出面给有关部门打招呼。2002年3月,胡发群得知姚贵禄准备在上海经营出租车业务,即提出要参与投资,并授意其子胡德雄起草一份投资协议,甲方为上海贵禄实业有限公司,乙方为胡德雄,大致内容是:乙方投资10台车,每台以23万元计,共计投资230万元,先期投资115万元,另一半以利润冲抵;每台车每月利润5000元。乙方不参与经营管理,但按约定分享经营权益。2003年10月,在明知姚贵禄没有收购到出租车也没有经营出租车业务,既不存在经营利润的问题,也不存在卖车升值的情况下,被告人胡发群单方面提出结算,要求姚贵禄支付本金115万元、利润100万元和卖车升值45万元,共计260万元。之后,姚贵禄总共付给胡发群260万元,扣除胡发群自己原有的115万元,胡发群实际从姚贵禄处获得145万元。
在1999年上半年至2004年春节期间,胡发群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财21万元。
此外,胡发群家庭总财产706.34249万元,除胡发群能够说明来源且经查证属实的511.08304万元以外,尚有195.25945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法院认为,被告人胡发群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钱财145万元;另非法收受他人钱财21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具有索贿情节,依法应从重处罚。此外,被告人胡发群的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尚有195.25945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其行为还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鉴于被告人胡发群到案后能坦白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积极配合办案机关退清赃款,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