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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土地》剧情简介,演员介绍,专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4-12 13:20:15 浏览次数:247
关于《新土地》剧情简介,演员介绍,专题内容

目录

1、2017年农村农民必知的最新土地政策有哪些
2、国家新土地政策有哪些
3、请问中国新土地法47条内容是什么
4、我国最新土地法是什么时间颁布的
5、新土地法子女有继承权吗
6、听说新土地法就要出了,对卖地基有什么影响
7、2018最新土地改革具体解析
8、新土地法对新增人口是怎样规定的
9、我国出台新土地法达到多少公顷需要上报国土资源部

 

1、2017年农村农民必知的最新土地政策有哪些


2017年农村农民必知的新土地政策有哪些?
1、明确土地确权完成时间

国土部、财政部、农业部在2017年1月6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明确到2018年底,完成权属清晰、无争议的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2、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两权”抵押贷款即以“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为抵押,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农民发放的、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贷款。

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允许以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在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允许以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均在2017年12月31日前试行。

3、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能抵押贷款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是指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抵押财产,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的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贷款。

根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依法取得的前提下,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入市的和具备入市条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办理抵押贷款。

该政策仅在北京大兴、玉林北流等15个县(市、区)进行试点。

4、农民农村“三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2016年年初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对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的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机制。现在,有的地区已经在试点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机制。

5、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申报承建高标准农田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发布《关于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编报事宜的通知》,公布了2017年及以后年度的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编报事宜。文件明确提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申报承建高标准农田;亩均财政资金投入不超过1500元。

6、2017年6月前完成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任务

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划优、划足、划实”,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并实行特殊保护,在2017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

“永久基本农田”即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能改变其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挪作它用的基本农田。

7、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新要求

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有序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统筹安排各项土地利用活动,加强农村土地利用供给的精细化管理,为农村地区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做好服务和保障。

扩展资料

土地管理法是指对国家运用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土地财产制度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所进行管理活动予以规范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于1986年6月25日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1987年1月1日实施。此后,该法又经过了三次修改。

参考资料资源:百度百科:土地管理法



2、 国家新土地政策有哪些


没有新政策,2002年的调整不符合中央精神,但是也不可能再恢复原状。农村实行的是家庭联成承包责任制,即使当初分地时没有那个成员,但是所分土地依然是家庭成员共同承包的,因此谈不上某一个成员有没有
 

3、请问中国新土地法47条内容是什么


  2012年12月底全国人大审议《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只是删除了第47条中有关征收土地补偿的内容,结果未通过。
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7年1月1日实施以来,该法经过了三次修改。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进行的第三次修正也是最新的法律。其中第47条内容如下: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4、我国最新土地法是什么时间颁布的


2004年8月28日。
我国《土地管理法》自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5、新土地法子女有继承权吗


对于土地的继承问题,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1、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所有人死亡的,可以依法由子女继承。
  2、农村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土地,承包人死亡的,可以由其继承人依法继续承包或者继承其收益。
  3、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不能继承。承包人死亡的,由户内亲属继续承包。承包人死亡后,户内没有其他成员的,由村集体收回承包地。
 

6、听说新土地法就要出了,对卖地基有什么影响


  • 土地交易流程:⑴递交申请: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持有关材料向市国土局递交出让申请;⑵批转;⑶核验: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对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所递交的材料进行核验;⑷联席会审议;⑸申领规划条件;⑹市政方案咨询及土地评估;⑺底价审核;⑻编制方案: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根据规划、底价审核等编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案以及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文件;⑼方案报批: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将方案报市国土局土地市场处审核后,报局长审批;⑽签订土地入市交易协议;⑾组织招、拍、挂交易: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发布交易公告并组织交易;⑿发成交确认书;⒀签订出让合同及补偿协议;⒁支付费用:竞得人按出让合同及补偿协议的规定向市国土局及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支付相关款项。

  • 如果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买卖,其他土地买卖合同无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四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第一百四十五条: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第一百四十六条: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7、2018最新土地改革具体解析


不同点:解放前①国共十年对峙时期,中共在根据地开展以“依靠贫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土地所有制”为路线的土地革命; ②抗日战争时期,中共采取“双减双交”政策;③解放战争时期,颁布《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没收地主土地,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解放后④建国初期,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实行保护富农阶级的土改运动,到1952年彻底废除了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⑤建国后农村生产关系的四次调整:即土地改革运动、农业合作化运动、人民公社化运动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理由:中国的主要矛盾的变化。
 

8、新土地法对新增人口是怎样规定的


新土地法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对
新增人口没有作出规定。
下面是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9、我国出台新土地法达到多少公顷需要上报国土资源部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用基本农田的;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征用其它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需要上报国土资源部,由国务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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