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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拘捕令,一出,是不是判刑2、“由于信用卡诈骗,公安部已经向法院申请拘捕令,拘捕令已进行网络公布。”请问这条短信是真的吗?
3、关于拘捕令该由谁去批准??
4、一下公安局没有下达拘捕令就抓人合法吗
5、短信发拘捕令是法院检察院用的途径吗?
6、信用卡欠款法院可以直接下拘捕令吗
7、由于信用卡诈骗,公安部已经向法院申请拘捕令,拘捕令已进行网络公部,,,请问这短信是真的吗
8、没有拘捕令,警察可以随便抓人吗?
9、拘捕令是什么,有这东西吗
1、拘捕令,一出,是不是判刑
您好,拘留和逮捕都不等判刑,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没有经人民法院判决的不得认为是犯罪。
2、 “由于信用卡诈骗,公安部已经向法院申请拘捕令,拘捕令已进行网络公布。”请问这条短信是真的吗?
这是假的,根据《诉讼法》规定,送达诉讼文书不能通过短信,必须送达到本人或邮寄,经过本人同意可以通过电子邮件。
3、关于拘捕令该由谁去批准??
批准逮捕决定,依法由检察院做出。
公安机关立案后,就会展开侦查,对犯罪嫌疑人下达拘留证,或者直接办理取得候审。然后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果检察院做出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就会对犯罪嫌疑人宣布逮捕,送看守所羁押。
如果检察院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就会立即放人,然后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或者监视居住,继续侦查,再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4、一下公安局没有下达拘捕令就抓人合法吗
首先,中国大陆没有“拘捕令”这一法律文书。其次,所谓“抓人”,可能是传唤、继续盘问、拘传、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拘留审查、逮捕等等,有些只需要出示工作证件即可,没有特别的法律文书
5、短信发拘捕令是法院检察院用的途径吗?
拘捕令,又称逮捕令,是一项法庭命令,用以指示执法人员及执达吏,去行使法例所授予的权力将有关人士拘捕及监禁,并确保尽快带上法庭接受审讯。
拘捕令,在民事诉讼程序中亦有机会行使,就是当事人犯下蔑视法庭的刑事罪行时,法官便会颁令将有关当事人拘捕,并带上法庭接受审讯。
当然,除了口头命令外,有关律师亦会草拟好命令,给予法官签署,命令中亦会指示执达吏到当事人的住所将他拘捕,及交由惩教署人员看管,并尽快把当事人押送上法庭接受审讯。
所以说拘捕令是不会以短信的形式发送的。
6、信用卡欠款法院可以直接下拘捕令吗
不可以,需要经过起诉之后,进行执行阶段才可以进行强制执行的相关措施的。
1、如果是银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则法院应该在受到诉讼材料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2、如果你欠款金额达1万元的,经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一般要经四个月左右的时间,才会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7、由于信用卡诈骗,公安部已经向法院申请拘捕令,拘捕令已进行网络公部,,,请问这短信是真的吗
重点是信用卡诈骗是不是你做的,没有这种行为那这条信息就是骗子,你可以报警。有这样的行为,你还是自己去派出所自首吧。
8、没有拘捕令,警察可以随便抓人吗?
在正常情况下经常没有拘捕令是不能随便抓人的。
人民警察法第九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第八十三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9、拘捕令是什么,有这东西吗
好像在我国法律术语里面没有听说过‘拘捕令’ 你说的应该是《批准逮捕证》或者《刑事拘留通知书》 这些其实也没有什么,只是公安或者检查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