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申请珠海市桃园中学(现紫荆中学桃园路校区)。珠海市桃园中学(现紫荆中学桃园路校区)公司风景优美,师资力量雄厚,地理位置优越,为广大学生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学习场所。请记住注册电话:(0756)2125695,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桃园路1号。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官方网站:。
珠海市桃园中学(现紫荆中学桃园路校区)怎么样?
人们有不同的情感和审美观。我说:这所学校有很强的师资力量,很好的学校氛围,很好的风景。也就是说,有些人不太好。没有别的了。
珠海市桃园中学(现紫荆中学桃园路校区)怎么样?
普通学生住宿费一般为200元/学期300式公寓;学生书本杂费为520元/学期300式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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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桃园中学(现紫荆中学桃园路校区)简介:
珠海桃园中学成立于1983年。原名珠海市第三中学初中部。2008年3月,根据珠海市教育局的部署,脱离珠海市第三中学高中,成为省级独立初中。
桃园中学位于风景如画的香山左侧,珠海市香洲区桃园路1号。学校占地面积40238平方米,建筑面积19989.8平方米,绿化面积20050平方米。校园绿草如茵,锦绣铺面,花鸟飞舞,竹影摇曳,人文景观尽收眼底,是一个很好的教学场所。学校现有36个班级,1862名学生,116名教职工,108名专职教师,其中高级教师26名,一级教师48名,二级教师26名,见习教师8名。合格率100%,其中硕士8人,学士93人,占专职教师总数的86%。学校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造就了一支综合素质高、勇于创新、业务能力强的教师队伍。
学校经过25年的建设,在历届学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形成了“四个突出、一个加强”的办学特色,即突出英语教学、体育艺术教育、劳动教育,信息技术教育与学生专业发展。1999年被评为广东省劳动技术教育示范学校。2002年,我校率先在劳动技术实验课实施双语教学;。学校成绩突出,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15次被评为全市先进集体,德育工作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水平。2005年,学校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2006年,学校被广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授予“关爱下一代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被珠海市人民政府授予“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08年9月被评为珠海市支援爱国军模范部队。我们学校已成为一所充满活力、特色鲜明、优势鲜明、环境优美、在社会公众心目中享有盛誉的学校。
珠海市桃园中学(现紫荆中学桃园路校区)的注册情况如何?
2013年择校参考资料:广东珠海紫荆中学桃园路校区招生信息
紫荆中学桃园路校区:
地理界线:以翠香路与石山路交叉口为起点,向北经紫荆路至梅花东路向南拐,向西沿沿河路至人民东路向东拐至虎湾路向西南拐,向西经虎湾路至老干活动中心以西,沿山体自然边界向东至王海楼以北,北沿海洋自然边界,西至朝阳路,北经山风路至霞梅路,经石山路至起点,将紫荆中学桃园路校区范围围起来。
主要街区:紫荆路(部分)、石山路(部分编号)、霞梅路(部分编号)、山山路(部分编号)、良良中路(部分编号)、人民东路(部分编号)、沿河西路(部分编号)、新光里1-3街、桃园路、南下一、二、第三街,和平巷、光明街、元山路、安平路、红旗街、山风二巷、石山横街、石山直街、康宁路、凤凰南路、东风路、东风里街、海城路、海下路、海盐路、仙列路、龙州街、香埠路(部分)、翠海路、仙列巷、海港路、碧海路,银祥路、银华路(部分)、振国巷、桃园路、海滨北路(部分)、虎湾路(单号)、虎湾里1-5街、中新里街、南新里、兴华路(部分)、朝阳路(部分)。
主要居住区:国华中心、恒景花园海景轩、华阴广场、丽景广场、海滨广场、阳明广场、海悦大厦、新北花园、海城大厦、汉高商业广场、昊园大厦、海下新村、虎湾里、新广里、万柴沙、东风里、光明街、光华街,夏梅村、南下丰泽园、桃园新村、玉海名门、阳光地带、紫荆园、虎角园、南坑新村、银祥新村、湖湾大厦、浩海大厦、石榴园、星海湾、成泰园、宝华园、中珠水晶堡、商都百货,等
2013香洲区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指南
★招生目标
初中一年级招生目标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具体可分为以下五类:
1、湘州区户籍适龄青年。
2、符合珠海市规定的11类政策性照顾学生(详见附件)。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暂行办法》的要求,且有积分。
4、持有2012年4月1日前登记的房地产权属证明(房屋用于居住)的非珠海户籍人员政策生育的随迁子女。
5、出生在该地区非户籍户籍政策和香港和澳门的儿童在该地区工作和生活的儿童。
★报名时间:5月10-22日。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
(1)在香洲区小学就读的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和在香洲区有户口或符合整体招生政策但目前在区外小学就读的六年级毕业生,登录“义务教育招生”栏在珠海市教育信息网(http:/www.Zhjy.net上,在线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2)学生可自行或在小学研究生院指导下进行网上报名。
(3)凡具有香洲区户籍或符合香洲区积分入学条件,但目前在其他小学就读,无法在网上报名的毕业生,请将报名材料全部带到指定的登记处第五中学香洲区教育局5月18日至19日登记(登记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地址:香洲区香宁一街63号,电话:2621256)。
★网上注册流程:
(1)账户注册。使用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家长的手机注册账号。手机用于接收报名信息、密码更改、审核结果、报名结果等报名信息。
(2)输入信息。根据学生情况,选择不同类型的招生对象,按照申请流程填写个人信息、家长信息、房产信息、政策关怀信息、分数信息、拟录取学校等信息。
(3)学分公示:6月19日至25日,公示符合学分录取条件的学生名单。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交补充信息。
(4)接受报价。7月4日至5日,家长直接登录招生系统查询或电话咨询。7月6日至7日,学校将携带全部录取材料向招生学校报到并拍照,学校将对录取材料拍照并存档到招生系统,同时发布录取通知书。
(5)注册。初中新生到相关学校报到注册。
★申请材料:
(1)父母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户籍不能反映父母与子女的关系,需要复制“家庭户口地址栏、家庭主页、总人口目录页、学生个人户口页、家长个人户口页”等
(2),提供结婚证、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珠海市香洲区户籍学生须提供其居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父母“计划生育证明”;无户籍学生须提供父母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明》或《流动人口结婚育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房地产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包括三项内容:“产权证号、产权人和地址”。
(5)无自有房地产的,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及广东省最新居住证地址,以及租赁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6)对我区非小学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小学毕业学生身份档案或学校学生身份证明,并加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章。
(7)持有中高级职称证书或者四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应当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审核表、原发证机关出具的证书。
(8)除上述证明外,属于政策性照顾的非户籍学生还需提供政策性照顾的非户籍学生的相关证明和暂住地址。(详情请参阅珠海义务教育政策学生类型及配套材料)
(9),除“房产证、学生出生证”等证件外,香港、澳门户籍学生还需提供“香港和澳门学生身份证”。和“香港和澳门学生到内地通行证”(俗称“回国证”)、临时住宿和登记海外人员的父母履历表(由当地派出所办理)和工作证,上述材料以5月22日登记截止日期前的材料为准,原件保存备查。根据个人情况,统一提交A4格式复印件给招生学校,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把申请学生个人身份信息页作为封面。
★持有香洲辖区户籍的学区生补报
网上补报时间:8月15—16日。
现场确认时间:8月17日。
补录时间:8月23日。
★★特别提示
(1)招生期间,注册手机请保持畅通,便于接收相关招生信息。
(2)因信息录入不准确或提供虚假信息而导致无法安排学位的,责任自负。
(3)家长和学生请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异议复核、补充资料以及报到入学等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4)学生父母均无私房的,无需自行开具《无私房证明》,由教育部门到市房地产登记中心集中查询。
(5)积分类的家长及持有2012年4月1日前已登记完全产权《房地产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的非珠海户籍人员由计生部门直接审核其计划生育情况,家长无需开具计划生育证明,但其法定监护人计划生育分值为必达分,并与其他条件积分累计满100分,方可入读公办学校。
(6)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珠海市201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珠教基〔2013〕21号)规定:凡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学区学位,属于积分入学的,取消其积分入学资格。已凭积分入学的,取消其公办学校学位。
(7)由于公办学校学位有限,不符合积分条件入读公办学校的外来人员子女,请家长自行选择民办学校就读。民办学校办学地址和招生联系电话可登录“香洲教育”网站“招生指南”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