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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第二十小学怎么样?
湛江市第二十小学收多少钱?
操作费标准为每人每学期不超过10元。收费标准为15元/件保管费。每个学生不。。。[点击查看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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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第二十小学简介:
湛江市第二十小学成立于1965年,是一所拥有雄厚师资力量的大型学校。这所校园刚建成时占地9600多平方米。“文革”期间,湛江港务局非法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1984年,政府在市第二十小学校园内削减了4000多平方米,用于管理市第十六中学。现在,学校占地面积只有5600平方米左右。原来的校舍是一栋砖平房和两栋两层楼房。1982年以来,先后建成2栋教学楼和1栋教师宿舍楼,建筑面积7862平方米。学校设有高档音乐舞蹈室、语音室、电脑室、美术室、图书阅览室等,拥有36545册图书、3个电教平台和先进的教学设备。校园花木葱茏,环境优美,各项活动设施布局合理。现有30个班,1812名学生,89名教职工(不含36名离退休教职工)。有一支素质好、专业技能强的教师队伍。全校党员25人,占教师总数的23%。在现有教师中,教师学历合格率为100%。拥有大专以上学历的领导和教师56人,占总人数(1245人)的1%。其中,参加大专函授学习的本科生7人,大专生49人,大专生11人,小学高级教师36人。有专职的图片、音乐、体育教师和校医。学科教师年龄结构合理。他们擅长教学、音乐和教育。有粤南优秀教师、市、区教育界新人、城市模范工作者。近年来,他们先后获得37名区级以上先进教师,其中3名教师被评为全国各类先进教师。被选派参加市、区组织的学科竞赛的教师获得了好名额。1987年以来,在市、区教育局的指导下,学校积极开展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明确办学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三个方面”,坚持“德育第一、教学第一、育人为本”;坚持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学校坚持把德育放在首位,制定了《湛江市第二十小学德育条例》。学校从德育工作的总体目标出发,分段落实德育纲要要求,以教学为主要渠道,将德育渗透到各学科教学中。学校以组织少先队员为主体,把德育融入多种形式的活动中,形成“学校”;爱学、文明、勤奋、奉献、优良的校风。自1986年以来,没有学生犯罪。多年来,学校党支部被评为霞山区教育系统先进党支部;1997年,学校被评为霞山区一流学校;1998年,学校被评为文明安全社区;2001年,学校又被评为湛江市文明单位。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湛江市第二十小学教学活动管理规定,如:校风评价条件、教学风格要求、学习风格要求、教师准备制度、教师教学制度、作业批改制度、绩效考核和奖励制度等实施科学管理,充分调动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九年来,全校教师不断总结经验,先后在区、市、省、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了16篇教学论文和教学计划。三年来,共有13人获得区级以上先进称号。以保持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在全区处于最高水平。学校十分重视青年教师的培养。除了加强对教师的道德教育外,还采用包袱的方式,为教师创造实践和提高的机会,使其脱颖而出;积极支持和鼓励教师学习、选拔和选派教师上课学习,并指定教师给他们示范课和手把手的指导;
湛江市第二十小学的招生情况如何?
2013:湛江市第二十小学招生信息
湛江市霞山区2013年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
一、招生原则
(1)根据辖区内公办学校的布局和学位情况,合理划分学区,制定招生计划地区。
(2)按照免试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下山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儿童。
(三)学校设立了受理点,下山区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学位。
二、符合本工作意见要求的200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入学指标
。
三、注册时间
2013年8月8、9、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补充登记时间:2013年8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四、申请材料及要求
(一)申请材料目录
1、帐簿。
2、房屋所有权证(未办妥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契税缴纳证明)。
3、儿童计划免疫证书。
4、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明(2013年年检)或计划生育证明。
5、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有效居住证明材料(如以学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名义出具的水电、燃气、固定电话、网络电视等缴费证明)。
6、下山区职工参加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下山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出具)。
7、霞山区营业执照和免税证明。
(II)申请材料要求
1、家长在申请登记时,应如实填写相关登记表,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照附件3的格式);工作人员应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印章和签字确认。
2、户口簿复印件应当提供家庭主页、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的页面,并有儿童身份证号码。
3、登记表、证件、证件、证件及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或无效信息的,在注册过程中发现的,学校不予受理;注册后经核实发现的,不予受理。
五、登记条件和办法
(一)下山区登记适龄儿童登记条件和办法
1、如果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相同的户籍,适用下列条件:
(1)如果拥有合法不动产的,到当地学区房地产办公室登记(填写学区学生登记表),按学区登记入学。必须提供材料清单第1、2、3、4项。
(2)承租住宅单位的房屋或宿舍,且该房屋为该家庭唯一住所,且住所与该户籍所在地相同的,应当在该户籍所在学区登记(填写《学区学生登记表》),按学区入校,如户籍与户口不一致,到户口所在学区登记(填写统筹学生登记表),由下山区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学位。必须提供材料清单第1、3、4、5项。
(3)下山区无实际户口的,到户口所在学区学校登记(填写《学生总登记表》),下山区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学位。必须提供材料清单第1、3、4项。
2、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1)适龄儿童在祖父母那里登记,共同居住在自己的合法不动产内的,按学区在不动产所在学区登记(填写学区学生登记表)。必须提供材料清单第1、2、3、4项。
(2)适龄儿童的户口附在父母、祖父母、祖父母和其他法定监护人名下,户口迁入下山区的,户口所在学区内的学校,迁回前按学区登记注册;迁入、迁出下山区的,在注册学区注册(填写《学生统筹登记表》),下山区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学位。必须提供材料清单第1、3、4项。
(II)实际居住在
1、下山区、拥有合法房地产并实际入住的非下山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的申请条件和登记办法,在房地产所在学区登记(填写学区学生登记表),按学区报名。必须提供材料清单第1、2、3、4项。
2、现在下山区经商并纳税3年以上的承租人,应到所在学区登记(填写《统筹学生登记表》),下山区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学位。必须提供材料清单第1、3、4、5、7项。
3、在下山区工作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3年以上的承租人,应到所在学区登记(填写统筹学生登记表),由下山区招生领导小组安排整体学位。必须提供材料清单第1、3、4、5、6项。
4、在下山区经商、工作满6个月不满3年,有税务(免税)证明或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承租人,可以在下山区第一小学、第五小学、第九小学、第十小学、第十一小学就读学校、第十三小学、第二十二小学、第二十七小学、第二十八小学、第三十一小学就近由市二十二中小学部、市二十四中小学部登记(填写《指定学生登记表》),市26中小学部、市27中小学部、海头中心小学、东山小学、巫山小学、南流小学。下山区招生领导小组将根据公办学校的办学程度和学籍情况,对本区公办学校进行统筹安排;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可通过公开抽签或统筹安排的方式送民办学校。必须提供材料清单第1、3、4、5、6(或7)项。
六、验证和批准
(I)验证。各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报名工作,并按要求认真审核报名材料;报名工作结束后,学校组织工作组到街道、派出所对适龄儿童的户籍、户口进行核查,核查结果须经两名以上核查人员签字确认;根据核查情况,学校将于2013年秋季填写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名单,并将其提交至霞山区小学一年级招生登记表(附件2,含电子版),并于8月20日前连同申请材料复印件报送下山区教育局。
(II)复审。下山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学校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配合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
(III)批准。下山区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提交的招生资料,经下山区教育局审核,研究批准各校招生。必要时,可对现有学区进行适当调整,根据招生计划和全区实际情况,统筹解决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问题。
七、招生公示表
8月26日,霞山区教育局公布了每所学校的招生公示表(以加盖霞山区教育局公章的公示表为准)。家长可到注册学校查询入学情况,领取入学通知书。
八、注册入学
家长在9月1日前持入学通知书和户口簿到招生学校为孩子注册(具体注册时间以学校公告为准)。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下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领导、组织、统筹、协调;成立下山区招生监督小组,监督本意见的落实;各学校于2013年秋季成立招生工作组,负责各项工作的落实,校长负总责。
(II)加大宣传力度。学校在招生前在校门公布招生工作意见、学区划分意见和招生计划;下山区教育局设立招生政策咨询热线(0759-23113782304589)和投诉热线(0759-2303586),提供招生政策咨询服务,受理投诉。
(三)严格招生纪律。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本工作意见和下山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遵守招生纪律,不受理跨区申请和申请,不弄虚作假。
十、其他
(一)本工作意见适用于区公办学校。
(二)区内民办学校和农垦小学严格按照下山区教育局批准的班级规模和人数招生。有特殊情况的,报霞山区教育局批准。
(三)家长不愿意接受下山区招生领导小组安排的公办学校学位的,可以为孩子选择民办学校。
(四)本工作意见由霞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