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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乐昌市梅花中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23 01:50:14 浏览次数:427
韶关市乐昌市梅花中学主营业务:全国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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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乐昌市梅花中学怎么样?
制定了《梅花中学条例》,完善梅花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试行梅花中学教职工绩效人工分配方案,进一步加强了教职工管理。
韶关市乐昌市梅花中学收费怎么样?
自购操作费15元,教辅材料费110元。住宿生不需要支付住宿费,但可以提前支付100元餐费。保费(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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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乐昌市梅花中学介绍:

乐昌市梅花镇中学位于梅花镇城管西南侧平如路旁,距京珠高速公路梅花出口仅600米。梅花中学创建于1944年,是乐昌市最大的周里初中。它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巨大的社会影响。该校本学年有36个班,现有2060名学生。本月共有新月级13个班711人,初二级13个班762人,初三级10个班587人。学校现有教职工126人,教职工11人,有迷信史教师65人,本科学历51.59%。学校占地136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0多平方米。共有简易班37个,教学仪器室2个,实验室6个,图书馆1个,行政办公室6个,年级办公室3个,多媒体电教平台2个,男宿舍楼36层,女宿舍楼40层。学校现有厨房面积660多平方米,首要任务是解决学生的就餐问题。学校的短期目标是确保三年内教学效果得到提高,学校的支持是无止境和完善的,学校的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学校的长远目标是在五年内完成乐昌市中游的教学科研成果,完善学校所有设施设备的基础,美化校园,实行各种管理的迷信标准。校训是“爱校、敬师、守纪、长进、融合文明”。学校风气是“饱满、勤奋、严谨、务实、主动、进取”;教学风气是“宽松、博学、自律”;学习风气是“好学、好学、乐学”;。梅花中学的特点(一)教研工作:每学期梅花中学都会制定教研计划,乱搞教研工作。要密切关注总务教学,每学期对教师备课情况、上课环境、复习环境进行检查,并及时上报检查环境。全力以赴地促进教师搞好总务教学。学校领导不按时听课,联系教研组开展教研活动。实行“走出去”和“走出去”相联系,取长补短。鼓励教师在教学科研、教学改革活动、撰写教学论文等方面积极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2) 在德育方面:一是构成具有梅花中学特色的学校精神、教学精神和学习精神。学校的校风是“全面、勤奋、严格、务实、积极、广泛”,教学风气是“宽松、博学、自律”,学习风气是“好学、好学、乐学”;。二是存在迷信、高效、虚假的德育管理体制。建立了以校长为领导、政教部门为主体、团委、年级组、班主任为主体的德育队伍,构建了全员德育形式。第三,学校德育已经完成了一系列的、系统的工作。建立了“梅花中学创建文明课堂评价体系”、“梅花中学创建文明宿舍评价体系”等德育评价体系。(3) 在体育、健康、艺术教育方面:为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后备人才,学校努力落实因材施教的原则,大力开展各种课外活动,丰富校园生活,如:成立平面教育兴趣小组、篮球队、开展书画比赛、文艺演出、学校运动会、毕业晚会等,活跃校园气氛,长出学生特长,并在乐昌市停止各类比赛取得了可喜的成绩。(4) 学校管理:学校管理机构健全,领导班子合作公平,任务明确。校务公开栏成立了。建立健全行政领导岗位目标任务制、领导干部学习制度和行政值班日、节假日值班制度。制定了《梅花中学条例》,完善了梅花中学教师、职工考勤制度,试行梅花中学教师、职工绩效人工分配方案,进一步加强对教师、职工的管理。




韶关市乐昌市梅花中学的注册情况如何?
韶关市初中开学择校参考资料,2013年广东省: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梅花中学招生信息

关于做好2013年秋季乐昌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并根据报告,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幸福美好的乐昌”为目标,坚持义务教育公平原则,进一步完善地区及周边学校义务教育免试招生制度,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招生对象

当地户籍16周岁以下(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初中一年级(七年级)

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原则

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公办小学、初中采取分段招生的原则,学生就近相对免试。民办学校实行自主招生的原则。市教育局将根据学生户口簿上记载的地址,根据目前学校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就近入学。分片入学的认定依据:

(一)适龄儿童(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户主,其常住地址为分片依据;学生本人的户籍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不一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是分片确定的依据;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个固定住所的,以户籍所在地为分片确定的依据。

(2)户口由祖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监护人在影片中有合法的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可依法持有关证件报名参加:1.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含武警);2.父母双方均为外派专家、技术人员;3.父母双方均未登记本市常住户口;4.孤儿。

(3)政府安排市政工程搬迁的,虽已搬迁,但因客观原因户籍未迁移的,以新居住地为准;原居住地已迁移,新居住地已迁移的,以新居住地为准尚未交付的,以新建房屋为准。

(4)其他特殊户口,由学生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经局基础教育单位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入学。

四、招生办法

初中招生

1.初中招生由市教育局组织。招生对象为乐昌市应届小学毕业生。招生工作安排在小学六年级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进行。各级学校不得在等级考试前承诺和确认新生入学,以保证小学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在乐昌市异地注册的小学毕业生,如需回乐昌市升入初中的,持学生证于5月13日至17日到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报考注册,学生评价手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两张本校的小照片,然后持入学通知书到学校。

3.中英文学校实行自主招生,学校自主招生,学生情况报局基础教育单位备案。

(三)流动人口子女入学

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应符合下列条件:,家庭登记簿和父母身份证;二是父母双方(半年以上)的居住证;三是,父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由局基础教育单位根据就近入学的具体情况和学校学位安排。公立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或者收取学费。

(四)“三残”儿童招生

我市七枝学校(地址:乐昌市吴中中学原天井岗教学点)招生与普通中小学同步进行。所有有听力、语言和智力的残疾儿童,只要有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就可以入学。各学校要做好调查动员工作。要引导和动员不太适合普通班的学生到我市七枝学校学习,确保“三残”儿童按时入学。

五、具体要求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同时,召开小学毕业生家长会,公布相关政策法规,向家长说明相关政策法规,并提供填写说明,并在规定时间内收集毕业生户口调查表及相关文件。

(二)中小学生需填写《乐昌市2013届小学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各校可自行在乐昌市教育信息网上下载《乐昌市2013年秋季初中招生登记表》(附件1)和《乐昌市2013年秋季初中招生登记表》(附件2),并按要求组织专人填写。两个表格测试证书编号。名字应该是一样的。学生考试证号由各学校按要求安排。测试证书编号由五位数字组成。前两位为学校代码(考试证书学校代码表见附件3),后三位从001开始依次排列。

(III)报名表上应粘贴毕业生近照半张免冠一寸照片。学校根据学生户口簿记载的地点(居住地)核定招生学区号。无本市户口、无本市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在备注栏注明“外国户口”、“无本市户口”。经核实,校长应当在学校签章,登记表不得个人留存、伪造、复制。2013年秋季乐昌市初中招生登记表和报名表于5月7日前交基础教育单位,电子文件上传至邮箱:【邮箱 ;受保护】。

(四)初中新生入学实行南、北招生,由招生学校安排有关人员参加,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通知必须在正式开学前至少15天发给学生或其家长。各学校录取的初中新生名单,在新生报名前通过校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布。

(五)招生结束后,各招生学校要填写新生名册,按规定做好新生备案工作。报名表经局基础教育单位审核后,各初中招生学校作为学籍管理资料存档。

六、规范办学行为,为建立坚强的教育学城奠定基础

(一)加强学籍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发的《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粤教计〔2007〕66号),在全市统一使用学生学籍卡和学生学籍档案的形式。各学校应指定专人负责学籍档案的建设和管理。

(2)义务教育阶段的公立中小学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擅自招收其他学校的学生。特殊情况需要借阅的学生,应办理借阅手续,经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入学。学校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录取通知书一经发出,将是该校学生。未经允许,每所学校不得两次招生。

(三)认真实施义务教育“五零班”工程。小学和初中的班级不得超过50个。因特殊原因达不到要求的,不得超过56人/班,所有学校应在7月4日前报我局基础教育单位批准。

(四)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排班管理暂行办法》(粤教计〔2007〕63号),实行正常排班,禁止举办实验班等特殊班,禁止划分快班和慢班。班级划分由局基础教育单位负责监督。分班结束后,学校将分班结果加盖公章,并予以公布。学校不得擅自调整,成绩保留到学生毕业为止。

(五)所有公立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发布招生广告。经我市批准的民办学校招聘广告,经局基础教育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严格执行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登记工作的通知》(粤教策[2005]20号)的要求,按照批准的招生标准和规定招收学生注册办学层次和规模,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范围和规模。民办初中招生必须在小学六年级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并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

各学校要充分认识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履行职责,确保今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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