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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瑞宝花园小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23 00:44:15 浏览次数: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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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学生人数增加了很多。越来越多的老师来这里教书。整体素质越来越高。不像以前,很多老师不愿意来这里,因为这里的条件真的很差。但现在的进步不止一点点。学校的教室是多媒体教学,教师宿舍条件也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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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海珠区瑞宝花园小学的信息:

海珠区瑞宝园小学于2000年2月开学。是广州市教育工会海珠区委主办、国家助学性质的全日制小学。是中国教育部中小学综合改革专业委员会成员学校。学校实行校务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它是一所社区内的配套小学,招收来自不同地区的学生和流动儿童。学校环境优美,布局合理,占地面积6500平方米,建筑面积4209平方米。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符合区一级学校标准的教学、行政、生活用房。设有自然实验室、仪器室、计算机室、艺术室、音乐室、综合电化教室、阅览室、心理咨询室、生物公园等,满足教学专用场地用房的需要。每间教室都配有电脑教学平台、物理投影仪和34英寸电视。良好的教学设备走进课堂,电教使用率达到80%。学校现有25个班,其中90%是流动儿童。大部分教师来自外省。在过去的五年里,这所学校通过努力已初具规模。在改善办学条件、增加教学设施和学校管理、建设师资队伍、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2003年12月被评为区一级学校,迅速跃居区民办学校前列。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南洲北路瑞宝花园宝城街2号电话:020-84060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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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州市初中择校参考资料:广州市海珠区瑞宝花园小学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瑞宝街:万华社区、合会社区、南岳社区、北约社区

招生方式:地区招生,择校

2013年广州市海珠区瑞宝花园小学招生简况

一、申请人及条件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我区今年小学入学年龄在6岁以上,即8月31日前出生,2007年(含8月31日,下同)。凡在海珠区有户口但尚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申请入学。

(2)具有广州市户籍,因市政建设项目,暂住海珠区的适龄儿童(已安排永久性搬迁的不在本范围内)可在我区申请入学。

(三)海珠区无户籍,但居住在海珠区,按照广州市教育局的有关政策,流动人口适龄儿童满6周岁,可在我区申请贷款。

(4)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和海珠区境外的华侨适龄儿童,外籍适龄儿童可在我区申请贷款。

注:对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严重残疾适龄儿童,请向所在小学申请学位,对轻度智障适龄儿童,可到特殊教育学校(海珠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奇能学校)。地址:怡乐路新丰黄16巷8号)。

因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或者免学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应当向申请学位的小学提出书面申请,报海珠区教育局审批,可以延期一年。

二、学位申请时间

2013年5月13日11、12、(1244年星期一)共三天。

每日办公时间:上午8:30至上午11:30

下午2:30至下午4:30

三、申请学位办法

符合今年海珠区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指定的小学申请学位,填写《学位申请表》,申请学位时,必须携带适龄儿童证原件、复印件及下列证件:

(一)具有海珠区户籍

1.户口的;

2.独生子女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明);

3.购房的房产证或抵押合同;经市房管局批准或按照有关规定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为申请学位的子女父母的唯一住所);

4.2013年体检表;

5.儿童疫苗接种证明;

6.学龄儿童已申请个人身份证的,也请提交。

(2)具有广州市户籍,临时迁往海珠区的,应当持有:

1.户口簿;

2.独生子女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3.有效拆迁协议公证书;

4.原住宅房地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5.有效暂住证明;

6.2013年体检表;

7.儿童接种证明;

8.如果学龄儿童申请了个人身份证,请同时提交。

(3)海珠区无户籍适龄儿童需携带:

1.出生证;

2.独生子女证或广东省流动人口父母计划生育证明(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明);

3.父母、适龄儿童户口簿;

4.我区适龄儿童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借阅证明;

5.我区适龄儿童父母暂住证(广东省居住证);

6.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父亲或母亲为我区环卫工人的,颁发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临时工子女入学证》和环卫工与海珠区环卫局连续两年以上签订的劳动合同;环卫工人连续两年购买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7.2013年体检表;

8.儿童疫苗接种证明;

9.学龄儿童申请个人身份证的,也请提交。

(iv)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的华侨适龄儿童和外国籍学龄儿童应携带:

1.学龄儿童的身份证(护照);

2.学龄儿童家长的身份证(护照);

3.暂住公安派出所适龄儿童境外人员居留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

4.广州市公证部门出具的本区居民在学习期间对非广州适龄儿童承担监护义务的公证书;

5.非广州适龄儿童临时监护人与当地居民的书面申请户籍;

6.临时监护人的户口簿和同一户籍地址的房产证或者购房抵押合同;房屋租赁,提供经广州市房管局批准或符合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为临时监护人的唯一住所;

7.2013年体检表;8.儿童接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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