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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江南新村第一小学(江南新村一小)怎么样?
我表妹以前上学,因为当她方便五次的时候,我会去接他。他到那儿很方便,但他住在大路的对面,他不得不整天过马路。对小学生来说很方便~~他不方便在学校里走来走去。五天之内会有很多小店,没有人会买其他东西,健康的身心
广州市海珠区江南新村第一小学(江南新村一小)要多少钱?
收费标准:图书杂费:普通学生290人,借读学生79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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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江南新村第一小学(江南新村一小)介绍:
江南新村第一所小学创建于1987年。这是海珠区政府关心的海珠区改革以来第一所社区配套学校。学校位于广州市模范路江南西路。经过十多年的建设,学校已成为一所布局合理、设施设备齐全的学校。2003年9月,江南新村第一小学与江南新村第三小学合并。学校占地面积8838平方米,建筑面积5422平方米。现在学校分为两个校区:子龙校区(江南新村第一小学)和庆丰校区(江南新村第三小学)。学校现有教学班32个,教师76名,全部达到学历要求。其中,27人已从大学毕业。学校环境优美,绿化覆盖率100%。被评为广州市绿色学校。1998年11月被正式评为区一级学校,2006年被评为市一级学校。2012年被评为省级学校。
广州市海珠区江南新村第一小学(江南新村一小)的注册情况如何?
2013年广州市青少年升学小学参考资料:广州市海珠区江南新村第一小学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江南中街:紫金社区江南中路151-205号,151-205号,非紫金街,紫山街,紫海社区、清丰社区、青奎社区、聚源社区、聚龙社区(紫竹街5号、紫山街2号、润汇大厦除外)、嘉音亭、天汇大厦、绥南大厦、润汇大厦;长冈街:新河社区、界山社区
对口中学:南吴中学,江南中学、76中学、晓园中学、49中学、26中学
招生方式:区招生、择校
海珠区江南新村第一小学2013年招生简况,广州市
一、申请人及条件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我区今年小学入学年龄在6岁以上,即200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下同)以前出生。凡在海珠区有户口但尚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申请入学。
(2)具有广州市户籍,因市政建设项目,暂住海珠区的适龄儿童(已安排永久性搬迁的不在本范围内)可在我区申请入学。
(三)海珠区无户籍,但居住在海珠区,按照广州市教育局的有关政策,流动人口适龄儿童满6周岁,可在我区申请贷款。
(4)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和海珠区境外的华侨适龄儿童,外籍适龄儿童可在我区申请贷款。
注:对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严重残疾适龄儿童,请向所在小学申请学位,对轻度智障适龄儿童,可到特殊教育学校(海珠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奇能学校)。地址:怡乐路新丰黄16巷8号)。
因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或者免学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应当向申请学位的小学提出书面申请,报海珠区教育局审批,可以延期一年。
二、学位申请时间
2013年5月11、12、13(周六、,共1)3天。
每日办公时间:上午8:30至上午11:30
下午2:30至下午4:30
三、符合海珠区今年小学一年级入学申请条件的适龄儿童学位申请办法
,父母必须领取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指定的小学填写《学位申请表》,申请学位时必须携带适龄儿童原件、复印件及下列证件:
(一)海珠区户籍人员携带:
1.户口簿;
2.独生子女证(广东计划生育服务证);
3.户口的房产证或抵押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所租房屋为申请学位的子女父母的唯一住所)经市房管局批准或按有关规定办理;
4.2013年度体检表;
5.儿童接种证明;
6.学龄儿童已申请个人身份证的,也请提交。
(2)具有广州市户籍,因市政建设项目临时迁入海珠区的,应当持有:
1.户口簿;
2.独生子女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3.有效的搬迁公证书协议书;
4.原住宅房地产证或租赁合同;
5.有效暂住证;
6.2013年体检表;
7.儿童接种证明;
8.如适龄儿童已申请个人身份证,请一并提交。
(三)海珠区无户籍适龄儿童,应当携带:
1.出生证;
2.独生子女证或者广东省流动人口父母节育证明(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明);
3.父母、适龄儿童户口簿;
4.我区适龄儿童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借阅证明;
5.我区适龄儿童父母暂住证(广东省居住证);
6.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父亲或母亲为我区环卫工人的,颁发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临时工子女入学证》和环卫工与海珠区环卫局连续两年以上签订的劳动合同;环卫工人连续两年购买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7.2013年体检表;
8.儿童疫苗接种证明;
9.学龄儿童申请个人身份证的,也请提交。
(iv)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的华侨适龄儿童和外国籍学龄儿童应携带:
1.学龄儿童的身份证(护照);
2.学龄儿童家长的身份证(护照);
3.暂住公安派出所适龄儿童境外人员居留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
4.广州市公证部门出具的本区居民承担监护义务的公证书非广州适龄儿童学习期间;
5.具有当地户口的非广州适龄儿童临时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6.临时监护人的户口簿和房产证或购房抵押合同户籍地址相同;房屋租赁,须提供经广州市房管局批准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为临时监护人的唯一住所;
7.2013年体检表;8.儿童疫苗接种证明。
注: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华侨子女,可享受政策性助学贷款待遇:由中国使领馆或适龄子女居住国使领馆核发,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家长具有华侨亲属关系证明的地位和特点。
2、台胞子女凭广东省台胞子女入学证明和海珠区台办《台胞证明》享受政策性助学贷款待遇。
(五)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今年必须携带广州市市级以上医院体检表。(海珠区幼儿园适龄儿童,可向幼儿园
四、《入学办法》
(I)中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借阅今年3月的体检资料,海珠区教育局小学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就近招生与所辖学校学位数量相结合的原则,对学校分布与生源分布不匹配的情况,统一组织实施,一些适龄儿童将从指定申请学位的学校转到附近有学位的学校。根据学位情况,普通学生将全额招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II)6月9日招生学校发布了学位分配通知。
五、新生报名时间:
6月16、17日,家长持学位申请所需的学位分配通知书及相关证明,带适龄儿童到招生学校进行简单的学前谈话及相关手续。(具体时间安排见《学位分配通知》
六、相关事项;
(1)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
(二)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招生工作的意见》:“小学招生实行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小学学位分配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原则上“户籍必须一致”,申请住校的适龄儿童必须与父母同住一户,对择校、故意违反人户一致原则的,经认定为择校生的,分别处理。
(3)家长填写表格时,必须按照栏目内容正确填写,字迹要规范、整齐。联系地址如有变更,请在备注栏填写变更后的联系地址。
(四)广州市中小学生学籍实现了信息化管理。学龄儿童家庭须在2013年9月1日前办理个人身份证。详情请登录广州市公安局金盾网站。
(五)根据《广州市儿童进幼儿园(托儿所)工作指导意见》、《预防接种证入学考试》和《补充接种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所有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在9月份入学前,必须进行预防接种证检查2013年1月。详情请咨询您居住的疫苗接种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