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广州市萝岗区永岗小学。广州市萝岗区永岗小学公司风景优美,师资力量雄厚,地理位置优越,为广大学生提供了极好的学习场所。请记住注册电话:020-82971019,注册地址:萝岗区永和街桑田路。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官方网站:。
广州市萝岗区永岗小学怎么样?
学校环境很好,很漂亮。我们每周花很多时间打扫我们美丽的校园。但这是劳动,是打扫我们美丽的校园,所以我不觉得累。但我觉得我的学习环境是自己维护的,我很开心。
广州市萝岗区永岗小学收多少钱?
书本费:253名普通学生和753名借读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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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萝岗区永岗小学简介:
广州市萝岗区永岗小学位于萝岗区永和街永港村桑田一路。学校创建于1950年,四次重建,是永冈村领导和群众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创办的小学。它是一所典型的农村小学。
永港小学占地面积7409平方米,建筑面积5520平方米,运动场1660平方米,绿地2600平方米,绿化覆盖率50.3%。各类教学设施相对完善。共有16个班,672名学生和33名教职员工。
学校于2005年8月划入萝岗区后,于2006年8月将房地产使用权划入萝岗区政府。区政府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区政府对学校布局调整方案的要求,经过多次调查,学校准备扩建改造原址。计划2007年投入4500万元进行校园建设(包括设备设施),将学校建设成为广东省一流的现代化学校。
永港小学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为目标,以建设现代化农村小学为目标,继承优良传统,形成“文明、纪律、勤劳”的良好学风。建设高素质的现代教育师资队伍,高效的教育管理和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为新世纪社会主义接班人的培养奠定坚实的基础。我们将不遗余力地把学校建设成为具有自己现代特色的高标准学校。
广州市萝岗区永岗小学的注册情况如何?
2013年广州市初中择校参考资料:广州市萝岗区永岗小学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永港居委会辖区内符合政策规定的适龄儿童
招生计划:120招生班3
2013年萝岗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2013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即将启动,我校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精神和上级有关文件,在全区“统一时间招生,学校招生,学位统筹安排,相对就近招生”原则要求下,招收6岁以上适龄儿童。
一、注册时间
2013年5月1日1、12、三天
上午8:30-12:00;下午2:00-4:30。
二、本校招生范围
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儿童
三、的招生对象和入学条件(2006年9月1日至2006年9月1日)2007年8月31日未到学龄儿童在校。
提交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子女(监护人)具有相同户籍的小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者购房协议;学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房地产,需要出租房屋的,应当提供经街道出租房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或者符合有关规定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屋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的唯一住所,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住。
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所在注册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延期期满,应立即入学。
因主观原因分居的,父母应当在登记前及时将家庭转移到子女的监护人(父母)房产所在地,使家庭一致,并到房产所在学校办理登记。
(2)具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轻度智障儿童,在本区有常住户口,实际居住在户口所在地。聋哑儿童应向广州市聋哑学校提出申请。
(三)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不在广州市户籍,但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政策,照顾不在广州市户籍的学生。他们住在我们区,200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四)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不在广州市户籍,但符合萝岗区公立小学起点年级整体入学条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父亲或母亲在我区连续居住3年以上,在我区工作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以上,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自愿申请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非广州户籍人口子女,愿意参加整体招生,愿意服从全区学位统筹安排的。
四、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对符合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父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带子女到指定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与父母同住的适龄儿童,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以子女父母为所有人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最近购买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综合税提供发票和购房合同);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第一页和学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3、儿童免疫证明。
(II)与祖父母居住在同一地区的学龄儿童需要提供:1、居住房地产证明;2、与房地产证明地址相同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和学龄儿童及其子女的页)3、儿童计划免疫证明。
(3)租赁房屋适龄子女应提供:1、街道出租房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2、本区父母子女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集体户同时提供户口簿地址页;3、儿童免疫证明。
(四)实际居住在该地区的被拆迁户子女,应当提供:1、拆迁协议公证书原件、复印件和真实居住的有效证明;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口簿第一页、第二页)学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地);3、儿童计划免疫证明。
在上述情况下,除本区适龄儿童居住地为父母的完整房产外,提供儿童及其父母在本市唯一居住地的有效证明(可由房管部门出具,住房安排证明由儿童父母双方出具,无单位的,发给失业证。
五、《非广州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一)对居住在我区辖区内的实际非广州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政策性看护和贷款条件的:1.按照分类表中相应类别;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及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3.监护人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4.有效期内的监护人居住证或暂住证;5.监护人计划生育证;6.儿童免疫证明。
(二)实际居住在萝岗区辖区内的非广州适龄儿童,符合萝岗区公立小学起点年级整体入学条件,自愿申请整体入学,愿意服从全区学位统筹安排的。需要提供: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口簿首页、适龄儿童及其父母页复印件);2.我区父母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3.父母在我区的居住证明或暂住证明;4.父母连续三年以上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5.父母计划生育证明;6.儿童计划免疫证明;7.父母学历、职称或职业资格证明;8.近三年来我区父母纳税证明;9.近三年来我区父母志愿服务证明;10.父母现任职务或在我区工作证明;11.父母或政府部门表扬证明。(以上11份材料均涉及具体分数的计算,其中1-6项为必选)
六、录取方式和报名时间
(一)对户籍学龄儿童和非广州籍学生的政策性照顾:
1.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按相对就近原则在学校招生,区教育局统一发放学位,6月10日由注册学校或指定学校的家长收到学位发放通知。
2.新生登记将于6月16、17日举行。届时,家长和孩子将持学位分配通知书到招生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二)非广州市注册的积分招生新生:
1.7月1日前,积分招生名单和招生学校将在区教育信息网和各报名点公布。
2.新生登记将于7月3、4日举行。届时,家长和孩子将持户口本和身份证到招生学校办理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