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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葵涌中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22 01:33:21 浏览次数:476
深圳市葵涌中学主营业务:深圳市重点中学、龙岗区重点中学、2017龙岗区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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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葵涌中学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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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葵涌中学简介: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奎永中学成立于1969年,位于美丽的大鹏湾。学校占地面积44073平方米,建筑面积14660平方米;绿化面积22530平方米,绿化覆盖率51.74%。学校有专用教室20间,多媒体功能室30间,均按深圳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设置,生物园1个,室外篮球场3个,体育馆1个,400米操场1个,图书39201册,人均45人。

有20个班,910名学生。现有教职工76人,其中学校领导2人,中层干部6人,专任教师57人。在57名全职教师中,52人(9人,1241人,23%)拥有学士或以上学位。

多年来,学校本着“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宗旨,坚持“不择生、不放弃一个学生、尊重学生个体发展”的原则,使每一个学生在“德”方面得到和谐发展,智力、体力、审美和劳动”。围绕这一目标,奎永中学借鉴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继承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结合学校实际,确立了学校办学理念:以美与和谐育人,以学生素质为中心,实现学生良好的思维和学习品质,学会学习,学会做人,促进学生全面、和谐、科学发展,学会可持续发展。

在实际工作中,学校努力构建以“三爱”、“三自”为主题的校风,致力于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在校园文化建设中,注重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的和谐。二是在工作中要注意人际关系的和谐,特别是班级与教师、教师与学生、教师与教师、学生、教师与家长的和谐,减少内部摩擦。第三,在管理方面,要强调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管理过程的协调性,提高工作的实效性。第四,在教学中,要重视师生之间的和谐、基础与创新、活泼与严格的要求、减轻学生负担和努力学习。第五,尊重师生个性,注重师生个体发展的和谐。在学校的积极探索和实践以及全校师生的不懈努力下,学校初步形成了以“和谐”为核心的学校文化。&“建筑美与和谐”已成为奎永中学的主旋律。

学校的成绩和良好的校风得到了群众和上级的充分肯定。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深圳市园林式、园林式单位”、“深圳市绿色学校”等称号,并荣获“深圳市办学效益奖”、“深圳市先进教育单位”等称号。受聘于教育部西部地区教育顾问秘书处,为“西部地区教育顾问单位”,被授予“东西方学校结对帮扶先进单位”称号。

近年来,为进一步提高学校质量,学校在校本研究的基础上,围绕课堂教学改革,积极推进教学工作,明确了“文化立校,科研强师”的工作思路科学研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一年来,在全体师生的共同追求和努力下,奎永中学教育教学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由郑恒校长主持的“特区德育实效性研究”项目获深圳市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由科学小组讨论的“课堂讲稿使用与学生自主学习科学研究”项目获评省、市专家认可并在全区推广。近年来,我校在高中入学考试中的综合成绩一直走在龙岗区前列;学生女足多次在深圳中学生足球比赛中获得第一名。学校的成绩已经成为奎永街招商引资的一张响亮名片。

在前进的道路上,葵涌中学将继续肩负起“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现学生终身生活”的使命,努力把葵涌中学建设成为深圳市龙岗区乃至广东省著名的初中,具有山地和海滨的特点。



深圳市葵涌中学的注册情况如何?
2013深圳市初中择校参考资料:深圳市龙岗区奎永中学招生信息

深圳市龙岗区奎永中学2013年招生范围
奎永办公区

奎永中学2013年招生简章,深圳市龙岗区
一、招生对象
深圳市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目前,深圳市小学六年级,有深圳户口或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的若干意见》加强人口管理,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人口管理见《关于印发五个证明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以下简称“1+5”文件),外地小学六年级深圳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及享受我市优惠政策的人的适龄儿童。

二、学位申请方法
1.按地点申请学位。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按学区招生,学生按学区申请学位。为了申请学位,必须填写四名志愿者。第一志愿必须填写在居民区的公立学校。第三、四志愿(1262人)由全区公办或民办学校由家长自由选择。必须至少填写一所私立学校。各学校的招生地点和查询电话可在本指南或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网站(http://lgjjk.sz.edu.中国大陆/)。
2.在互联网上。家长登录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网站,点击“家长服务频道”栏目中的“小一报名”,输入适龄儿童少年身份证号码,填写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的相关信息,填写申请学龄儿童少年,确认信息正确后直接保存,并填写网上预测名称。
3.向学校提交申请学位的材料。家长应向居住区学校(第一志愿学校)提交学位申请所需材料,符合申请条件的学校经学校审核后予以受理。家长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校不予受理:
(1)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实;
(2)我市非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新生入学对象:
(3)家长提供的证明内容与网上预测名称填写的信息不一致;
(4)学位申请住房材料地址不在第一位志愿学校未按规定填写申请表者。

三、申请学位材料
1.深圳市注册适龄儿童少年
●儿童出生证明;
●户口簿;
●住房证明材料。也就是说,房产证或购房租赁合同等材料在学校的招生范围内。
●2013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

2.非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出生证明、公安部门核发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簿、深圳市居住证;
●本市有效的父母房产证和购房合同,或当地街道办事处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核发的计划生育证明;
●2013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

3.适龄儿童
有权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在申请学位时除提供上述所需资料外,还应提供优惠政策规定的相关材料。
提示:

网上预测名填写的申请表由学校打印,家长提交的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核对,申请表核对,并收到证明材料的A4复印件。祖居、军工生产用房、集资用房、自建用房、集体宿舍等特殊住房的原居住证明材料,由学校接收留存备查,并留存计划生育证明和原《小学登记表》2013届毕业生由学校负责保管。

四、学位申请材料说明
(一)住房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房产证及购房合同:提供我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产权人必须是父母,且产权份额在50%以上;房产证原件已购买,但已存入银行抵押时,需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购房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土地部门备案号)和统一样本的付款发票原件应提供土地部门。
权利人不是父母,而是祖父、祖母、祖父母的,必须与祖父、祖母、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或者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作为特殊住房处理。

2。租赁证明(或合同):龙岗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租赁期限原则上为一年以上,自2013年4月1日起至2013年9月30日止。出租区是一套完整的。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和青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房子的用途是住宅。

3。宗祠、军宅、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统称专用房)信息:
(1)宗祠属于原居民的,由辖区居委会出具相应证明材料;
(2)属于军用房屋类别的,提供军用房产证或者军用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管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3)属于宿舍类的,宿舍应当合法居住并取得房地产证。适龄儿童、青少年的父母应当提供所在单位和居委会出具的房地产证明、住房证明复印件。
(4)属于集资性住房的,应当出具购房收据或者购房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出具的房屋证明材料。
(5)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深圳自行建房的,应当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房屋不属于“违法查处拆迁”对象的证明材料。

(II)就业和社会保障证书
1。就业和社会保障证书是指社会保障证书(深圳市社会保险证书)。
2。提供未在深圳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中至少一人的社会保险证明。
3.如果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其配偶或一方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且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终止社会保险,并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及其参加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

(III)营业执照副本
1。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
2。母公司或者法定监护人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合伙投资人(合伙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但工商营业执照上没有名称的,必须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业务信息单,业务信息单上必须有母公司或法定监护人的姓名。

(4)2013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
和2013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样本)可在我局基础教育处网站“档案下载”栏下载。2013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应完整填写,并征求有关单位意见。

招生办法
是根据学校招生计划的在校生人数、家长意愿的先后顺序和学区分数的先后顺序,直至满分为止。

具体办法:
1、本市户籍学生享受平行志愿待遇,安排第一批录取。即注册学生学区成绩低于第一志愿学校(居住区学校)录取分数线,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居住区学校)录取,成绩达到第二志愿学校的,他们可以被第二志愿学校录取,等等。
2.未在深圳注册的学生将按其意愿顺序录取。计划完成后,学校在记录第一志愿和第三、四志愿(1262名)学历学生时,应记录第二志愿非深户口学生,以此类推。
3.同一志愿或同一批申请者,按分数顺序录取。
4.同一志愿(含同一批次)成绩相同的,按学区户籍-龙岗户籍-深圳市其他区户籍-广汇户籍-国内非深圳非广汇户籍顺序录取;
5.同一志愿(含同一批次)成绩相同、户籍类型相同的,按独生子女优先录取深圳户籍类型,其余在学区内录取,连续居住年限按顺序安排,居住时间长的优先录取;无深圳户籍的按独生子女优先录取,其余按缴纳工伤保险年限或营业执照营业时间优先录取。
6.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合格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可以直接上初中一年级。

六、生源分流办法:
在自愿生源分流的基础上,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家长是否填写并服从安排,进行公共学位生源分流。
未按意愿安排公办学位,由家长填写并服从安排的,由教育部门转入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安排学习,没有公办学位可调安排的,由家长填报的民办学校入学。父母不入学的,由父母选择民办学校。
未按意愿安排公办学位,家长不服从安排的,教育部门不予调整和安排其他公办学位,接受家长填写的民办学校。如果私立学校不被录取,家长会选择私立学校自主学习。

七、区域积分法:
区域积分由基本分和加分两部分组成。满分是100分。
1、基本分:
根据申请学生在学区的生活状况和户籍类型,基本分有七类。每名申请学生可获得与相应条件相对应的一个基本分数。
第一类基础分为100分,前提是龙岗户口、学区购买(父母或监护人拥有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二类基础分为95分,在深圳市其他地区户籍的前提下,学区购买(父母或监护人拥有学区的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三类基础基本分为90分,但学区有户籍、父母或监护人承租住房或有特殊住房(自建住房、集资住房、祖籍住房、宿舍、军工生产住房、祖父母或祖父母具有学区的合法产权的,产权份额大于50%;
第四类依据80分,前提是学区户籍不深,学区有购房(父母或监护人产权相同)
第五类依据75分,但龙岗户口所在地、学区父母或监护人出租或有特殊住房的;
第六类基础分为70分,前提是学生在深圳市其他地区有户口,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内租房或有特殊住房的;
第七类基础分为60分,前提是学生未在深圳市户口,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内租房或有特殊住房的

2、加分:
加分分分为两个标准,即深圳户籍学生加分标准和非深圳户籍学生加分标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深圳市户籍学生:根据申请人家庭在学区的连续居住时间(月),每满一个月加1分(1246分)。计算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为:房地产证申请材料提交之日为房地产证签发之日;租赁证(或合同)申请材料提交之日为租赁证(或合同)签发之日登记备案;特殊住房申请材料提交之日为学生家长迁入学区之日。居住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1日。独生子女得2分。
非深圳户籍学生:按申请人在深圳的父母(或监护人)累计缴纳社会保障工伤保险时间或营业执照载明的营业时间计算加分,在付款或营业年度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月加0.1分。计算方法是:如果父母双方都提供社会保障,他们不会累加双方,而只填一方。截至2013年4月1日,社保工伤保险累计时间或企业营业执照设立时间不足12个月(含12个月)的,不增加;超过12个月的,扣减总月数12个月。独生子女得2分。

3、注:
(1)被列入二类一、基本子范围的学生,在学区安排所有学位时,原则上不得加分;
(2)在深圳是否独生子女,须提供不同证明。非深圳适龄儿童为独生子女的,在计划生育证明上注明为独生子女,同时提供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书。对深圳市适龄儿童、青少年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明和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书。
(3)家长在线填写报名信息后,计算机系统会根据家长填写的信息内容自动给家长打分。只有经资格审查部门批准的分数线才能作为学位排队的依据。
(4)家长对核定分数有异议的,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复核。教育主管部门接到家长书面审查申请后,可会同学校和职能部门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

八、免费学习资格考试信息
申请学位的家长提交的信息和网上填写的信息,由各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审核并通过学区积分后,方可参加学位排队入场券。未通过考试且未通过学区分数线审批的家长,可向学校申请复试。学校根据职能部门批准的不合格原因,决定是否受理复审申请。因下列原因,经确认职能部门不合格的,学校不予受理复审申请:
1.终止居住证职能,或者无人。
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证号不存在、过期、地址错误、产权人不是监护人(或祖宗)。
3.租赁凭证(或合同)的凭证号不存在,或者房屋的承租人、出租人不准确,或者房屋地址不准确,或者房屋用途不是住宅,或者租赁期限不准确,或者房屋面积不是一套完整的。
4.目前社保缴费中断,或者电脑号码不存在。
5.营业执照副本已过期,或者未经年审,或者经营者不一致的。
6.计划生育证已经过期,或者没有计划生育证号,或者发放计划生育证的子女姓名不符,或者父母姓名不符,或者信息不符。

九、学位申请室制度试点学校
今年,我区将继续实行学位申请室制度。试点学校有龙城初级中学、实验学校、新亚学校、布吉中海一翠学校初中部。学位申请室制度的主要内容是规定学区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子女申请学位,就像一套公寓有多个子女申请学位一样,他们必须是同一个家长或监护人。申请入学的子女未从学区学校毕业的,在子女毕业前,不得将住房信息作为其他子女学区学位申请信息。如果在上述四所试点学校,学区内有一个以上的儿童家庭申请学位,学校只能接受一个儿童家庭的学位申请。

如果您想查看学位室是否在使用,请在报名期间携带相关住房材料到申请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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