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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平湖外国语学校小学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22 00:35:43 浏览次数: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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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市财政、物价、教育等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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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平湖外国语学校小学部简介:

深圳市平湖外国语学校成立于2003年8月,是龙岗区教育局直属的一所集小学、初中、高中于一体的公立学校。2008年被广东省人民政府评为“广东省一级学校”;。

学校位于中国南方城市深圳平湖,占地面积1253.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55.8万平方米。校园雄伟而不内敛,现代而不古朴,开放而深邃。是理想的校园,是师生的乐园。浓厚的文化氛围陶冶了师生情操。

目前,学校拥有符合省级标准的教学、行政办公用房、理化实验室、计算机房、体育馆和演播室。学校有四层公寓楼,可容纳1000名学生;有学生食堂和教师食堂,可容纳2000人。每个教室和功能室均设有计算机和视频显示平台组成的信息化教学平台。学校拥有现代化的校园网络系统,不仅为师生共享提供了丰富的教育教学资源,而且实现了教育教学和管理的现代化。

从当年的艰难起步到今天的发展和壮大,我们始终坚持“为学生奠定基础,为国家的未来负责”的办学理念,坚持“以英语为主导,以五为教育一体化”的办学理念。“个性张扬、全面发展”学校各项工作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德才兼备、育人务实、德育高效;教学工作严谨扎实、育人有品位;激励着办学特色日益鲜明的人。

六年的课程,充满了全校教职工创业的艰辛;六年的奋斗,凝聚了全校教职工发展的心血;六年的发展,收获了全校教职工艰苦奋斗的成果。

学校被评为龙岗区一级学校两年,深圳市三年,广东省五年。这种跨越式发展在深圳教育界尚属罕见。

学校还荣获“深圳市教育系统先进单位”、“高中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民办教育百强学校”等荣誉称号。

现在,学校已成为深圳市“求生、放心、教师放心、领导满意、社会信任”的优质学校。深圳平湖外国语学校已于2012年9月转为公立学校。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外国语学校小学部的注册情况如何?
2014年深圳市初中择校参考必备材料:2014年深圳市龙岗区平湖外国语学校小学部招生信息
2014年平湖外国语学校招生简况

招生范围:李昌社区、山下社区。

龙岗区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一、入学对象

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必须年满6周岁(200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深深圳户籍儿童;

2.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人口管理若干意见和五项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以下简称“1+5”文件)要求的非深圳户籍人口子女能够提供相关真实、准确的信息资料;

3.享受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二、学位申请方法

1.按位置申请学位。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按学区招生,学生按学区申请公共学位。有六个申请学位的人。一是公办学校,必须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提供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一是民办学校,必须在龙岗区范围内提供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家长愿意自愿选择区内的市民学校。家长应该至少有两所或更多的私立学校。各学校的招生地点和咨询电话可在本指南或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网站(http://lgjjk.sz.edu.中国大陆/)。

2.互联网上的预测名称。家长登录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网站,点击“家长服务频道”栏目中的“小一报名”,输入适龄儿童身份证号,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并选择进入学校,确认后直接保存信息,并填写在线预测名称。

3.向学校提交申请学位的材料。家长应向第一志愿学校提交申请学位所需的材料。经学校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校应当受理。家长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1)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实;

(2)不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新生入学对象:

(3)家长提供的证明内容与网上预测名称填写的信息不一致;

(4)学位申请住房材料地址不属于第一志愿学校招生区域内的行政区域(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区域为龙岗区);

(5)申请人未按规定填写。

三、学位申请材料

1.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儿童出生证明;

●户口簿;

●住房证明材料。也就是说,房产证或购房租赁合同等材料在学校的招生范围内。

2.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公安部门核发的出生证明、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簿、深圳市居住证;

●本市有效的父母房产证和购房合同,或当地街道办事处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本市工商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计生父母所在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证明;原户籍所在乡(镇)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

学校联系函。

3.对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适龄儿童,除提供上述信息外,还应在申请学位时提供优惠政策规定的相关材料。

注:

家长提交的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核对,申请表核对,并领取A4复印件。祖居、军工生产用房、集资用房、自建用房、集体宿舍专用房的原居住证明材料,由学校审核留存备查,计划生育证明和学校联系函原件由学校留存备查。

四、学位申请材料说明

(一)住房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房产证和购房合同:提供市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以及房产产权人必须是父亲、母亲或父母,产权份额50%以上;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抵押在银行的,需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已购房但未办理房产证的,应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含国土部门备案号)和付款发票原件(含国土部门统一样本)。

权利人不是父母,而是祖父、祖母、祖父母的,必须与祖父、祖母、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或者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作为特殊住房处理。

2.租赁证明(或合同):龙岗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租赁期原则上为一年以上,租期为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出租区是一套完整的。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这房子是住宅用的。

3.宗室、军工生产用房、集资用房、自建房屋、集体宿舍(统称特殊房屋)信息:

(1)宗室属于原居民的,辖区居委会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2)属于军事产权房类别的,提供军事产权证或者军事产权房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3)属于集体宿舍类,集体宿舍属于合法住房并取得房地产证。适龄儿童、青少年的父母应当提供所在区工作单位、居委会出具的房地产证明和房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属于集资房屋的,应当出具购房凭证或者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出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5)适龄儿童父母在深圳自行建房的,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房屋不属于“违法拆迁”对象的证明材料。

(II)就业和社会保障证书

1.就业和社会保障证书是指参加社会保障的证书(深圳社会保险证书);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提供的《社会保障参保证明》

2.;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终止社会保险,还应当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出具的有关证明。

(III)营业执照副本

1.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

2.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为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合伙投资人(合伙人)的,独资、个体工商户等,但营业执照上没有姓名的,必须提供营业部出具的营业信息单,营业信息单上必须有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的姓名。

(四)学校联系函

学校联系函(样本)可在我局基础教育处网站“文件下载”栏目下载。

五、录取办法

是根据学校招生计划的在校生人数、家长意愿顺序和学区分数顺序,直至录取结束。

具体办法:

1.本市户籍学生享受平行志愿待遇。也就是说,注册学生学区成绩低于第一志愿学校(居住区学校)录取分数线,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居住区学校)录取的,成绩达到第二志愿学校的学生,可由第二志愿学校录取,依此类推;

2.户籍不深的学生,可按志愿顺序录取。当本校记录第一志愿非注册学生和所有申请本校学位的学生时,记录第二志愿非注册学生,依此类推;

3.按分数录取同一志愿或同一批学生;

4.同一志愿(含同一批次)成绩相同的,按学区户籍---龙岗户籍---其他区户籍---广汇户籍---境内非深圳非广汇户籍的顺序录取;

5.同一志愿(含同一批)同一分数、同一户籍类型的,独生子女优先选择深圳户籍类型,其余按学区连续居住年限排序,时间长的优先;非深圳户籍的按独生子女优先,其余按有偿工伤保险或营业执照营业时间长短,长期的优先。

六、学生分配办法

不能被第一志愿接受。如果第一志愿不能按志愿分布安排学位,教育主管部门将根据家长是否填写并服从安排,统筹安排学生的公共学位来源。如果没有公办学位的总体规划,家长会独立联系私立学校学习。

七、区域积分法

学位排队系统已在我区实施。学区积分由基本分和加分两部分组成。满分是110分。

1.基本分:

根据申请学生在学区的居住条件和户籍类型,设置7类基本分。每名申请学生可获得与相应条件相对应的一个基本分数。

第一类依据分为100分,前提是龙岗户籍和学区购买(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拥有学区的合法产权,产权份额大于50%);

第二类依据分为95分,在深圳市其他区户籍,学区购房的前提下(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拥有学区的合法产权,产权份额在50%以上);

第三类基础分90分,但学区有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出租房屋或有特殊房屋(自建房屋、集资房屋、祖籍房屋、集体宿舍、军队房屋、祖父母或祖父母拥有学区的合法产权,产权份额为50%以上;

第四类依据分为80分,前提是未在深圳注册,学区购买房屋(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拥有学区的法定产权,产权份额在50%以上);

第五类依据分为75点,如在龙港注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或有特殊房屋;

第六类基金会分为70分,只要深圳其他地区的户籍登记,学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的;

第七类基础分为60分,前提是学生未在深圳登记,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的

2.加分:

加分为两个标准,即深圳户籍学生加分标准和非深圳户籍学生加分标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深圳市户籍学生:根据申请人家庭在学区的连续居住时间(月),每满一个月加1分(1246分)。计算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为:房地产证申请材料提交之日为房地产证签发之日;租赁证(或合同)申请材料提交之日为租赁证(或合同)签发之日登记备案;特殊住房申请材料提交之日为学生家长户口迁入学区之日。居住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4月1日。独生子女得2分。

非深圳户籍学生:按申请学生在深圳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累计缴纳社会保障工伤保险时间或营业执照载明的营业时间计算加分。在一年付款或业务的基础上,每月加1分0.。计算方法: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提供社会保障的,不累加双方,只填一方。社保工伤保险累计时间不足12个月(含12个月)的,自企业营业执照设立之日起至2014年4月1日止不增加。超过12个月的,扣减12个月。独生子女得2分。

3.注:

(1)无论是深圳家庭独生子女还是非深圳家庭独生子女,提供不同证明。非深圳适龄儿童为独生子女的,在计划生育证明上注明为独生子女,同时提供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书。对深圳适龄儿童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明和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书。

(2)家长在线填写报名信息后,计算机系统会根据家长填写的信息内容自动给出填报分数。只有经资格审查部门批准的分数线才能作为学位排队的依据。

(3)家长对核定分数有异议的,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复核。教育主管部门接到家长书面审查申请后,可会同学校和职能部门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

八、申请学位的家长提交的免费学习资格考试

信息和网上填写的信息,由各职能部门审核。只有通过考试并获得学区分数线批准后,他们才能加入学位排队等候入学。未通过考试且未通过学区分数线审批的家长,可向学校申请复试。学校根据职能部门批准的不合格原因,决定是否受理复审申请。如因下列原因被确认为职能部门不合格,学校将不予受理其复审申请:

1.终止居住证职能,或无人发现。

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证件号码不存在、过期、地址错误、业主不是监护人(或祖宗)。

3.租赁凭证(或合同)的凭证号不存在,或者房屋的承租人、出租人不准确,或者房屋的地址不准确,或者房屋用途不是住宅,或者租赁期限不准确,或者房屋面积不是一套完整的。

4.社保缴费目前已中断,或电脑号码不存在。

5.营业执照副本已过期,或者未经年审,或者经营者不一致的。

6.计划生育证已经过期,或者没有该证号,或者出具该证的子女姓名不符,或者父母姓名不符,或者信息不符。

九、实施学位申请室制度试点学校

今年将继续在我区实施学位申请室制度。目前,试点小学有龙城小学、青林小学、实验学校、新亚学校、龙岗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半田花城小学和布吉科苑小学部。学位申请室制度的主要内容是规定学区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子女申请学位,就像一套公寓有多个子女申请学位一样,他们必须是同一个父母。申请入学的子女未从学区学校毕业的,在子女毕业前,不得将住房信息作为其他子女学区学位申请信息。如果在上述7所试点学校中,一个学区有多个子女家庭申请学位,学校只能接受一个子女家庭的学位申请。

如果您想查看学位室是否在使用,请在报名期间携带相关住房材料到申请学校。

十、温馨提示

1.请仔细阅读本指南,提前准备好所有学位申请材料。要申请学位,您必须在指定时间内进行在线预测。预测过后,你必须向该地区的学校提交申请学位的材料。教育行政部门不保证对符合条件的本地户籍学生就近安排学位,对户籍不深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向学校提交申请材料的,不安排学位。

2.如在规定时间内在线预测姓名并向本校提交申请材料,学位申请的受理和录取将不受影响。

3.家长填写的证明内容不真实、不准确,将造成审核不合格、无分、无法安排学位等严重后果。请按要求如实、认真填写网上预测信息。

4.请家长注意申请学校和本学区点的学位紧张情况,合理填写申请表。部分学校招生区域属于两所以上学校的联合招生区域。这类地区允许家长自由选择其中一所学校作为第一志愿。比如,如果选择学位紧俏、学区录取分数线高的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可能会因为积攒分数低而不被录取。详情请参阅申请学位的学校。

5.在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中,民办学校招生,家长按时到民办学校登记的,经确认就读的,可直接享受政府规定的学位补助,民办学校不收学杂费(补助的标准低于学校的收费标准,差额可以收取)。

6.申请人逾期未到招生学校登记并办理相关招生手续的,学校将不予保留其申请的学位。

7.网上预测者填写的龙岗区2014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由学校打印。请家长记住网上预报名保存后的学位申请流水号,以便学位申请时核对。

  8.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根据《关于开展我市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深残联[2007]2号,见基础教育科网站“政策法规”栏目)要求,经评估后,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我市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凭户口本、出生证、医院证明、《残疾人证》和《接种免疫证》到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地址: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电话:办公室-89468807、招生办-89468816)报名。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地点,请咨询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或者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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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深圳市龙岗区平湖外国语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

  力昌社区、山厦社区

  2013深圳市龙岗区平湖外国语学校小学部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必须年满六周岁(200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以下简称“1+5”文件)的规定,且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口子女;

  3.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二、学位申请方法

1.按位置申请学位。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按学区招生,学生按学区申请学位。为了申请学位,必须填写四名志愿者。第一志愿必须填写在居民区的公立学校。第三、四志愿(1262人)由全区公办或民办学校由家长自由选择。必须至少填写一所私立学校。各学校的招生地点和查询电话可在本指南或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网站(http://lgjjk.sz.edu.中国大陆/)。

2.互联网上的预测名称。家长登录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网站,点击“家长服务频道”栏目中的“小一报名”,输入适龄儿童身份证号,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并选择进入学校,确认后直接保存信息,并填写在线预测名称。

3.向学校提交申请学位的材料。家长应向居住区学校(第一志愿学校)提交学位申请所需材料,符合申请条件的学校经学校审核后予以受理。家长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不予受理:

(1)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实;

(2)我市非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新生入学对象:

(3)家长提供的证明内容与网上预测名称填写的信息不一致;

(4)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地址不一致第一志愿学校的招生地点;

(5)申请人未按规定填写。

  三、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儿童出生证;

  ●户口本;

  ●住房证明材料。即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租房合同等材料。

  2.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

  ●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

  3.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网上预报名填报的申请表由学校打印,家长提交的证件材料由学校查验原件,核对申请表,收证件材料A4复印件,属于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和集体宿舍特殊住房的居住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收验并留存备查,《计划生育证明》和《就学联系函》原件由学校留存。

四、学位申请材料说明

(一)住房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房产证和购房合同:提供市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以及房产产权人必须是父亲、母亲或父母,产权份额50%以上;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抵押在银行的,需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已购房但未办理房产证的,应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含国土部门备案号)和付款发票原件(含国土部门统一样本)。

权利人不是父母,而是祖父、祖母、祖父母的,必须与祖父、祖母、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或者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并按照《特殊住房待遇

2.》租赁证明(或合同):由龙岗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租赁期原则上为一年以上,租期为2013年4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出租区是一套完整的。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这房子是住宅用的。

3.宗室、军工生产用房、集资用房、自建房屋、集体宿舍(统称特殊房屋)信息:

(1)宗室属于原居民的,辖区居委会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2)属于军事产权房类别的,提供军事产权证或者军事产权房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3)属于集体宿舍类,集体宿舍属于合法住房并取得房地产证。适龄儿童、青少年的父母应当提供所在单位和居委会出具的房地产证明、住房证明复印件。

(4)属于集资性住房的,应当出具购房收据或者购房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出具的房屋证明材料。

(5)学龄儿童父母在深圳自行建房的,应当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房屋不属于“违法拆迁”对象的证明材料。

(II)就业和社会保障证书

1.就业和社会保障证书是指社会保障证书(深圳社会保险证书)。

2.非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应当提供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中至少一人的社会保险证明。

3.学龄儿童的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或者其中一人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终止社会保险的,还应当提供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出具的有关证明。

(III)营业执照副本

1.营业执照上的法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2.母公司或法定监护人是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合伙投资人(合伙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但营业执照上没有姓名的,必须提供营业部出具的营业信息表,并且业务信息表必须有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的姓名。

(四)学校联系函

学校联系函(样本)可在我局基础教育处网站“文件下载”栏目下载。

五、录取办法

是根据学校招生计划的在校生人数、家长意愿顺序和学区分数顺序,直至录取结束。

具体办法:

1.本市户籍学生享受平行志愿待遇,安排第一批录取。即注册学生学区成绩低于第一志愿学校(居住区学校)录取分数线,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居住区学校)录取,成绩达到第二志愿学校的,他们可以被第二志愿学校录取,等等。

2.非注册学生按志愿顺序录取。计划完成后,学校在记录第一志愿和第三、四志愿(1262名)学历学生时,应记录第二志愿非深户口学生,以此类推。

3.同一志愿或同一批申请者,按分数顺序录取。

4.同一志愿(含同一批次)成绩相同的,按学区户籍---龙岗户籍---其他区户籍---广汇户籍---境内非深圳非广汇户籍的顺序录取;

5.同一志愿(含同一批)同一分数、同一户籍类型的,独生子女优先选择深圳户籍类型,其余按学区连续居住年限排序,时间长的优先;非深圳户籍的按独生子女优先,其余按有偿工伤保险或营业执照营业时间长短,长期的优先。

六、生源分流办法:

在自愿生源分流的基础上,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家长是否填写并服从安排,进行公学位生源分流。

未按意愿安排公办学位,家长服从安排的,由教育部门转给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安排学习。如无公办学位调整安排,则接受有家长意愿的私立学校。如果没有,父母应选择私立学校学习。

公办学位不按意愿安排,家长不服从安排的,教育部门不予调整和安排其他公办学位,家长填写意愿的民办学校予以录取。如果私立学校不被录取,家长会选择私立学校自主学习。

七、区域积分法

学位排队系统已在我区实施。学区积分由基本分和加分两部分组成。满分是100分。

1.基本分:

根据申请学生在学区的居住条件和户籍类型,设置7类基本分。每名申请学生可获得与相应条件相对应的一个基本分数。

第一类依据分为100分,前提是龙岗户籍、学区购买(父母或监护人拥有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二类依据分为95分,在深圳市其他地区户籍登记,学区购房的前提下(父母或监护人拥有学区合法产权,产权份额大于50%);

第三类基础分为90分,但学区有户籍,父母或监护人承租住房或有特殊住房(自建住房、集资住房、祖籍住房、集体宿舍、军营住房、祖父母或祖父母有学区的合法产权的,且产权份额在50%以上;

第四类基础分为80分,前提是不在深圳注册,学区购房(父母或监护人拥有学区的合法产权,产权份额在50%以上);

第五类基准分为75分,在龙岗登记的,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内租房或有特殊住房的;

第六类基准分为70分,在深圳其他地区的户口,学区父母或监护人租用或有特殊住房的;

第七类基础分为60分,前提是学生不在深圳登记,其父母或监护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2.加分:

加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为两个标准,即深圳户籍学生加分标准和非深圳户籍学生加分标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深圳市户籍学生:根据申请人家庭在学区的连续居住时间(月),每满一个月加1分(1246分)。计算居住时间的起始日为:房地产证申请材料提交时房地产证签发日;租赁证(或合同)申请材料提交时租赁证(或合同)登记备案日;学生家长户口迁入学区的日期,即提交特价房申请材料的日期。居住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1日。独生子女得2分。

非深圳户籍学生:根据申请学生在深圳的父母(或监护人)累计缴纳的工伤社会保险费或营业执照上注明的营业时间,每增加一个月加1分0.。计算方法是:如果父母双方都提供社会保障,他们不会累加双方,而只填一方。截至2013年4月1日,社保工伤保险累计时间或企业营业执照设立时间不足12个月(含12个月)的,不增加;超过12个月的,扣减总月数12个月。独生子女得2分。

3.注:

(1)被列入二类一、基本分数范围的学生,在学区安排所有学位时,原则上不得加分;

(2)无论是深圳独生子女还是非深圳家庭,均应提供不同证明。非深圳适龄儿童为独生子女的,在计划生育证明上注明为独生子女,同时提供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书。对深圳适龄儿童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明和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书。

(3)家长在线填写报名信息后,电脑系统会根据信息自动给家长打分。只有经资格审查部门批准的分数线才能作为学位排队的依据。

(4)家长对核定分数有异议的,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复核。教育主管部门接到家长书面审查申请后,可会同学校和职能部门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

八、申请学位的家长提交的免费学习资格考试

信息和网上填写的信息,由各职能部门审核。只有通过考试并获得学区分数线批准后,他们才能加入学位排队等候入学。未通过考试且未通过学区分数线审批的家长,可向学校申请复试。学校根据职能部门批准的不合格原因,决定是否受理复审申请。如因下列原因被确认为职能部门不合格,学校将不予受理其复审申请:

1.终止居住证职能,或无人发现。

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证件号码不存在、过期、地址错误、业主不是监护人(或祖宗)。

3.租赁凭证(或合同)的凭证号不存在,或者房屋的承租人、出租人不准确,或者房屋的地址不准确,或者房屋用途不是住宅,或者租赁期限不准确,或者房屋面积不是一套完整的。

4.社保缴费目前已中断,或电脑号码不存在。

5.营业执照副本已过期,或者未经年审,或者经营者不一致的。

6.计划生育证已经过期,或者没有该证号,或者出具该证的子女姓名不符,或者父母姓名不符,或者信息不符。

九、实施学位申请室制度试点学校

今年将继续在我区实施学位申请室制度。目前,试点小学有龙城小学、青林小学、实验学校、新亚学校、龙岗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半田花城小学和布吉科苑小学部。学位申请室制度的主要内容是规定学区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子女申请学位,就像一套公寓有多个子女申请学位一样,他们必须是同一个家长或监护人。申请入学的子女未从学区学校毕业的,在子女毕业前,不得将住房信息作为其他子女学区学位申请信息。如果在上述7所试点学校中,一个学区有多个子女家庭申请学位,学校只能接受一个子女家庭的学位申请。

如果您想查看学位室是否在使用,请在报名期间携带相关住房材料到申请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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