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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新丰县遥田中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21 00:27:06 浏览次数: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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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新丰县遥田中学简介:

[创建过程]耀天中学成立于1958年秋,校址位于耀天的yamawoba。当时招收了一个初中一年级班,有50名学生,4名教师和工人,何校长自学。
1961年春并入沙田中学。

1964年至1969年,成立“姚田农业中学”;。

1968年秋,这所中学重新开学。学校位于药田街。它的名字叫“药田农业中学”。初中一年级2个班,100人,高中一年级2个班,96人。当时有14名教职员工和校长钟春梅。

1970年至1980年,姚田农业中学更名为“姚田中学”,是一所两年制的高中部。校长:郑俊卿、陈英华等

1980年秋,该中学与沙田中学合并,耀田中学成为区初中。当时有三级六班,有学生200人,校长李冠希、罗民主等。随后,学生人数不断增加,班级逐年扩大,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已发展成为新丰教育的“西部明珠”;。

[基本情况]有27个班,1622名学生和98名工作人员。学校设有党支部、团委、工会、学生会等组织。学校的办学业绩在全县及周边地区享有盛誉,被誉为新丰教育的“西部明珠”。2001年被评为县级学校,2004年被评为市级学校。

[设施建设]学校依托“九年计划”;东风公司在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多渠道筹集资金1358万元,投入校园改造,新建8栋,占地面积12197平方厘米,校园占地约40亩,教学设施日趋完善,设有语言实验室、生化实验室、物理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文献印刷室、计算机教室,多个媒体教室有200米圆形跑道、5个篮球场,而昔日的“丑小鸭”如今已成为“白天鹅”,并于1996年通过省级验收。

[教职工]95名教职工中,高中教师4名,一级教师34名,其中本科26名,大专64名,党员26名,团员13名。

[办学特色]团结奋进,求实创新,依法治校,依法治校,以德育育人,制度管理育人,狠抓“四风”建设,努力建成“环境一流、设备一流、管理一流、校风一流、质量一流”的现代化中学。

近年来,学校实行“一室三级三组七段”的管理模式。建立了横向到横向、纵向到点的管理网络。依法治校、依法教学、德育、制度管理,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教学顺序好,成绩在县内外都很有名。

[学校成绩]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多年来取得了良好效果。每年,省、市、县三级高中都招收学生,一批学生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多年来,学校运动会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未来展望]“进军未来”是姚田中学校歌的主题。在新的征程中,学校将在高等教育部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和群众的支持下,锐意进取,做出新的贡献,积极创造条件,力争早日成为省级学校。




韶关市新丰县遥田中学的注册情况如何?
韶关市初中初一择校参考资料,2013年广东省: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遥田中学招生信息

201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工作目标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建设幸福美丽的韶关。要坚持义务教育公平原则,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异地就近免试招生制度,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招生对象

当地户籍16周岁以下(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初中一年级(七年级)

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原则

(一)分段招生,学生就近相对免试。

实行公办小学、初中招生政策,学生就近相对免试。就近入学是指相对就近入学。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建立义务教育条件和标准、实施步骤和规划统计指标的意见》,学生住所与学校的距离原则上应在3公里以内。

切割方案应相对稳定。小学、初中计划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其中镇江、吴江两区初中计划须经我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初中一号计划,韶钢市实验学校和韶钢市四小学委托曲江区教育局按照“准免试”的原则制定,报局批准后实施;厂矿学校的招生,由教育部门(处)安排。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与中小学和社会的沟通,及时向社会发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有关信息。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应当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行免试招生,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资格考试,并不得拒绝接收能够适应一般学校学习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3)小学到初中可以保留一定比例的身体艺术特长生。

经批准的省、市传统体育项目学校和具有体育艺术特色的学校,按规定招收体育艺术类人才的比例不得超过10%(个别集体项目学校的招生比例可以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10%15%以上经市教育局批准),特殊人才招生范围为县(市、区),原则上未经审批的学校不得招收特殊学生。为进一步完善特长生的认定标准和录取程序,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时,只能进行体育艺术特长生技能测试,不能以其他内容和书面形式进行选拔性测试。对取得体育艺术特长生升学资格的学生,在原小学进行宣传,进一步规范特长生的招生管理。

四、划区认定依据

按照学生及其父母的实际家庭住址安排入学,与户口一致,所属单位和住所不能作为入学依据。具体要求是:

(一)学生的户籍原则上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上,户籍应当与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和实际常住户口一致。学生账户与家长或监护人账户不一致的,以家长或监护人账户为提取依据。

(2)户口是祖父母、祖母或监护人。监护人在影片中有合法的固定住所。符合下列义务教育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可以依法持有关证件报名参加:1.父母双方为现役军人(含武警);2.父母双方为政府派出的专家、技术人员;3.父母双方均未在市区登记;4.孤儿。

(3)政府安排市政工程搬迁,虽已搬迁,但因客观原因户籍未迁移的,以新住宅为准;原住宅已拆迁,新住宅尚未交付的,以新安置的房屋为准。

(4)特殊户籍的,由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由县教育部门审核,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入学。

五、流动人口子女入学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中小学要高度重视流动人口子女(含外来务工人员,下同)入学工作,积极协调公安、工商等部门,按照“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因地制宜”的原则,做好调查摸底工作,解决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

(一)流动人口子女。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进入本省,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地级以上城市的人。”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应酬:一是监护人要有流动工作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二是有当地固定住所有效证明;三是,有公安部门核发的连续有效期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四是有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核发的学校联系函。

(2)跨县流动人口的子女。全市跨县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是监护人应当具有当地工作单位证明或者工商营业执照;二是监护人应当具有当地固定住所的有效证明;三是,有本市户口;四是有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校联系函。

以上两类人员的相关证明应在2013年6月10日前完成。凭以上证明到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入学手续。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立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或收取借读费。

六、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在办学许可范围内,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主确定招生范围、标准和方式。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可以自愿选择就读私立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和服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结合学校实际,审核招生方式、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应当严格按照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自主招生。

民办学校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和招生简章,应当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方可对外公布实施。民办学校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要求学校及时纠正。

七、特殊教育学校招生

特殊教育学校(含普通班)招生与普通中小学招生同步进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的调查和特殊教育学校的招生工作,确保残疾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对确实不适合普通班就读但当地没有特殊教育学校的,要引导和动员这些残疾儿童到邻近的特殊教育学校学习。

八、注册入学时间

(一)小学、初中注册入学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有关厂矿、教培所(处)安排。小学六年级学生进入初中,报考小学。初中的招生安排在小学六年级以后。各学校不得在小学六年级前承诺和确认新生入学,以保证小学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2013年6月30日是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受理“就近免试”学生申请的截止日期。异地户籍学生需要回我市读初中的,应在6月30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登记并填写本表,统筹安排。逾期办理的,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安排。

(三)各类学校应当在2013年8月10日前,向已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发出入学通知书。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结束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结果。各初中要组织学生向所在县教育主管部门报考户口。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原县教育部门调整。

九、规范办学行为

(一)加强学籍管理。

全市所有学校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发的《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身份管理暂行办法》(粤教计〔2007〕66号),统一使用全市学生身份证和学生身份档案。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培训学校有关校长和学籍管理人员,每所学校设专人负责学籍档案的建设和管理。

小学至初中学生需填写六年级学生登记卡(见附件1)。登记卡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学校组织专人填写登记卡,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逐级签字盖章。登记卡上应粘贴六年级学生最近一寸免冠照片。登记证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入学前保管。入学后,经各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按分区计划分配给各初中。招生学校将其作为学籍管理资料归档。严禁个人私藏、复制、伪造。招生学校应当将招生名册(一式两份)和电子文件报送学生登记机关审查。镇江区、吴江区同时将电子文件报我局基础教育处备案。

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及时填写辖区内韶关市初中小学招生登记表,并以电子表格形式(格式见附件2)提交,并于4月30日前将电子表格报送我局基础教育处。登记号码和姓名应与小学六年级学生登记卡一致。

(2)义务教育阶段,公立中小学不得招收择校生。

公立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擅自接收非电影专业学生。市、区学校政策性跨区招生,由我局基础教育处协调。特殊情况需要借阅的学生,应办理借阅手续,经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入学。学校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录取通知书一经发出,将是该校学生。未经允许,每所学校不得两次招生。在公共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就近入学不考试”制度,不得通过考试选拔优秀学生,不得发布招生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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