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申请广州市东山中山三路小学。广州市东山中山三路小学风景优美,师资力量雄厚,地理位置优越,为广大学生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学习场所。请记住注册电话:020-83841330,注册地址:广州市东山区中山三路58号。有关更多信息,请访问官方网站:。
广州市东山中山三路小学怎么样?
中山三路小学是广州市重点小学,教育水平较高。它分为两个分校。主学校在中山三路,分校在荣华南街(原荣华南街小学合并)。
广州市东山中山三路小学要多少钱?
收费标准:290名普通学生和790名借阅图书的学生的图书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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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东山中山三路小学简介:
广州中山三路小学成立于1949年,位于广州市中心繁华地段,地理位置独特。校园环境整洁优美,配套设施齐全。学校占地面积3027平方米,建筑面积4758.95平方米。共有28个班,1152名学生。有61名教员。学校走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之路。坚持“面向全局、全面发展”的办学宗旨,倡导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精心打造“新教育理念、鲜明办学特色、师资力量雄厚、教育质量高、国际化趋势强”的教育品牌。经过多年的实践,学校逐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办学模式,努力探索适应未来社会需要的人才培养模式。儿童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读报、环保教育、国际象棋、少儿武术、醒狮队等,犹如闪烁的星星,在中山市第三小学的教育天空中熠熠生辉。学校通过丰富活动载体,强化特色办学意识,走可持续发展教育之路。校训:爱校、守纪、勤奋、创新校风:团结、诚信、进取、创新教学精神:敬业、务实、爱学生、博学学习精神:合作、健美、多思、善于学习
广州市东山中山三路小学招生? 2013年广州市初中选拔参考资料:广州市中山三路小学招生信息
。 注册范围:
。 [大唐街]
。 中山三路(双)巨星里东星里东星里新巷大东新巷朱仁里吉厚新街
。 昌平后大街东高大道横路1、2、3号凌源西1、5、10、12、14、16号。 东风东574、576、578、580号东平大道1、2、3、4、5车道。 东新巷高远增元东高大道11、13、15、17、19号。 复兴街、资兴街、利兴街、仁兴街1号、2号。 宜兴园北横街北横街新车道
。 越秀北约新巷1-84号豆腐巷社前巷2-14号。 越秀中路20-188号,越秀中越(双)、越秀上街、越秀下街南越2-46号。 [大东街]
。 1-99号,荣华南1-49号,腾茂北1-39号,腾茂南1-39号,腾茂里
。 东关训40-48(双号)
。 中山三路九如巷阳升巷1-21号(文件号)
。 吉什里夫市东昌街
。 东盘龙里东园里有18座奎书寺。富梅里的左车道、右车道和后车道
。 东昌南6-38号48号(公路局宿舍)东昌南1-14号
。 与长溪17号、21号相比,东关勋2-15号、16-38号(双)东关勋41-49号(单号)
。 胶昌东19-99号(迎泽园)
。 对口中学:铁一中学、十六中、七中、十三中、十中、四十中。 招生方式:地区招生和择校
。 招生计划:计划招生班级:4个班级
。 2013年广州中山三路小学招生简况
。 1、 注册时间
。 2013年5月11日、12日和13日。 8: 上午30-11:30;下午2:30-4:00。
。
2、 招生目标和条件
。 (1) 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出生,未入学,在本区有常住户口,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儿童。 可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监护人)户口簿,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相同的房产证或购房协议;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学龄儿童监护人无房地产,需要出租房屋的,应当提供经街道出租房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或者符合有关规定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屋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的唯一住所,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住。
。 因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所在注册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延期期满后立即开始招生。 因主观原因分居的,父母应在登记前将户籍迁至子女监护人(父亲或母亲)不动产所在地,使户籍一致,并到不动产所在学校登记。
。 (2) 在本区有常住户口,实际居住在户口所在地,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轻度智力障碍儿童。聋哑儿童应向广州市聋哑学校提出申请。 (3) 学龄儿童及其父母在本市没有户口,但符合广州市教育局有关规定(详见附件)。该地区有法定监护人和监护条件,流动人口子女200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但未入学的。 3、 在本区注册的适龄儿童的注册方式为
。 符合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带孩子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1) 与父母同住的学龄儿童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 一。以子女父亲或母亲为所有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最近购买但尚未申请的,需提供购买的综合税务发票及购买合同);
。 2。与房产证地址相同的户口簿(户口簿第一页、学龄儿童及其父母一页)原件及复印件;
。 三。儿童计划免疫证书。
。 (2) 对于与祖父母住在该地区的学龄儿童,他们需要提供:
。 一。居住证;
。 2。与房产证地址相同的户口簿(户口簿第一页、学龄儿童及其父母一页)原件及复印件;
。 三。儿童计划免疫证书。
。 (3) 租赁家庭中适龄儿童应配备:
。 一。由街道出租房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或按有关规定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2。本区父母、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需提供户口地址页);
。 三。儿童计划免疫证书。
。 (4) 对实际居住在该地区的搬迁户子女,给予:
。 一。拆迁协议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真实住所的有效证明;
。 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页);
。 三。儿童计划免疫证书。 在上述情况下,除本区适龄儿童住所为父母的完整房产外,提供子女及其父母在本市唯一住所的有效证明(住房安排证明可由子女父母双方单位出具等,无工作单位的可出具失业证明)。
。 4、 非广州户籍学龄儿童登记办法。 非广州市户籍、实际居住在我区辖区内的适龄儿童,符合政策性照顾和贷款阅读条件。 提供:
。 一。按分类表中相应类别提供相关证明;
。 2。监护人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 三。监护人在有效期内的居留证或暂住证;
。 四。监护人的计划生育证明;
。 5、 儿童计划免疫证书。
。 5、 录取方式及报名时间
。 (1) 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分配学位。学位分配通知由注册学校或指定学校的家长于6月9日收到。
。 (2) 新生报名时间为6月16日和17日。届时,家长们将到招生学校登记领取学位分配通知书。 (3) 对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符合我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补办登记时间安排在8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家长将适龄儿童及所需证明材料带到区教育局统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