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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二十五中学怎么样-收费标准怎么样?
广州市第二十五中学怎么样-收费标准怎么收费?
书杂费普通生440 借读生 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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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二十五中学怎么样-收费标准介绍:
广州市第二十五中学位于广州市文德路19号,前身为"广东大埔同乡会",始建于1925年。抗日战争时期曾为"广东省女子师范学校",抗战胜利后为"华南中学"。新中国成立后,曾先后为"万川中学"、"广州市第十三中学分教处";1955年,正式编定为"广州市第二十五中学"。1985年,该校高中部与广州市纺织工业局联合办学,成立了"广州市纺织职业高中";1991年,职中更名为"广州市第二服装职业高级中学"。该校现有教职员工95人,学生900人,建校历史已达77年 。 大半个世纪以来,该校培育了成千上万品学兼优的人才,他们从学校走向社会,为人类的文明和社会的进步作出了贡献,为祖国的繁荣昌盛创下了业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我国改革开放,经济腾飞使教育事业如沐春风,日新月异。特别是近几年来,在区教育局关怀指导下,该校教改迈出了新路子,校园环境大为改观,教学设施更新换代,教学质量显著提高。现在,该校拥有先进的多媒体电脑室两间,多媒体电教室两间,多媒体理、化、生实验室各一间,并建起了校园网和校园电视网,增添了实物展示仪等一大批电教设备,为教师开展多媒体教学,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提供了极有利的条件。 电话: 83376707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文德路19号 网址: http://www.25zhong.com
广州市第二十五中学怎么样-收费标准招生情况?
2013广州小升初择校参考必备资料:广州市第二十五中学招生信息
2013年越秀区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二〇一三年广州市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教基教〔2013〕45号)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2013年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具有广州市常住户籍(含12区、县级市)且具有我区正式学籍的公办小学毕业生(含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均采取电脑派位的办法入学。
(二)凡户籍不在我区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按规定回其户籍所在地升学。具有越秀区公办小学学籍的农村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到我区公办初中就读。小学三年级(含三年级)以前在我区公办小学就读且具有学籍的非农村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到我区公办初中就读。
(三)三侨生、残疾生经审批后可提前录取,英语特色学校,经批准有体育、艺术、科技特色项目的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广州市铁一中、广州市育才中学部分招生计划可提前招生。
(四)经审批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享有与本区户籍生同等的升学待遇。(见附件《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
(五)具有我区常住户籍的返区生,包括本市返区生和外地返区生两类学生(以下统称为“返区生”)。本市返区生是指具有我区常住户籍,而学生本人现在广州市(指在其它11区、县市)的小学就读,要求返回我区升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外地返区生是指学生本人具有我区常住户籍,而学生本人没有在广州市(含12区、县市)的小学就读,要求返回我区升中的小学毕业生。因特殊情况需回我区升学的返区生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规定的审批时间内(2013年5月9日)向我局提出申请,并办理报名审批手续。
二、操作办法
(一)我区电脑派位分第一批电脑派位和第二批电脑派位两个批次进行。区辖内的省一级中学可招收第一批电脑派位生。
(二)经广州市教育局和越秀区教育局审定的省、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体育(含科技)、艺术特色学校可按照广州市教育局和越秀区教育局的文件规定招收部分体育(科技)和艺术类特长生。
体育(科技)和艺术类特长生一经审批录取,视为自动放弃第一批和第二批电脑派位生、英语特色生和对口直升生资格。若招生学校的特长生招生计划数未完成,其剩余计划用于招收该校的第二批电脑派位生.
(三)英语特色学校华侨外国语学校和越秀外国语学校可面向有本区小学公办学校学籍且有广州市户籍的毕业生招收部分英语特色学生。英语特色生一经我局审批录取,视为自动放弃第一批和第二批电脑派位、对口直升资格。
(四)九年一贯制的学校(即八一实验学校和华侨外国语学校)可双向选择招收本校部分对口直升生。广州市铁一中学面向铁一小学(含原梅花小学)、广州市育才中学面向广州市越秀区育才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招收部分对口直升生。
(五)返区生:
1.申请条件:
(1)需具有越秀区常住户籍,且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指父母已死亡或者已丧失监护能力的,依据法律及法规应为该学生的监护人者)同户同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须为户主且为本户主房产产权所有者,户口簿上的地址应与学生居住地证明(房产证、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及需经市房管局确认的租赁合同等)一致,且须为学生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
(2)在我区租住房屋(须为广州市唯一居住地)的学生,还需提供经市房管局确认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签订的时间及学生本人户籍迁入我区的最后截止日期以广州市规定的统一办理返区升学的时间(2013年5月9日前)为准。
2.报名办法:
申请返区就读的学生应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在规定的时间持户口簿和房产证(或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及需经市房管局确认的租赁合同等)的原件及复印件、毕业小学证明的原件,本市返区生还需提供《学生基本情况表》,含有21位数的学籍号(该表请在“广州市学籍管理系统”中打印)、小学生学籍信息表(由毕业小学从我市学籍系统中打印,并加盖学校印章)、学生本人免冠蓝底彩色证件近期电子照片的光碟一张等有关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指定地点办理返区升中报名审批手续。
3.升学办法:
经审核,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的返区生,我区采取第二批电脑派位的办法升学。已获批准且具有我区第二批电脑派位资格的本市返区生,符合报名资格者还可报考我区初中体育(科技)、艺术特长生和初中英语特色生。
(六)已具有我区小学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如居住地确实与划定的对口升学地段距离太远的,可申请办理跨组手续,跨组升学的申请条件、报名办法与符合条件的返区生一致。
(七)三侨生、残疾生
1.三侨生是指户籍在我区的归国华侨学生、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归国华侨子女,可申请报读广东华侨中学。
2.因跛残等影响正常行走的残疾生,应在报名时由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向在读学校和区教育局小学教育科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应证明,审核批准后,由我局负责统筹安排到其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初中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