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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隆文中学怎么样-收费标准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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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隆文中学怎么样-收费标准介绍:
梅县隆文中学创办于1904年,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学校曾三迁校址,三易校名,三扩规模,先设琪花园,后移文赋宫,后移至长岗岌。原名启文高等学堂,1913年更名为启文中学。新中国成立后正式定名为隆文中学。在各级党政的关心下,在海内外校友、乡贤支持下,在占地3.6万余平方米的校园内,先后建起侨建一楼、二楼、三楼,校友楼、科学楼、千春教学大楼、绮超纪念楼,少畹礼堂、畹吟图书馆,建筑面积面积达一万多平方米。教学场馆逐步齐全,设备设施日臻完善。2004年学校百年华诞期间,设立了“隆文伟宏教育基金会”,每年进行一次扶贫助学、奖教奖学金的发放,促进了学校教育教学的发展。学校现有教学班19个,学生900余人,教职工63人,其中高级教师两人,一级教师19人。师资力量较为雄厚。近年来,以黄国财校长为首的新一届领导班子与时俱进、务实进取、健全管理、完善制度,打安全弹、唱和谐牌,从课堂入手,坚持“德育为首、教学为主”的原则,强调“安全第一、质量至上”,改革教学模式,优化教风学风。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素质教育初见成效,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学校先后被评为梅县一级学校、梅州市一级学校、梅州市美丽校园。学校由昔日的弹丸之地,发展成为今日的恢弘规模,期间虽几经曲折,步履维艰,但始终像春桃夏莲、秋菊冬梅,生机勃勃、春意盎然。如今校园花卉俱备,木石皆奇;绿树红花,参差掩映。自然之风、蓬勃之气、翰墨之香,似兰斯馨,沁人心扉,催人奋进。学校始终肩负着传承文明、培育人才的使命,不同时期,在各条战线上,为祖国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大的贡献。值得一提的是1957年毕业于我校的廖万清教授已成为中国工程院院士、第二军医大学文职将军。如今,隆文中学师生正以崭新的精神面貌,书写着新的辉煌。
梅州市梅县隆文中学怎么样-收费标准招生情况?
2013广东省梅州市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梅州市梅县隆文中学招生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省教育厅制定了《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转学和升学作如下规定。
(一)入 学
1、不设区的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规定,组织和督促本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新生和转学学生应凭学生入学注册通知或转学注册通知,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对适龄儿童、少年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资格考试。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可以在办学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确定招生的范围、标准和方式。适龄儿童、少年可以自愿选择就读民办学校。
2、全日制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儿童、少年。小学一般招收年满6周岁的儿童;初中招收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学生。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招收能适应一般学校学习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4、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经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城市的经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农村的经当地乡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延缓入学。缓学期一般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5、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拒收18周岁以下未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保留学籍的学生,包括被司法机关免予起诉、免除刑事处罚或宣告缓刑以及解除收容教养或服刑期满而需复学的学生。
6、学校不得以学生户籍和居住地变动、学习成绩及思想品德差等为由胁迫或者诱导学生转学、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