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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东川路小学怎么样-收费标准怎么样?
这间学校也不大.从马路外面就可以把这学校看遍了,他们的教学楼挺新的,里面就不知怎样了,不过他位于这么繁华的马路旁应该挺吵吧?
广州市东川路小学怎么样-收费标准怎么收费?
收费标准:3-4万元普通生 290 借读生 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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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东川路小学怎么样-收费标准介绍:
学校历史悠久,创办于晚清末年(约1905至1906年),原名东关学堂。由当时地方政府与留学日本的社会知名人士谢菊荘、谢智涛等人创办。学校在民国期间改名东区第六小学,抗战期间,又叫东区五十二小学,抗战胜利后,再次改名为前鉴中心小学,解放初期又叫东区第一中心小学,1956年,改名为东川路第一小学,在1998年改名为东川路小学。 学校特色:艺术、体育(科技)和英语 学校现有24个教学班,学生1247人,教职工64人。分别设有多媒体专用室、电脑室、自然室、科技室、音乐室、美术室、电子阅览室、图书室、直播室、管乐、舞蹈训练室、心理咨询室、档案室等专用室近30个,各专用室设备完善,功能齐全。在区教育局的统筹安排下,2002年建成了校园网。每个教室均配备了由多媒体电脑、网络接入设备、投影仪、功放等组成的多媒体平台,学校除了在所有办公室配有一定量的桌面电脑外,还为教学第一线的教师配备了手提电脑。 1992年学校开展了全国“八五”规划国家教委重点课题《电化教育促进中小学教学优化》课题中的子课题“小学自然多媒体结构剖析教学法”实验研究,获总课题阶段研究成果奖及1995年广东省中小学教育创新成果二等奖。1999年学校启动的 “小学创造性教育”课题研究之《创造性教育的课堂教学策略》被评为东山区优秀教育科研课题,学校还成功地承办了“广州市中小学创新教育研讨会”和协办了“全国中小幼创新教育研讨会”。2003年学校在全面实施新课程的同时,启动了全国“十五”规划国家重点课题《教育与发展-创新性人才的心理学整合研究》。2005年建立"广州市少儿语言艺术教育特色实验基地"。
广州市东川路小学怎么样-收费标准招生情况?
2013广州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广州市东川路小学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大东】东川路91号大院 东源大街 东源东街 东源新街 广九路边街 罗基街 东川路2号(东川大厦)—8号(双号) 牛乳基 东华西新街(2号除外) 东华西横街 云海通津(云海通津11号除外) 较场西路8号大院 较场西路13、14号大院、15号 东川路47—89(单号) 白云一、二街, 较场东路1—18号 青龙里 东仁新街 东仁新南街 东仁新北街 东成南街 东成北街 东川一、二、三街 东川路70—96号
说明: 1、计划招生班数:6个班 。
招生方式:片区招生、择校
2013广州市东川路小学招生简章
招生计划:6个班
对口中学:省实中学 铁一中学 十六中学 第七中学 十三中学 第十中学 四十中学
一、登记时间
2013年5月11、12、13日三天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于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出生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能提交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与其子女(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协议;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房产,需租住房屋的,须提供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所租住房屋应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须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户同住。
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居住地所属的登记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附上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并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凡因主观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家长应在报名前迅速把户口迁移到小孩监护人(父或母)房产所在地,使人户一致,并到房产所在地的对口学校办理登记。
(二)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轻度智障残疾儿童。盲、聋哑儿童应到广州市盲人学校、聋哑学校报名就读。
(三)适龄儿童及父母均没有本市常住户籍,但符合广州市教育局有关规定(详见附件),在本区有法定监护人和监护条件,于 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而未入学的流动人口子女。
三、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凡符合小学一年级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其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带小孩到指定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随父母居住在本区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以小孩父或母为业主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已购房但暂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综合税**和购房合同);
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
3、《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二)随祖辈居住在本区的适龄儿童需提供:
1、居住地房产证;
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
3、《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三)租住户适龄儿童需提供:
1、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
2、家长及小孩在本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集体户需同时提供户口地址页);
3、《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四)实际在本区居住的拆迁户子女需提供:
1、拆迁协议公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实居地的有效证明;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
3、《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以上情况除适龄儿童在本区的居住地为父或母的完全房产外,均需提供该居住地为小孩及其父母在本市唯一居住地的有效证明(可由孩子父母双方单位出具关于住房安排情况的证明,没有单位的出示失业证)。
四、非广州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没有广州市常住户籍而实际居住在我区辖内的非穗籍适龄儿童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需提供:
1、按分类一览表中相对应的类别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
2、监护人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3、监护人的居住证或有效期内的暂住证;
4、监护人的计划生育证明;
5、《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五、录取办法及注册时间
(一)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分配学位,学位分配通知书于6月9日由家长到登记学校或指定学校领取。
(二)新生注册时间于6月16、17日进行,届时家长持学位分配通知书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三)对不依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又符合我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补登记工作安排在8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进行,由家长携带适龄儿童和所需的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统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