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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深大附中)怎么样-收费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30 06:01:59 浏览次数: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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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深大附中)怎么样-收费标准怎么样?
2011年高考成绩理科考生235人,达本科线以上212人,上线率90.2%。7名全国物理、生物、信息学竞赛一等奖与金牌获得者被保送进入中国科技大学、浙江大学等国内名校。文科考生206人,达本科线以上181人,上线率87.9%。音乐考生48人,达本科线以上48人,上线率100%。美术考生29人,达本科线以上23人,上线率79.3%。2012年高考成绩揭晓:本科上线率再创历史新高,总考生475人,达本科线以上442人,上线率93%。理科考生220人,达本科线以上205人,上线率93.2%;文科考生182人,达本科线以上165人,上线率90.6%;音乐考生52人,达本科线以上51人,上线率97.9%;美术考生21人,达本科线以上21人,上线率100%。2011年正取分数线为标准分604分,择校602分。
深圳大学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深大附中)怎么样-收费标准怎么收费?
收费标准:按市物价局核定的公办学校收费标准执行普通生书杂费1131元/学期(包括D类正取),择校收费500...[点击查看完整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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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深大附中)怎么样-收费标准介绍:

深圳大学师范学院附属中学(简称深大附中)是一所由市教育局领导、深圳大学管理的市直属全寄宿制公办中学,面向全市招生,常住户口和暂住户口均可报考我校。学校现有初高中教学班43个,学生2000多人,专职教师171人。

环境优美。学校坐落在美丽的南山半岛,东依青青世界、月亮湾公园,西眺月亮湾海滨。交通方便,周边环境清雅,校园内花木扶疏,建筑恢宏。校园文化品位高雅,校园景观洋溢着浓郁的文化气息,是读书求学的理想场所。

依托深大。作为深圳市唯一的综合大学附属中学,学校具有特殊优势。秉持深圳大学校长提出的先进办学理念,实现了学校的跨越式发展;聘请深大教授对我校教师的教学和科研进行指导,促进了教师的专业化发展;聘请深大教授对学生进行学科竞赛辅导,促进了学生的个性发展。

设施先进。学校教育信息化程度高,所有教室和实验室全部装备“三机一幕”,教师配置一人一机,建有多媒体制作室、电子阅览室和校园网,教学软件、学习软件和教学资源丰富。学生寝室内设有洗手间、冲凉间,学校内有洗衣房、小型超市等,学生在校内食堂打卡就餐。校内设有多功能体育馆、400米标准塑胶跑道运动场、灯光篮球场、足球场、心理咨询室、恳谈室,充足的活动空间和良好的心理辅导,有利于每一位孩子健康成长。

师资雄厚。目前,学校已形成一支有2名特级教师、1名广东省基础教育系统名教师、6名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班学员、4名市学科带头人的名师队伍;20多名教师分获南粤优秀教师、南粤教坛新秀、市优秀教师、市优秀班主任等市级以上荣誉称号,近80人次获市级以上教学竞赛奖励。

成绩显著。学校高考进步率在全市名列前茅,创造出了“低进高出、高进优出”的办学效益,在高考中先后有学生分获省文科总分第二、化学状元、英语状元和市政治、地理、语文、物理单科状元,多名学生考取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人民大学和中国科技大学等名牌高等院校,连续五年被评为深圳市高考工作先进单位。近年来,学生在国家和省市级生物、化学、物理、数学、计算机、英语等学科竞赛中获奖200多人次,多名获奖同学被保送到名牌大学。

2007年,学校高水平通过了广东省高中教学水平评估和国家级示范性高中验收确认。建校以来,先后获得省绿色学校、市办学效益奖、市高考工作先进单位、市文明单位、市安全文明先进小区、市行业卫生最佳单位、市广播操标兵学校等荣誉称号。





深圳大学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深大附中)怎么样-收费标准招生情况?
深圳市小升初、初升高择校参考必备资料:深圳市深圳大学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招生信息
  2014年深圳大学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深大附中)中考录取线:606(AC类),625(D类),择校606(ACD类)

  2014年深圳大学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深大附中)高中招生简章

  招生计划:

  2014年高中部计划招生12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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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深圳市深圳大学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招生范围

  泛海拉菲 、丰泽园 、南山花园 、诺德国际 、依云伴山 、中海阳光玫瑰园

  2013深圳市深圳大学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有学习能力,在南山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符合市政府“1+5”文件的规定,父母在深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3.外地就读小学六年级的深圳户籍学生

  4.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二、时间安排和报名程序

  根据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http://jyk.nsjy.net)或学校门前公示栏公布的《南山区2013年初中招生学区地图》,查询居住地属于哪个初中的学区。

  4月18日-5月3日下午2点,在网上申请学位

  登陆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http://jyk.nsjy.net),点击初一学位申请, 凭学生身份证号(没办身份证的,可见《户口本》)进入,填写学生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打印《南山区2013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未在网上申请学位的,学校不验核材料。

  部分因没有上网条件的家长,可在就读小学的电脑室填写打印,各小学负责安排。

  5月11日-12日,到学校验核材料

  家长携带入学资料原件、复印件及《南山区2013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到居住学区内初中验核材料。

  入学材料齐全的,学校将给家长出具《南山区2013初一学位申请验核材料回执》。

  入学材料不齐全的,学校在《南山区2013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上标注原因,退回材料,不发放《回执》,家长补齐材料后,于5月16日到学校补验,逾期不候。

  入学材料的信息,将通过网上搜集后,统一报公安、房产、租赁、工商、社保、计生等部门电脑复核,凡提供虚假材料且经查实者,深户学生不保证就近,暂住户籍回原籍就读。

  三、报名材料准备(学校验原件,留A4纸复印件):

  1、深圳户籍毕业生

  (1)《南山区2013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2)全家户口本。

  (3)购房户: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及《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

  (4)申请者是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证光荣证》(深圳、内地颁发的均可)。

  (5)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6)南山区的小学毕业生提供由毕业小学出具的《学生手册》;外市(区)的小学毕业生提供由毕业学校和所属区教育局盖章的毕业证明。

  (7)已在小学获得《南山区义务教育免费资格证》的,需提交《资格证》原件;没有获得的,可不提供。

  2、非深圳户籍毕业生

  (1)《南山区2013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2)父母及学生在深《居住证》;全家户口本。

  (3)购房户: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及《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

  (4)父母持有有效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个体经商户持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5条)。

  (5)学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含乡镇中心小学)开具的《就学联系函》或《南山区义务教育免费资格证》(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6条)。

  (6)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7)南山区的小学毕业生提供由毕业小学出具的《学生手册》;外市(区)的小学毕业生提供由毕业学校和所属区教育局盖章的毕业证明。

  (8)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申请者是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证光荣证》(深圳、内地颁发的均可)。

  (9)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7条)。

  (10)已在小学获得《南山区义务教育免费资格证》的,需提交《资格证》原件;没有获得的,可不提供。

  3、台湾籍学生

  (1)《南山区2013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2)按要求填写由区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和《台湾子女就读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两份,送基础教育科提出意见并备案);

  (3)户籍呈本、台胞证;

  (4)购房户: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及《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如随同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居住在工作单位所提供的员工宿舍的,除需提交单位员工宿舍的房产证或经居住地所在街道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外,还应提供父母或委托监护人与所在单位的工作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5)南山区的小学毕业生提供由毕业小学出具的《学生手册》;外市(区)的小学毕业生提供由毕业学校和所属区教育局盖章的毕业证明。

  若父母亲均为内地或深圳户籍,还应提供现居住地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四、入学材料说明

  1、打印《南山区2013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学生家长在网上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即可打印填写好的《南山区2013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2、关于“深圳户籍挂靠”(含集体户籍)问题的说明,指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不是户口本上的户主, “挂靠户籍”与“非本学区户籍”计分相同,排序靠后。

  3、关于住房证明材料说明:

  (1)未入伙的住房:持有《购房合同》,但须到2013年9月1日后才入伙入住的,可不接受申请。该类学生应先到现居住学区申请,待正式入伙入住后,按《南山区中小学转学插班细则》(见基础教育科网站http://jyk.nsjy.net/)办理,但不保证就近入读。

  (2)《房产证》《购房合同》和《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必须是学生法定监护人的。学位紧张的学校,可能还会查验监护人入住的缴纳水电、煤气费发票等资料。已入伙,但《房产证》正在办理中的,网上填表时,选择填写“购房合同号”。租赁合同必须在2013年4月18日前签订;已签订的至少延续至2013年9月30日之后有效,租赁起止时间至少需要一年或以上。学生就读期间也要保证租赁合同的有效性,以备查验。

  (3)监护人购房产权在51%以上,才可以按“购房”申请;监护人购房产权在51%以下的,与“租房”计分相同,排序靠后。

  (4)凡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购房,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与购房者在同一个户口本上时,按 “购房”类填写;不在同一户口本,但能提供公证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的,按“租房”类填写,可不再要求其提交租房合同,网上填表时无需填写“租赁合同号”,系统将自动默认为“000”。 以上两种情况均需要提供由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

  (5)法定监护人不能以购买或租赁的写字楼或商铺申请学位;在同一套住房内有多户居住者,公办学校只接受一户的报名登记。

  (6)购合法集资房及自建房的,应提供合法房产证明;尚未办理好房产证的集资房、自建房,若能提供街道查违办或社区工作站的相关证明及购房发票等材料,即可按“购合法集资房、自建房”填写,网上填表时,无需填写“房产证号”,系统将自动默认为“购合法集资房、自建房”。

  (7)在单位集体宿舍居住者,提供单位购买此房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者单位租用此房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同时,家长提供单位分房证明、居委会的居住证明及法定监护人缴纳水电费的证明。网上填表时,选择“单位宿舍”,无需填写“租赁合同号”,系统将自动默认为“单位宿舍”。

  4、关于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材料问题

  (1)深圳户籍的儿童,无需查验其父母的计划生育材料。

  (2)非深圳户籍的儿童,需提供户籍地或现居住地街道办计划生育科出具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①如果母亲为深圳户籍的,提供母亲户籍地街道办计生科出具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②如果母亲为非深圳户籍的,提供母亲现居住地街道办计划生育科出具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③父母离异的,如果离婚时子女归父亲抚养且父亲为深户的,提供父亲户籍地街道办计划生育科出具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如果父亲为非深户的,提供父亲现居住地街道办计划生育科出具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④如果父母双方或一方为现役军人的,请咨询户籍地或现居住地街道办的计生部门并开具计划生育证明。

  (3)申请民办学校学位时,父母双方或一方及儿童均为港、澳、台、外籍人士,不用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儿童是港、澳、台、外籍,但父母双方大陆居民的,参照上述第(2)条规定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学校查验并收取《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4)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所需材料及办理程序,家长可直接登陆“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www.szhealth.gov.cn/wsj/view?id=2点击“政策法规”→计划生育监督管理→查找《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管理规定〉的通知》)进行查询,也可直接咨询现居住地或户籍地街道办计划生育科和社区工作站计划生育窗口。家长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进行信息补充或录入,再到相应的街道办计划生育科开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南山区各街道办计划生育科咨询电话可见折页附页。

  5、关于持居住证的学生提供父母亲有效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或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①凡属合法就业和合法经营的个人,提供父母亲有效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网上申报学位时填写劳动保障卡的电脑号,以便社保局查验其有效性。社保咨询电话96888。若只能提供父母一方《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可申请学位,但在录取时,排序靠后。

  ②学生父母是个体经商户的,提供父或者母亲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即可。

  6、关于非深圳户籍学生办理《就学联系函》

  由户籍所在地县(区)或乡(镇)教育管理部门或乡镇政府、中心小学出具《就学联系函》,格式可参见基础教育科网站“初一招生”栏的“温馨提醒”, 2012年5月1日后开具的《就学联系函》都有效。

  南山区小学毕业的暂住户籍学生,申请我区初中学位时,如能提交《南山区义务教育免费资格证》,可免交《就学联系函》。

  7、关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

  儿童是非深户,父母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除了“1+5”文件要求的证件外,还应提供以下证件之一:①《深圳市人才居住证》②《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③由南山区经促局、科创局出具的区中高层次人才证明。④持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国家级、地方级或后备级)。

  8、关于入学材料复印件页码及《网上填表指南》《南山区2013年初一学位申请样表》的说明:具体要求参见基础教育科网站“初一招生”栏目之“温馨提醒”。

  五、录取和调整办法

  录取:学校根据验核材料情况,在《南山区初中一年级招生系统》上进行审核。教育局招生部门复核后,在招生系统上根据入学条件打分进行电脑排序录取。。

  调整:若申请学位的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由教育局统一调整到其它公办或民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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